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集体户口:
最近有传言说集体户口,在7.1号之后需要6个月社保。
建议大家先放一放这个事情。等7.1号之后才能知道集体户口到底是什么政策。所以大家不要急。
目前成都的大部分房价很平稳。没有大的起伏。个别地方都降了一点。
详细请看下面,上面是个人建议!
废话不多说最新消息解读如下:
► 社保购房类
1、公司缴纳社保
A:省社保:连续缴纳24个月的社保明细+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司公章)+工作证明(盖公司公章)
(省社保分一级单位和二级单位,开具其一的营业执照和工作证明皆可)
B:市社保:连续缴纳24个月的社保明细(写上查询密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司公章)+工作证明(盖公司公章)
因换工作单位所缴社保有空缺或单位无意遗漏的,连续24个月内累计不超过6个月的断缴通过补缴仍可买房!(无论换了几个工作)
2、个人缴纳社保
个体工商户,个人缴纳的社保,配合营业执照,可以个人名义购房。(个体工商户购房公司注册时间必须满两年)
个体工商户购房,购房公司注册时间必须满两年且注册地必须在限购区域内;现役军人购房驻扎地必须在限购区域内;公司缴纳社保必须满两年注册地必须在限购区域内
► 户口购房类
如果是家庭户或集体户(集体户可以是户籍证明、常驻人口登记表或常驻人口登记卡)
如果是3月23号晚上12:00之前签订的网签(含经纪服务合同),3月24号当天及以后取证的,目前客户满足有社保或者是限购区域的户口,可以以自然人为单位,再购买一套(除高新区和天府南区,有待确定)
► 现役军人购房
驻扎地证明(驻扎地必须在限购区域内)
军官证
军官证和身份证同一人证明和未婚证明(未婚军官)
(以上证件均需加盖章单位必须团级以上)
注:非成都限购区域户籍的60岁以上的退休人员,不管之前是否有缴纳的社保,都不能买房子
以下为最近咨询最多的问题,解读如下:
► 限卖:
4月13号晚上12:00之前签订的网签(二手)/备案(新盘),4月14号当天及以后取证的,是不受限卖影响,不用等3年;之后的必须购房时间满三年才可交易
► 拍卖的房子和非直系亲属之间的赠与,受限购、限卖影响(拍卖或判决取得的房子换证后要出售需要看拍卖合同签订时间或判决生效时间是否在4月13号以前,4月13号以后的需要等不动产证满3年。) 继承和赠与(直系亲属之间的赠与),不受限购、限卖影响
► 夫妻增加共有人:若夫妻双方只有其中一方满足购房条件,购房只能写满足条件一方。可在购房拿到不动产证书之后,再增加共有人。(若有贷款,则需银行出具同意函)
► 申请公住房、廉租房不可以再买;
申请过经纪适用房的须取得上市交易函且备案时间(可在房管局64号窗口查档得知)满5年后才可再购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