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伯来吧 关注:1,145贴子:2,584
  • 0回复贴,共1

请求济宁市中级法院提级管辖和异地管辖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请求济宁市中级法院提级管辖和异地管辖
控告金乡县法院行政庭魏圣军长期不给立案不回复
因金乡县农行上访人张军影响重大,特申请提级管辖和异地管辖。原告是中共党员,曾任金乡县农行信贷二部科长和保卫科副科长等职务,擅长写文章,在报纸发表新闻稿件200余篇。张军因反映农行问题。张军6次被强制关押住精神病院(其中2次是《精神卫生法》实施后),第1次是农行企业强制住院,其余5次是派出所和国保大队押解住院(农行出资),国保大队和家属签字。这都违反了精神病治疗的自愿原则。《精神卫生法》实施后,即使有精神病也不能强制住院。根据2013年《刑事诉讼法》规定,对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的,由人民法院决定。公安机关发现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应当写出强制医疗意见书,移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医疗的申请。人民法院可以作出强制医疗的决定。强制张军住院不符合法定程序。媒体报道有《华尔街日报》文章《农业银行造假的14种表现》曾作为2005年国家审计署全国审计的依据和标准,《经济导报》文章《农行"双向竞聘"起纠纷,部门经理成"精神病人"》,英国《金融时报》文章《重组中国农行的艰难使命》,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节目《蒜农遭遇暗算》及内参《黑社会(义和团)控制大蒜达七年之久》等。
张军的起诉书是深圳衡平公益机构负责人黄雪涛律师聘请深圳市律师屈文静律师起草的,并答应免费代理,公益义工卜静负责联系记者,北京的李静林律师也答应免费代理,这些知名律师都不受政府欢迎。张军向法院申请立案,近一年未能立案,违反了“有案必立”法律原则。张军可以向上级法院申请提级管辖和异地管辖。在2016年 10月8 日我去了金乡县法院立案大庭申请立案,并由立案庭登记。至今未给书面答复。原告起诉金乡县公安局,第三人济宁市精神病防治院和农业银行金乡县支行。经电话咨询金乡县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庭长意见是协商解决。原告之前以同样的理由在2016年5月18 日向嘉祥县法院起诉,获立案审查通过,在2016年8月18日被金乡县公安局拦截在法院大门口,无法立案。根据新闻《正常人被精神病检察院应提出纠正意见》2016年6月23日高人民检察院日前发布《人民检察院强制医疗执行检察办法(试行)》。可是金乡县检察院也不给张军立案。张军可以向人大代表反映情况,申请人大罢免同级法院院长和检察长。
信访人:张军,中共党员,原金乡县农行信贷科长。电话18253705538,13953749099信箱jnnh66@163.com


1楼2017-05-08 10:22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