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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司馬芳殘碑》碑主司馬芳新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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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郭叢


1楼2017-05-13 21:01回复
    提要:西安碑林博物館藏《司馬芳殘碑》因涉及西晉皇室先祖,而具有重要的歷史價值。學界關於是碑碑主的通行看法是認為司馬芳即文獻中所記司馬懿之父司馬防。本文則以《殘碑》碑陰題名中杜幾(杜畿)的職銜為線索,通過考證杜畿早年履歷來推定司馬芳擔任京兆尹的時間當在漢靈帝光和年間。而這與文獻中所記載的司馬防的生平履歷相矛盾。故而認為《殘碑》碑主司馬芳與司馬防並非同一人。
    關鍵詞:《司馬芳殘碑》 司馬氏 司馬防 杜畿
    西安碑林博物館藏《司馬芳殘碑》,因關涉西晉皇室先祖,因此据有重要的研究價值。關於碑主“司馬芳”的身份,段紹嘉據碑額“漢故司隸校尉京兆尹司馬君之碑頌”所示碑主生前官職,以及碑陽殘文中“君諱芳字文豫河內(下缺)”、“顯考儁以資望之重(下缺)”等內容中所載碑主父諱、族望的信息,認為碑主司馬芳即是文獻中所記司馬懿之父司馬防。[1] 這一結果現已成為學界對《司馬芳殘碑》碑主司馬芳身份的通行看法。[2] 但是筆者注意到《司馬芳殘碑》碑陰題名人物中杜畿的職銜與從史籍中所載推測出來的司馬防擔任京兆尹的時間存在著較大的矛盾,認為《司馬芳殘碑》的碑主司馬芳與司馬懿之父司馬防並非同一人。故將此問題進行重新考證,以求教于眾方家。


    2楼2017-05-13 2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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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杜畿早年履歷與《司馬芳殘碑》碑主司馬芳擔任京兆尹時間
      《司馬芳殘碑》碑陰刻有為碑主司馬芳立碑的故吏們的題名。其中“故吏主簿杜縣杜幾字伯侯”[3] 與《三國志·杜畿傳》中杜畿的名字與籍貫的記載相吻合,可知碑陰題名中的“杜幾”即文獻所載之“杜畿”。因此,只要考證出杜畿擔任主簿的時間,就可以推斷出碑主司馬芳擔任京兆尹的大致時間了。
      《三國志·杜畿傳》載:
      杜畿字伯侯,京兆杜陵人也。少孤,繼母苦之,以孝聞。年二十,爲郡功曹,守鄭縣令。縣囚繫數百人,畿親臨獄,裁其輕重,盡決遣之,雖未悉當,郡中奇其年少而有大意也。舉孝廉,除漢中府丞。會天下亂,遂棄官客荊州,建安中乃還。[4]
      可知杜畿二十歲時就曾為郡功曹。而杜畿為司馬芳的故吏任主簿的時間應在此之前。功曹與主簿都是郡守屬下重要的郡吏。[5] 而功曹為漢代郡國“守相自辟僚屬中地位最高,有總揆郡府眾務,掌握群吏進退之權,故地位尊顯。”[6] 因此若要升任功曹,則需要在郡府中其他職務上進行歷練。嚴耕望根據漢碑中所記郡吏升遷多曰:“曆諸曹掾史,主簿,督郵,五官掾,功曹”考證出一般郡吏升至功曹需經歷的升遷順序是“例由主簿而督郵,而五官掾,而功曹,守令長或州從事。”[7] 這一升遷順序亦與杜畿升任功曹後曾“守鄭縣令”記載相吻合。亦或因主簿之職在郡吏職等上低於功曹,故而在《杜畿傳》中亦未曾提及杜畿的這一經歷。據此杜畿擔任主簿一職的時間則應當早於二十歲時就任功曹的時間。那麼我們即可由杜畿任郡功曹的時間來推證其任主簿的時間。關於杜畿擔任郡功曹的時間,仇鹿鳴曾有考證。仇氏據《三國志》杜畿本傳及《文帝紀》的相關記載考證出杜畿卒年在黃初四年(223)與五年間。再據裴松之注《三國志》所引《魏氏春秋》杜畿卒年六十二歲的記載,上溯四十二年,認為杜畿二十歲時初任郡功曹當在西元181年前後,即漢靈帝光和年間(178-184)。[8] 筆者認同仇鹿鳴的考證結果,認為杜畿任郡功曹的時間應在漢靈帝時期,且不晚於181年。則杜畿作為《殘碑》碑主司馬芳的故吏擔任主簿的時間應在此之前。
      仇鹿鳴亦對杜畿擔任《殘碑》碑主司馬芳僚佐的時間做過考證。雖其考證出杜畿擔任郡功曹的時間是在漢靈帝光和年間。但之後又據《杜畿傳》中杜畿在任郡功曹之後“舉孝廉,除漢中府丞。會天下亂,遂棄官客荊州,建安中乃還”的記載,認為此所言之“天下亂”當為董卓死後的李傕、郭汜之亂,得出“杜畿為司馬防僚佐的時間只能在董卓西遷之後,關中亂起之前這段時間內”的結論。[9] 筆者認為這一論證實難成立。首先,仇鹿鳴未能明了漢代郡府僚佐的升遷秩序,以杜畿在擔任郡功曹之後再擔任主簿一職。上文已說明功曹在郡吏中職等最高,擔任主簿的時間必在任功曹之前。況且《杜畿傳》中言明杜畿以功曹之職出守鄭縣令,後因治鄭縣得力而被郡守舉為孝廉,再除漢中府丞,則亦證功曹為杜畿擔任郡吏的最後一職務。其次,《杜畿傳》所載“會天下亂,遂棄官客荊州,建安中乃還”中所謂“天下亂”並非指“李傕、郭汜之亂”,而當指漢靈帝光和七年所爆發的黃巾之亂。原因有二,其一《杜畿傳》明確得提出是“天下大亂”而非“關中大亂”, 李傕、郭汜之亂並沒有“天下亂”之規模;其二《杜畿傳》中“會天下亂,遂棄官客荊州”可知天下亂時杜畿正于漢中任郡丞,漢中與關中相隔秦嶺,李傕、郭汜作亂關中對漢中影響有限,杜畿也無因此而避亂於荊州的理由。黃巾之亂爆發前後,杜畿所任職的漢中地區亦受到波及。據《三國志·張魯傳》注引《典略》:
      熹平中,妖賊大起,三輔有駱曜。光和中,東方有張角,漢中有張脩。駱曜教民緬匿法,角爲太平道,脩爲五斗米道。太平道者,師持九節杖爲符祝,教病人叩頭思過,因以符水飲之,得病或日淺而愈者,則雲此人信道,其或不愈,則爲不信道。脩法略與角同,加施靜室,使病者處其中思過。又使人爲姦令祭酒,祭酒主以《老子》五千文,使都習,號為姦令。爲鬼吏,主爲病者請禱。請禱之法,書病人姓名,說服罪之意,作三通,其一上之天,著山上,其一埋之地,其一沉之水,謂之三官手書。使病者家出米五斗以爲常,故號曰五斗米師。實無益於治病,但爲淫妄,然小人昏愚,競共事之。後角被誅,脩亦亡,及魯在漢中,因其民信行脩業,遂增飾之。教使作義舍,以米肉置其中以止行人;又教使自隱,有小過者,當治道百步,則罪除;又依月令,春夏禁殺;又禁酒。流移寄在其地者,不敢不奉。
      臣松之謂張脩應是張衡,非《典略》之失,則傳寫之誤。[10]
      可見黃巾之亂發生的同時,漢中亦有“五斗米道”之亂。《三國志·張魯傳》記載至漢獻帝建安二十年(215)張魯被曹操討平之時,張魯政權已“雄據巴、漢,垂三十年。”[11] 從建安二十年再上溯三十年,這時正是漢靈帝中平年間(184-189),可見在這一時期張魯父子所領導的“五斗米道”就已控制了漢中一帶。[12] 杜畿於此時任漢中府丞,或正是因此而棄官避走荊州的。這也印證了杜畿擔任郡功曹的時間當在漢靈帝之時。因此仇鹿鳴的“杜畿為司馬防僚佐的時間只能在董卓西遷之後,關中亂起之前這段時間內”的結論不能成立。
      通過上述關於杜畿早年履歷的考證,我們可知其擔任京兆尹屬吏功曹的時間應在漢靈帝在位之時。如果裴松之注《三國志》所引《魏氏春秋》杜畿卒年六十二歲的記載無誤的話,那麼杜畿擔任功曹的時間應不晚於漢靈帝光和四年即181年。考慮到杜畿由主簿升遷至功曹所必須的經歷,故而《殘碑》中所記載杜畿擔任京兆尹司馬芳屬下主簿的時間應當在光和四年之前。又《殘碑》碑陰提名中記杜幾(畿)的職銜時書主簿而不書功曹,可知碑主司馬芳任京兆尹時杜畿尚擔任主簿,還不曾升任功曹。據此我們就可以判斷司馬芳擔任京兆尹的時間也應在漢靈帝光和四年之前。漢靈帝時任京兆尹可考者有楊彪、劉陶、蓋勳,[13] 其中劉陶、蓋勳任該職於漢靈帝中平年間,楊彪則任於熹平(172-178)、光和之際。那麼司馬芳最有可能擔任京兆尹一職時間是在光和四年之前,楊彪擔任京兆尹之職前後的這段時間。


      3楼2017-05-13 2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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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司馬防生平與其擔任京兆尹時間推測
        據《晉書·宣帝紀》記載司馬懿先祖世系:
        颖川太守儁,字元異。儁生京兆尹防,字建公。帝即防之第二子也。[14]
        可知司馬懿之父名司馬防,字建公,曾任京兆尹,又司馬防之父名司馬俊。這些與《司馬芳殘碑》中所揭示的碑主司馬芳的生平似相吻合,故而學者認為《司馬芳殘碑》的碑主司馬芳就是史籍中所載司馬懿之父司馬防。上文筆者已據《司馬芳殘碑》碑陰題名中出現的杜畿職銜考證出碑主司馬芳擔任京兆尹之職的時間當在漢靈帝光和四年之前。如果碑主司馬芳就是文獻中所記司馬懿之父司馬防的話,那麼司馬防的履歷就應於這一考證結果向符合。
        文獻中關於司馬防生平的記載很少,為條明司馬防生平履歷,特將相關文獻條列如下。
        《曹瞞傳》曰:爲尚書右丞司馬建公所舉。及公爲王,召建公到鄴,與歡飲,謂建公曰:“孤今日可復作尉否?”建公曰:“昔舉大王時,適可作尉耳。”王大笑。建公名防,司馬宣王之父。臣松之案司馬彪《序傳》,建公不爲右丞,疑此不然,而王隱《晉書》云趙王篡位,欲尊祖為帝,博士馬平議稱京兆府君昔舉魏武帝爲北部尉,賊不犯界,如此則爲有徵。[15]
        (司馬朗)父防,字建公,性質直公方,雖閒居宴處,威儀不忒。雅好《漢書·名臣列傳》,所諷誦者數十萬言。少仕州郡,歷官雒陽令、京兆尹,以年老轉拜騎都尉。養志閭巷,闔門自守。諸子雖冠成人,不命曰進不敢進,不命曰坐不敢坐,不指有所問不敢言,父子之間肅如也。年七十一,建安二十四年終。有子八人,朗最長,次即晉宣皇帝也。[16]
        是時董卓遷天子都長安,卓因留雒陽。朗父防爲治書御史,當徙西,以四方雲擾,乃遣朗將家屬還本縣。[17]
        據上述文獻記載,司馬防曾先後擔任過的官職有尚書右丞、治書御史、雒陽令、京兆尹、騎都尉。這些官職據《續漢書·百官志》所載的品秩分別是四百石、六百石、千石、二千石、比二千石。[18]
        司馬防是否擔任過尚書右丞一職尚有疑問,裴松之引衛恆《四體書勢序》“梁鹄以公爲北部尉”,[19] 而關於司馬防任尚書右丞並舉曹操為雒陽北部尉只有《曹瞞傳》這一孤證,而司馬彪《序傳》亦不記司馬防曾為尚書右丞。查《四體書勢序》記此事原文為:
        梁鵠奔劉表,魏武帝破荊州,募求鵠。鵠之爲選部也,魏武欲爲雒陽令,而以爲北部尉,故懼而自縛詣門……[20]
        可知其原意為曹操欲出任雒陽令,而梁鵠僅以雒陽北部尉受之。據《續漢書·百官志三》所引《漢舊儀》的記載,梁鵠任選部尚書的時間在漢靈帝末年。[21] 而據《三國志·武帝紀》載曹操“年二十,舉孝廉爲郎,除雒陽北部尉”。[22] 曹操卒於建安二十五年,時年六十六歲。[23] 可知曹操年二十舉孝廉為郎時在漢靈帝熹平三年。而光和末年曹操已在歷任頓丘令、議郎之後出任騎都尉討伐黃巾起義了。[24] 據曹操任雒陽北部尉的時間當在熹平末年至光和初年之時,而早於史籍所載梁鵠任選部尚書的時間。另外,記此事又僅有衛恆《四體書勢序》這一孤證。因此《四體書勢序》所載梁鵠選曹操任雒陽北部尉一事恐衛恆之誤。而裴松之以王隱《晉書》所載引證司馬防卻曾舉曹操為雒陽北部尉。而尚書右丞一職,秩雖四百石。但據蔡质《汉仪》所載:尚書右丞“與左丞無所不統”,[25] 或亦有參預人事之權。因此,《曹瞞傳》載司馬防曾任尚書右丞或有所本。裴松之本人亦對“建公不爲右丞”之論“疑此不然”。若《曹瞞傳》記載司馬防任尚書右丞時曾舉薦曹操之事不誤,是故司馬防擔任尚書右丞的時間也應在漢靈帝熹平、光和之間。
        而《三國志·司馬朗傳》所載司馬防任治書御史之事則更為可靠。司馬防任治書御史時正逢董卓脅獻帝西遷長安,這年為漢獻帝初平元年(190)。而此之後司馬防所任官職,特別是擔任京兆尹的時間則因史籍無載而難以查考。不過亦有一些學者做出了自己的推斷:楊勵三據《司馬芳殘碑》碑額“漢故司隸校尉京兆尹司馬君之碑頌”認為司馬芳(防)在擔任京兆尹的同時還兼任司隸校尉一職,又據《三國志》注引《獻帝春秋》建安十八年“省司隸校尉及涼州”的記載,故而推斷出“司馬芳任職京兆尹司隸校尉時間可能在建安十八年之前”;[26]嚴耕望在《兩漢太守刺史表》中將司馬防任京兆尹的時間,置於初平初年间再次擔任該職的楊彪之後與建安中前期的張時之前,但未有說明推論的依據;[27] 而仇鹿鳴的研究認為司馬防跟隨董卓西遷後“很有可能在初平二年秋繼楊彪之後出任京兆尹”。[28]
        筆者認為司馬防不可能在初平二年秋繼楊彪之後出任京兆尹。司馬防跟隨董卓西遷長安時,擔任的僅是六百石的治書御史。那麼按照正常的升遷順序,他在擔任二千石的京兆尹的時間必然要在此之後。[29] 與此同時,我們還應當注意到在司馬防任職履歷中除了擔任過治書御史、京兆尹這些職務之外,他還曾擔任過雒陽令一職。雒陽令品秩為一千石,雖然高於六百石的治書御史,但也比二千石的京兆尹要低。同樣按照正常的升遷順序,司馬防擔任京兆尹的時間應在其擔任雒陽令之後。那麼司馬防有無可能在這段時間裡擔任過雒陽令呢?據《後漢書·獻帝紀》記載,董卓在西遷長安之時,將雒陽宮殿、宗廟以及民屋焚毀,又將雒陽百姓悉數遷入關中。[30]同時朝廷西遷之後,雒陽也被關東諸侯所控制。[31] 所以司馬防不可能在董卓脅獻帝西遷長安的期間擔任雒陽令。因此,更無可能在此期間擔任京兆尹一職。
        既然如此,司馬防擔任雒陽令及京兆尹的時間只可能在董卓之亂結束,曹操在許昌擁立漢獻帝之時,即在建安年間。而據司馬彪《序傳》所載:司馬防任京兆尹後“以年老轉拜騎都尉。養志閭巷,闔門自守。”[32] 這說明司馬防擔任京兆尹時年事已高,不久就轉任品秩略低的騎都尉,並以此養老。另據司馬防“年七十一,建安二十四年終”[33] 的記載,我們可以判斷司馬防擔任京兆尹的時間不會過早,而最有可能是在建安中期司馬防已近暮年之時。但由於史料有限,我們已經無法考證出更為具體的司馬防擔任京兆尹的時間了。
        綜上所述,筆者根據《司馬芳殘碑》碑陰題名中杜畿於司馬芳任京兆尹時擔任其主簿的信息,又通過考證出杜畿早年的經歷,認為碑主司馬芳擔任京兆尹的時間應在漢靈帝光和四年之前。即使裴松之注《三國志》所引《魏氏春秋》杜畿卒年六十二歲的記載有誤,無法確定杜畿“年二十,為郡功曹”的具體時間。我們也可由《杜畿傳》“會天下亂,遂棄官客荊州”的記載推知其任主簿的時間要早於黃巾之亂,而司馬芳任京兆尹的時間亦是如此。而另通過對文獻中關於司馬懿之父司馬防的記載進行分析,認為司馬防擔任京兆尹的時間應在漢獻帝建安年間。兩者相較,我們可以發現司馬芳與司馬防擔任京兆尹一職的時間並不一致。因此,《司馬芳殘碑》的碑主司馬芳與史籍中所載的司馬懿之父京兆尹司馬防實為二人,並非如先前通行的觀點那樣認為他們是同一人。而又據《司馬芳殘碑》碑文所載的司馬芳家世的信息“顯考儁以資望之重(下缺)”可知司馬芳之父為司馬儁,這與《晉書》所載司馬防的父親司馬儁或為同一人。因此《司馬芳殘碑》碑主司馬芳與司馬防的關係很可能是昆仲兄弟,即半個世紀前施蟄存先生所言:“芳必防之昆季”[34] 。
        附:《司馬芳殘碑》碑陰題名錄文[35] :
        故吏功[36] 曹史杜縣韋□字子茂
        故吏主簿杜縣杜幾字伯侯
        故吏五官杜縣金靖字子恭
        故吏□曹杜縣宋安字子恭
        故吏□曹霸城王雍字玄□
        故吏租曹新豐張□字子正
        故吏兵曹杜縣廉楷字文則
        故吏賊曹長安縣萬忠字子侃
        故吏西曹[37] 佐杜縣魏超字思達
        故吏戶曹佐長安縣馮泰字子然
        故吏金曹佐鄠縣周范字文禮
        故吏兵曹佐藍田縣朱清字子絜
        故吏賊曹佐新豐縣成明字文朗
        中正杜縣杜豹字子變


        4楼2017-05-13 2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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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楼2017-05-13 2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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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段紹嘉《司馬芳殘碑出土經過及初步研究》,頁69。
            [2] 筆者所見前賢們關於此問題的研究中僅有施蟄存因存“該碑為晉時所立,則無可疑”的觀點而認為“防乃宣帝之父,晉既受禪,必上尊號,豈可仍以漢官題碑額。芳必防之昆季,《晉書》失錄耳。”關於“司馬芳”與“司馬防”之異,段紹嘉認為是“芳”、“防”音近,以“防”作“芳”;而碑文中碑主字文豫而文獻中司馬防字建公,則懷疑是史書抄寫的訛誤。楊勵三則認為將司馬芳作司馬防是因在曹魏時須避魏帝曹芳之諱而改;而表字不相同則可能是字外另有別號或是曾經被改過的原因。仇鹿鳴雖然認為楊氏的解釋不夠完滿,但以施氏之論無法解釋司馬芳曾任京兆尹這一相合之處,同時又由於出土碑誌與史傳所記名諱多有不同,因而也認同碑主司馬芳即是司馬防的這一通行看法。以上參見段紹嘉《司馬芳殘碑出土經過及初步研究》,頁69;施蟄存《晉立漢京兆尹司馬文豫碑》,《水經注碑錄》,頁163;楊勵三《司馬芳殘碑》,頁22;仇鹿鳴《〈司馬芳殘碑〉考釋——以中正成立的年代為中心》,載《魏晉之際的政治權利與家族網絡》,頁300。
            [3] 參見本文所附碑陰題名的錄文。
            [4] 《三國志》卷一六《魏書·杜畿傳》,北京,中華書局,1959年,頁493-494。
            [5] 漢代郡府下功曹、五官掾、督郵、主簿常稱右曹,高於其他諸曹屬吏。參見嚴耕望《中國地方行政制度史(甲部):秦漢地方行政制度》,上海古籍出版社影印臺北中研院史語所本,2007年,第117頁。
            [6] 關於漢代郡功曹的職掌與地位可參見嚴耕望《中國地方行政制度史·秦漢地方行政制度》,第119-122頁。
            [7] 嚴耕望《中國地方行政制度史(甲部):秦漢地方行政制度》,頁117。
            [8] 仇鹿鳴《〈司馬芳殘碑〉考釋——以中正成立的年代為中心》,載《魏晉之際的政治權利與家族網絡》,頁307。
            [9] 同上書,頁307。
            [10] 《三國志》卷八《魏書·張魯傳》裴注引《典略》及按語,頁264。
            [11] 《三國志》卷八《魏書·張魯傳》,頁263。
            [12] 張魯徹底據有漢中時在漢獻帝興平元年(194),是年劉璋繼父親劉焉任益州牧後殺張魯母、家室,張魯反。而在此之前張魯的勢力就已羽翼豐滿,曾攻殺漢中太守蘇固。事見《三國志》卷八《魏書·張魯傳》。
            [13] 此三人任京兆尹之事見於各自《後漢書》中的本傳。此外嚴耕望以《續漢書·郡國志》注中引蔡邕作《樊陵頌》言及京兆諸陵,以此認為樊陵亦曾擔任過京兆尹,並言其出任時間“蓋靈帝末”。參見《後漢書》卷五四《楊彪傳》;《後漢書》卷五七《劉陶傳》;《後漢書》卷五八《蓋勳傳》;嚴耕望《兩漢太守刺史表》,上海古籍出版社影印臺北史語所本,2007年,頁116。
            [14] 《晉書》卷一《宣帝紀》,北京,中華書局,1974年,頁1。
            [15] 《三國志》卷一《魏書·武帝紀》裴注引《曹瞞傳》及按語,頁49。
            [16] 《三國志》卷一五《魏書·司馬朗傳》裴注引司馬彪《序傳》,頁466。
            [17] 《三國志》卷一五《魏書·司馬朗傳》,頁466。
            [18] 尚書右丞秩四百石,見《續漢書志·百官志三》,《後漢書》,北京,中華書局,1965年,頁3597;治書侍御史秩六百石,見《續漢書志·百官志三》,《後漢書》,頁3599;雒陽令秩千石,見《續漢書志·百官志五》,《後漢書》,頁3622,京兆尹西漢時秩中二千石,東漢都雒陽減秩為二千石,見《續漢書志·百官志四》,《後漢書》,頁3614-3615,另見《續漢書志·百官志五》,《後漢書》,頁3621;騎都尉秩比二千石,見《續漢書志·百官志二》,《後漢書》,頁3577。
            [19] 《三國志》卷一五《魏書·司馬朗傳》裴注引衛恆《四體書勢序》,頁48。
            [20] 《晉書》卷三六《衛恆傳》,頁1064。
            [21] 據《續漢書·百官志三》引《漢舊儀》,《後漢書》,頁3597。
            [22] 《三國志》卷一《魏書·武帝紀》,頁2。
            [23] 《三國志》卷一《魏書·武帝紀》,第53頁。
            [24] 《三國志》卷一《魏書·武帝紀》,頁2-3。
            [25]《續漢書志·百官志三》引《汉仪》,《後漢書》,頁3598。
            [26] 楊勵三《司馬芳殘碑》,頁23。按,碑文中出現的“司隸校尉”當為政區名,而非官職。因漢制司隸校尉秩為比二千石,較二千石京兆尹為低。故作為碑額不會先署位階低的官職再署位階高的官職。
            [27] 嚴耕望《兩漢太守刺史表》,頁117。
            [28] 仇鹿鳴《〈司馬芳殘碑〉考釋——以中正成立的年代為中心》,載《魏晉之際的政治權利與家族網絡》,頁307。
            [29] 仇鹿鳴雖然也注意到了這點,但他錯誤的將本文前述杜畿因天下亂避居荊州之事系在李傕、郭汜因董卓之死引發的關中之亂之時,因此認為司馬防在董卓西遷期間擔任過京兆尹。
            [30] 《後漢書》卷九《獻帝紀》,頁369-370。
            [31] 《三國志》卷四六《吳書·孫堅傳》,頁1097。
            [32] 《三國志》卷一五《魏書·司馬朗傳》裴注引司馬彪《序傳》,頁466。
            [33] 同上。
            [34] 施蟄存《晉立漢京兆尹司馬文預碑》,《水經注碑錄》,頁163。
            [35] 錄文參考了路遠《〈司馬芳碑〉刻立年代考辨》、毛遠明《漢魏六朝碑刻校注》(2),北京,線裝書局,2008年,頁94、仇鹿鳴《〈司馬芳殘碑〉考釋——以中正成立的年代為中心》等所作的錄文,筆者亦並加以修訂,修訂內容見錄文中註釋。
            [36] 該字因碑裂本已無法辨認,因功曹在漢代班列郡吏之首,而此又為題名中的首列,故釋讀作“功”。仇鹿鳴亦將該字釋讀為“功”。仇鹿鳴《〈司馬芳殘碑〉考釋——以中正成立的年代為中心》,載《魏晉之際的政治權利與家族網絡》,頁300。
            [37] 據《續漢書·百官志》本注載:“(郡)諸曹略如公府曹,無東西曹。”而此京兆尹下有屬吏“西曹”與史不符,概漢季之特殊變化,如《三國志》卷八《魏書·公孫瓚傳》注引《魏氏春秋》載幽州牧劉虞曾以魏攸為東曹掾。


            6楼2017-05-13 2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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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楼2017-05-14 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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