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那么多为物业叫好的吧友很是痛心,顺民做的太久,也认为笼中的鸟会飞,那肯定是一只不正常的鸟!物业和业主的关系怎么说呢?说是“从属关系”我想也是说的过去的,业主缴纳物业管理费,物业为业主提供服务,就算业主违背了物业管理规定,那也不能成为是业主群殴的理由,为什么呢?因为这个是法律问题,你物业群殴业主,有理了?再有吧友说:业主将单车骑进小区,想占为己有,先不说那个业主是不是有这样的想法,就算有那也是道德问题,必定人家是缴纳了押金的,物业以这个理由岂不是“狗咬耗子”?还有说是业主先动的手的……这个没有意义,只要是打架,不存在说是哪个先动的手,都各打五十大包,但是群殴呵呵,意义就不一样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