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增强市民国防观念和人防战备意识,检验防空警报设施性能,经市政府研究,定于2017年7月7日在市区统一进行防空警报试鸣,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警报试鸣发放时间:2017年7月7日上午10时至10时30分。
二、警报试鸣具体程序:
10:00′00″—10:03′00″发放预先警报
10:10′00″—10:13′00″发放空袭警报
10:20′00″—10:23′00″发放解除警报
三、防空警报信号区分:
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一个周期;
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一个周期;
解除警报:连续长鸣3分钟。
四、防空警报试鸣期间,要求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协作,保障试鸣活动顺利实施。请广大市民注意听辩,不要惊慌,保持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2017年6月26日
一、警报试鸣发放时间:2017年7月7日上午10时至10时30分。
二、警报试鸣具体程序:
10:00′00″—10:03′00″发放预先警报
10:10′00″—10:13′00″发放空袭警报
10:20′00″—10:23′00″发放解除警报
三、防空警报信号区分:
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一个周期;
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一个周期;
解除警报:连续长鸣3分钟。
四、防空警报试鸣期间,要求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协作,保障试鸣活动顺利实施。请广大市民注意听辩,不要惊慌,保持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2017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