国科会专题研究计划成果报告
九十年度
计划名称:元朝宰执的族群与社会分析
The Grand Councilors of the Yuan Dynasty: An Ethnic and Social Analysis
计划编号:NSC90-2411-H-007-013
执行期间:90 年 8 月 1 日至 91 年 7 月 31 日
计划主持人:萧启庆
执行单位:清华大学
一、中文摘要
宰执是传统中国政府的最高行政长官,也是统治菁英的最高层。一个朝代宰相的成分往往反映其政权的性质。
元朝是一个征服王朝。表面上虽然採用中原的中央集权官僚制政府组织,但其政权的运作方式及统治菁英的构成皆与汉族王朝时代有很大的差异。本计划拟研究其统治菁英的核心—宰相之族群及社会成分以及前后的变化,以求瞭解蒙元政权的特殊性质。
本文第一节〈导言〉将宰执的职权与任用置于中原及北亚政治传统的脉络中,显示两个传统中统治菁英的构成有很大的不同。
第二节〈宰执的族群分析〉显示:宰执的任用,族群差异为一主要考量。蒙古、色目人佔全体宰执的七成,而汉、南人约佔三成,而且两者之差距不断扩大。职位分配亦与族群有关,职位愈高,汉、南人愈少。丞相、平章几为蒙古、色目人所垄断,汉人主要担任执政,南人最受歧视,出任执政者亦寥寥无几。
第三节〈宰执的家世〉指出元廷选用宰执,家世的考量重于个人成就。宰执出身家族类型的多寡依次为「官宦」(47.5%)、「世家」(42%)及「布衣」(9.8%),出身布衣者比例甚低。丞相多由世家子弟担任(81.8%),执政多为官宦子弟,平章则是双方约略相当。出任宰执的世家子弟大多为蒙古、色目(88.5%),而且,世家子弟担任宰执之比例逐期上昇,可见元朝中枢始终由世家子弟主宰。
第四节〈宰执的入仕途径〉亦显示:元廷任官重家世而轻成就的原则。依恃家世-恩荫、宿卫-入仕的宰执多达七成,根据个人成就原则入仕者仅佔三成。官至丞相者多由由宿卫入仕(60.5%)。这类由宿卫入仕的宰执亦即前述的蒙古、色目世家子弟。近世中国历代王朝出任相臣佔最高比例的科举之士则仅佔 6.1%,而且侷限于执政层次。
〈结论〉指出:宰执的族群与社会分析反映出元朝政权性质的两个主要面相:第一,征服王朝政权:统治菁英的甄选主要是族群差异为考量。第二,家产制政府:宰执的高层係以皇室家臣为主体。元朝虽採用中原官僚制政府组织,但在高层仍然根据据家产制用人。官僚制仅为躯壳,家产制为其实质。蒙古、色目世家/家臣子弟始终控制朝廷,排他性甚强,缺少自我转化的机制,因而政权的性质始终未变。
二、计划缘由与目的
报告人过去研究元朝的多族统治菁英多年,深感元朝统治菁英的组成与近世其他各朝的情形相差颇巨。其菁英之构成甚为闭锁,愈是上层,愈是如此。政权为少数核心世家所垄断,而科第之士则仅居于统治阶层之边缘。宰执居于统治菁英的核心,其实际情形如何,应有全面探讨之必要。
关于元朝宰执的构成,过去中外元史学者已有若干研究,如箭内亘、张瑞成、宫本则之及张帆等人的论着,或则涵盖时代过狭,或则取材不广,或在方法上有缺陷,皆无法全面显示元朝宰执的构成及其前后变化。因此,本计划旨在超越上述诸论着在时间、方法及史料上的侷限,根据重构的〈宰相年表〉对元朝宰执的族群与社会成分及其前后变化作一探讨。
本计划之主要目的在于对元朝统治菁英核心的族群及社会背景作一比较全面的探讨,从而瞭解元朝政权的性质及其中国史上的特殊性。
三、结果与讨论
一、执行:分两部分:
A、基本资料的建立:步骤如下:
a.〈宰相年表〉的重建:《元史.宰相年表》为基础,吸收《蒙兀儿史记》及《新元史》中相关成果,此外自《元史》之〈本纪〉〈列传〉与元人文集等蒐集宰相资料,加以考証,编成新的〈宰相年表〉,共四十八页,成为全文之基础。
b.〈元代宰相背景表〉的编写:以〈宰相年表〉为主要根据,并收集宰相之家世与生平资料,列入「姓名」、「职称与年代」、「籍贯」、「先世背景」、「出身」、「前任官职」等项,分前、中、后三期。表成共七十九页,收录现可考知的宰执四百七十三人之资料。
c.「宰执族群背景表」、「宰执家世表」、「入仕途径表」的制作:此三表分别显示宰执的族群成分、家世背景及入仕轨辙。一方面,各表皆将各级相臣按地位分为「丞相」(包括右、左丞相」)、「平章政事」、「执政」(右、左丞、参知政事)等三组,藉以探明各级宰执的社会起源之异同。另一方面,将相臣按时代分为前(1260-1293)、中(1294-1332)、后(1333-1368)等三个时期,藉以观察宰执成分前后的变化。这三个表格构成本文分析的直接依据。
B.史实的研析
「宰执族群背景表」显示,就整体数量言之,蒙古、色目构成宰执的多数。473 名宰执中,蒙古、色目佔 70.2%,汉人、南人佔 29.8%。而且蒙古、色目所佔比率有逐步上昇之趋势,由前期之 52.9%,上昇为中、后期之 71.6 及 75.9%,而汉人、南人则由前期之 47.1%递减至中、后期之 28.4 及 24.1%。
就职位言之,职位愈高,蒙古、色目愈多,汉人、南人愈少。蒙古、色目担任丞相、平章、执政之比率分别为 95.0、 85.1 及 51.1%,而汉人、南人则为 5.0、14.9 及48.9%。可见只有在执政的层次,汉人、南人之比率堪与蒙古、色目人比肩,在平章的层次,两者比率相去甚远,而右、左丞相几乎是蒙古、色目的禁脔,汉人、南人担任之机率甚微,这一情形前后变化不大。
就族群内部权力分配的观点言之,蒙古、色目人之间,前后比率互有消长,而汉人南人之间,汉人始终维持绝对优势。蒙古人担任宰执的总人数略逊于色目(分别为 68 及 83,另有 181 人无法认定为蒙古或色目)。前、中两期蒙古宰执数目皆仅相当于色目的三分之二,后期则超过之。但在丞相层次,蒙古人数皆超过色目,可见丞相是以蒙古人担任为主。但在中后两期随着政争的频繁发生,色目人任丞相者较初期大为增加。在汉人南人之间,汉人有 131 人担任相职,南人仅有二人(另有 8 人无法认定为汉人或南人)前后变化不大。可见南人始终是最受压抑的族群。
「宰执家世表」显示:家世可考之宰执共 183 人,整体言之,其中出身世家者佔 42.6%,官宦佔 47.5%,布衣仅佔 9.8%,可见出身布衣家庭的宰执甚少,而是以世家与官宦为主。就职位言之,绝大多数之丞相出身世家(81.8),官宦家庭仅佔 18.2%,而布衣家庭出身者绝无位至丞相者。担任平章者,出身世家与官宦家庭者比率相当(均为 46.8%),极少数出身布衣家庭者亦能跻身平章(6.5%)。至于执政,多数出身于官宦家庭(67.6%),世家出身者仅略高于出身布衣家庭者(分别为 17.6 及 14.9%)。可见丞相多由世家子弟出任,执政多为官宦子弟,平章则由双方平分秋色。就时代言之,世家子弟充任宰执者有逐期递增之势,前、中、后期分别为 37.2、40.3 及 42.6%。而官宦与布衣两类则无明显改变的趋势。就族群言之,出身世家的宰执集中于蒙古、色目(88.5%),汉人、南人所佔比率甚低(11.5%),出身官宦者蒙古、色目之比率略低于汉、南人(46.0 及 54.0%),而布衣家庭出身的汉、南人宰执(83.3%)远多于蒙古、色目(16.7%)。
「入仕途径表」显示:大多宰执係凭籍荫袭特权入仕,不过,不同职位与族群宰执中的主要入仕途径互有差异。整体言之,在入仕途径可考的宰执 247 人中,以「恩荫」及「宿卫」所佔比率为最高,分别为 36.0 及 33.6%。所谓「宿卫」係指世家及高官子弟在皇家卫队-怯薛-中服役后获得任官,是一种变相的世袭制度。因而,凭籍荫袭特权而入仕的宰执多达七成。而由胥吏、荐举、武功、科举入仕者合计仅三成(分别为 9.3, 7.37.7,6.1%)。但由职位差异言之,丞相自宿卫入仕者为最多(60.5),恩荫次之(32.9%),两者合计多达九成以上,其他各种途径所佔比率甚低。官至平章者,自恩荫入仕者略多于宿卫,分别为 37.7及 35.8%,两者合计仍多达七成馀,胥吏,武功,荐辟合计不过佔总数的四分之一强。执政的入仕途径则较为多元化,由恩荫、宿卫入仕者仅佔 50.5%,其馀一半则係由胥吏,武功,科举、荐辟出身者充任。可见执政的选用较不重视家世。
就族群观点言之,蒙古、色目与汉人、南人宰执的入仕途径相差甚大。蒙古、色目以恩荫及宿卫入仕几达九成(分别为 45.6 及 43.5%),而以其他途径者仅有一成。而汉南人自恩荫、宿卫入仕者不过四分之一强(分别为 25 及 11%)。此外,由胥吏(28%),荐辟(17%),科举(14)、武功(5%)出身者合计多达七成以上。
综合上列统计,中书省是元朝官僚组织的顶端机构,其组织虽係承袭中原王朝,但在宰执的任用上,展现与中原历代王朝迥然不同的特色,大体上违反官僚制原则。
元朝宰执的任用的最主要原则是族群差异。宰执是一个由蒙古、色目人主宰的多元族群组织。蒙古、色目宰执的人数远多于汉人、南人,而且差距与时俱进,并且层次愈高,汉人、南人愈少。汉人、南人大多止于执行日常事务的执政,而担任领导与决策的丞相与平章则由蒙古、色目所垄断。而南人始终遭受严重排斥。在蒙古、色目族群中,蒙古人与色目人分享政权,元廷因需借重色目人的统治能力,色目宰执的任用人数超越蒙古人。但丞相之任用,始终以蒙古人为主,而平章则以色目为主。中期以后,略有改变。总之,由宰执的任用看来,元廷对征服族群的区隔始终未曾减小。
由宰执家世及入仕途径研析,可看出元朝宰执的家产制色彩甚为浓厚。选用宰执的考量,家世重于个人成就。而世家子弟不仅佔丞相之大多数,而且其在宰执总人数中有逐期增加之趋势,可见世家势力不减反增。由宰执入仕途径看来,宰执最初多凭藉荫袭特权而入仕,仅少数倚恃个人成就。而跻身最高相位者最初多由宿卫。而这些由宿卫入仕的宰执皆为前述的世家子弟,他们藉由服仕宿卫而延续与皇室的私属主从关係,得以跻身极品,不断自我複制而始终控制政权的正是这些家臣/世家子弟。而出身他途者仅能扮演功能性的辅助角色。
核心统治菁英的探讨显示元朝政权的特质:征服王朝的特色,统治菁英-尤其是核心-的甄选主要是根据族群原则,征服族群及其辅助族群佔有主要职位,而被征服族群则侷居边缘。此种情形始终不变。
九十年度
计划名称:元朝宰执的族群与社会分析
The Grand Councilors of the Yuan Dynasty: An Ethnic and Social Analysis
计划编号:NSC90-2411-H-007-013
执行期间:90 年 8 月 1 日至 91 年 7 月 31 日
计划主持人:萧启庆
执行单位:清华大学
一、中文摘要
宰执是传统中国政府的最高行政长官,也是统治菁英的最高层。一个朝代宰相的成分往往反映其政权的性质。
元朝是一个征服王朝。表面上虽然採用中原的中央集权官僚制政府组织,但其政权的运作方式及统治菁英的构成皆与汉族王朝时代有很大的差异。本计划拟研究其统治菁英的核心—宰相之族群及社会成分以及前后的变化,以求瞭解蒙元政权的特殊性质。
本文第一节〈导言〉将宰执的职权与任用置于中原及北亚政治传统的脉络中,显示两个传统中统治菁英的构成有很大的不同。
第二节〈宰执的族群分析〉显示:宰执的任用,族群差异为一主要考量。蒙古、色目人佔全体宰执的七成,而汉、南人约佔三成,而且两者之差距不断扩大。职位分配亦与族群有关,职位愈高,汉、南人愈少。丞相、平章几为蒙古、色目人所垄断,汉人主要担任执政,南人最受歧视,出任执政者亦寥寥无几。
第三节〈宰执的家世〉指出元廷选用宰执,家世的考量重于个人成就。宰执出身家族类型的多寡依次为「官宦」(47.5%)、「世家」(42%)及「布衣」(9.8%),出身布衣者比例甚低。丞相多由世家子弟担任(81.8%),执政多为官宦子弟,平章则是双方约略相当。出任宰执的世家子弟大多为蒙古、色目(88.5%),而且,世家子弟担任宰执之比例逐期上昇,可见元朝中枢始终由世家子弟主宰。
第四节〈宰执的入仕途径〉亦显示:元廷任官重家世而轻成就的原则。依恃家世-恩荫、宿卫-入仕的宰执多达七成,根据个人成就原则入仕者仅佔三成。官至丞相者多由由宿卫入仕(60.5%)。这类由宿卫入仕的宰执亦即前述的蒙古、色目世家子弟。近世中国历代王朝出任相臣佔最高比例的科举之士则仅佔 6.1%,而且侷限于执政层次。
〈结论〉指出:宰执的族群与社会分析反映出元朝政权性质的两个主要面相:第一,征服王朝政权:统治菁英的甄选主要是族群差异为考量。第二,家产制政府:宰执的高层係以皇室家臣为主体。元朝虽採用中原官僚制政府组织,但在高层仍然根据据家产制用人。官僚制仅为躯壳,家产制为其实质。蒙古、色目世家/家臣子弟始终控制朝廷,排他性甚强,缺少自我转化的机制,因而政权的性质始终未变。
二、计划缘由与目的
报告人过去研究元朝的多族统治菁英多年,深感元朝统治菁英的组成与近世其他各朝的情形相差颇巨。其菁英之构成甚为闭锁,愈是上层,愈是如此。政权为少数核心世家所垄断,而科第之士则仅居于统治阶层之边缘。宰执居于统治菁英的核心,其实际情形如何,应有全面探讨之必要。
关于元朝宰执的构成,过去中外元史学者已有若干研究,如箭内亘、张瑞成、宫本则之及张帆等人的论着,或则涵盖时代过狭,或则取材不广,或在方法上有缺陷,皆无法全面显示元朝宰执的构成及其前后变化。因此,本计划旨在超越上述诸论着在时间、方法及史料上的侷限,根据重构的〈宰相年表〉对元朝宰执的族群与社会成分及其前后变化作一探讨。
本计划之主要目的在于对元朝统治菁英核心的族群及社会背景作一比较全面的探讨,从而瞭解元朝政权的性质及其中国史上的特殊性。
三、结果与讨论
一、执行:分两部分:
A、基本资料的建立:步骤如下:
a.〈宰相年表〉的重建:《元史.宰相年表》为基础,吸收《蒙兀儿史记》及《新元史》中相关成果,此外自《元史》之〈本纪〉〈列传〉与元人文集等蒐集宰相资料,加以考証,编成新的〈宰相年表〉,共四十八页,成为全文之基础。
b.〈元代宰相背景表〉的编写:以〈宰相年表〉为主要根据,并收集宰相之家世与生平资料,列入「姓名」、「职称与年代」、「籍贯」、「先世背景」、「出身」、「前任官职」等项,分前、中、后三期。表成共七十九页,收录现可考知的宰执四百七十三人之资料。
c.「宰执族群背景表」、「宰执家世表」、「入仕途径表」的制作:此三表分别显示宰执的族群成分、家世背景及入仕轨辙。一方面,各表皆将各级相臣按地位分为「丞相」(包括右、左丞相」)、「平章政事」、「执政」(右、左丞、参知政事)等三组,藉以探明各级宰执的社会起源之异同。另一方面,将相臣按时代分为前(1260-1293)、中(1294-1332)、后(1333-1368)等三个时期,藉以观察宰执成分前后的变化。这三个表格构成本文分析的直接依据。
B.史实的研析
「宰执族群背景表」显示,就整体数量言之,蒙古、色目构成宰执的多数。473 名宰执中,蒙古、色目佔 70.2%,汉人、南人佔 29.8%。而且蒙古、色目所佔比率有逐步上昇之趋势,由前期之 52.9%,上昇为中、后期之 71.6 及 75.9%,而汉人、南人则由前期之 47.1%递减至中、后期之 28.4 及 24.1%。
就职位言之,职位愈高,蒙古、色目愈多,汉人、南人愈少。蒙古、色目担任丞相、平章、执政之比率分别为 95.0、 85.1 及 51.1%,而汉人、南人则为 5.0、14.9 及48.9%。可见只有在执政的层次,汉人、南人之比率堪与蒙古、色目人比肩,在平章的层次,两者比率相去甚远,而右、左丞相几乎是蒙古、色目的禁脔,汉人、南人担任之机率甚微,这一情形前后变化不大。
就族群内部权力分配的观点言之,蒙古、色目人之间,前后比率互有消长,而汉人南人之间,汉人始终维持绝对优势。蒙古人担任宰执的总人数略逊于色目(分别为 68 及 83,另有 181 人无法认定为蒙古或色目)。前、中两期蒙古宰执数目皆仅相当于色目的三分之二,后期则超过之。但在丞相层次,蒙古人数皆超过色目,可见丞相是以蒙古人担任为主。但在中后两期随着政争的频繁发生,色目人任丞相者较初期大为增加。在汉人南人之间,汉人有 131 人担任相职,南人仅有二人(另有 8 人无法认定为汉人或南人)前后变化不大。可见南人始终是最受压抑的族群。
「宰执家世表」显示:家世可考之宰执共 183 人,整体言之,其中出身世家者佔 42.6%,官宦佔 47.5%,布衣仅佔 9.8%,可见出身布衣家庭的宰执甚少,而是以世家与官宦为主。就职位言之,绝大多数之丞相出身世家(81.8),官宦家庭仅佔 18.2%,而布衣家庭出身者绝无位至丞相者。担任平章者,出身世家与官宦家庭者比率相当(均为 46.8%),极少数出身布衣家庭者亦能跻身平章(6.5%)。至于执政,多数出身于官宦家庭(67.6%),世家出身者仅略高于出身布衣家庭者(分别为 17.6 及 14.9%)。可见丞相多由世家子弟出任,执政多为官宦子弟,平章则由双方平分秋色。就时代言之,世家子弟充任宰执者有逐期递增之势,前、中、后期分别为 37.2、40.3 及 42.6%。而官宦与布衣两类则无明显改变的趋势。就族群言之,出身世家的宰执集中于蒙古、色目(88.5%),汉人、南人所佔比率甚低(11.5%),出身官宦者蒙古、色目之比率略低于汉、南人(46.0 及 54.0%),而布衣家庭出身的汉、南人宰执(83.3%)远多于蒙古、色目(16.7%)。
「入仕途径表」显示:大多宰执係凭籍荫袭特权入仕,不过,不同职位与族群宰执中的主要入仕途径互有差异。整体言之,在入仕途径可考的宰执 247 人中,以「恩荫」及「宿卫」所佔比率为最高,分别为 36.0 及 33.6%。所谓「宿卫」係指世家及高官子弟在皇家卫队-怯薛-中服役后获得任官,是一种变相的世袭制度。因而,凭籍荫袭特权而入仕的宰执多达七成。而由胥吏、荐举、武功、科举入仕者合计仅三成(分别为 9.3, 7.37.7,6.1%)。但由职位差异言之,丞相自宿卫入仕者为最多(60.5),恩荫次之(32.9%),两者合计多达九成以上,其他各种途径所佔比率甚低。官至平章者,自恩荫入仕者略多于宿卫,分别为 37.7及 35.8%,两者合计仍多达七成馀,胥吏,武功,荐辟合计不过佔总数的四分之一强。执政的入仕途径则较为多元化,由恩荫、宿卫入仕者仅佔 50.5%,其馀一半则係由胥吏,武功,科举、荐辟出身者充任。可见执政的选用较不重视家世。
就族群观点言之,蒙古、色目与汉人、南人宰执的入仕途径相差甚大。蒙古、色目以恩荫及宿卫入仕几达九成(分别为 45.6 及 43.5%),而以其他途径者仅有一成。而汉南人自恩荫、宿卫入仕者不过四分之一强(分别为 25 及 11%)。此外,由胥吏(28%),荐辟(17%),科举(14)、武功(5%)出身者合计多达七成以上。
综合上列统计,中书省是元朝官僚组织的顶端机构,其组织虽係承袭中原王朝,但在宰执的任用上,展现与中原历代王朝迥然不同的特色,大体上违反官僚制原则。
元朝宰执的任用的最主要原则是族群差异。宰执是一个由蒙古、色目人主宰的多元族群组织。蒙古、色目宰执的人数远多于汉人、南人,而且差距与时俱进,并且层次愈高,汉人、南人愈少。汉人、南人大多止于执行日常事务的执政,而担任领导与决策的丞相与平章则由蒙古、色目所垄断。而南人始终遭受严重排斥。在蒙古、色目族群中,蒙古人与色目人分享政权,元廷因需借重色目人的统治能力,色目宰执的任用人数超越蒙古人。但丞相之任用,始终以蒙古人为主,而平章则以色目为主。中期以后,略有改变。总之,由宰执的任用看来,元廷对征服族群的区隔始终未曾减小。
由宰执家世及入仕途径研析,可看出元朝宰执的家产制色彩甚为浓厚。选用宰执的考量,家世重于个人成就。而世家子弟不仅佔丞相之大多数,而且其在宰执总人数中有逐期增加之趋势,可见世家势力不减反增。由宰执入仕途径看来,宰执最初多凭藉荫袭特权而入仕,仅少数倚恃个人成就。而跻身最高相位者最初多由宿卫。而这些由宿卫入仕的宰执皆为前述的世家子弟,他们藉由服仕宿卫而延续与皇室的私属主从关係,得以跻身极品,不断自我複制而始终控制政权的正是这些家臣/世家子弟。而出身他途者仅能扮演功能性的辅助角色。
核心统治菁英的探讨显示元朝政权的特质:征服王朝的特色,统治菁英-尤其是核心-的甄选主要是根据族群原则,征服族群及其辅助族群佔有主要职位,而被征服族群则侷居边缘。此种情形始终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