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楼上我的方案的继续完善,这次该是弥补了一点上面网友辩驳的漏洞了,虽然还不是完全满意,但希望各位能欣赏我的努力,这方案也算极限了:
我是死亡笔记的拥有者,有一个杀手名字叫弗利萨,他认识一个代称是L的侦探,真实姓名叫“B”,这事我和杀手都不知道,而且,杀手知道L在哪里,能接近L,并有机会向L动手,这些是前提
好,我在笔记上写一段话,大概如下:
“弗利萨在L的必经之地上,设置一个装置,会使经过的人中机关死亡,在L中机关死亡之后2分钟,弗利萨因心脏**死亡”
这样的写法,我没写“B”,,只是写了“”L“,对于杀手是知道“L”就是B,所以杀手手不会杀错人,“L”又是个代称,死亡笔记不会判定是第三者,所以对于第三者的辩驳我不接受
其次,杀手只是设了个装置,不算直接杀L,这个装置有误杀可能,所以这个装置的设计,也应该不能说我违反“导致第三者死亡”
这上面的设计,已算我最后方案了
再辩驳我我也不会有更好构思,我就不再辩论了,至于“不能导致第三者死亡”,也许是规则中写了,但是我上面的最后方案,算很勉强避过,我也不是百分百肯定,我就不再辩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