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之姻缘劫吧 关注:20,532贴子:578,135
  • 23回复贴,共1

【穿越之姻缘劫·公告】★吧规导航,入吧必读★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前言
《穿越之姻缘劫》是一款由“我是YT”@cyt1013姻缘劫 制作的橙光文字冒险游戏,2013年8月6日发布。本吧为该游戏衍生贴吧。现有由“我是YT”授权,准拟佳期改编,长沙大鱼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出品的官方同名小说《姻缘劫》,改编自《穿越之姻缘劫》第三线“青楼名伶”杜嫣然篇(《穿越之姻缘劫》总共分三线:一线“大家闺秀”柳暮雪、二线“小家碧玉”余小鱼、三线“青楼名伶”杜嫣然)。
此贴仅供本吧吧务完善吧规,请吧友们眼观手勿动,谢谢合作❤


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17-09-10 17:50回复
    【一】发帖格式
    为了贴吧版面的整洁美观,方便吧友浏览,入吧发帖沿用以往格式:
    本吧发帖统一格式为:前缀+标题(即【穿越之姻缘劫】+标题)
    【二】吧务制度权利与义务行为规范及吧务招募上任说明
    大吧主由百度考核,在http://tieba.baidu.com/tb/system.html 百度吧主制度下由百度官方进行考核,小吧则由大吧进行考核。
    1.本吧所有吧务人员(包括吧友)应认真履行百度用户协议与本吧吧规。
    2.吧主拥有任免或调整吧务人员的权力。
    3.所有常驻吧友均有申请就任吧主、小吧主的资格。
    4.吧务人员对各种处罚应公开进行(机器人或乱码id发的广告诅咒或特殊情况等除外)
    5.吧务人员不能互封,不能向外透露吧务后台信息;因故不能履行吧务管理的,应提前请假,或者向吧主提出暂时请辞。
    6.本吧吧务在无人投诉、无过大错误等情况下,一般不接受任何理由的逼迫辞职,私人原因的自行辞职除外。
    7.本吧吧务一律从小吧主做起,没有直升大吧主的可能,早前被无故恶意投诉的大吧@smachou 除外。
    8.本吧小吧主、图片小编,语音小编目前仍在招募,具体要求详见:http://tieba.baidu.com/p/5297137619 只要符合我们的需求,我们都会考虑。
    【发帖与回帖注意事项】
    1.水贴:基本类型为骗经验,骗回复,空帖等。
    (1)广告贴:包括宣传个人QQ,微博,群或其他网址(作者YT本人以及本吧官方吧务群除外)
    (2)签到贴,包括今天我抢到了签到第几名,今日签到贴等
    (3)测试贴:例,“猜猜这是谁”“测测你是丑还是美”等无营养水贴
    (4)求粉,求关注,求加好友,求cp
    (5)由“橙光游戏平台”分享到本吧的游戏贴
    每个id每日水贴主题最多不超过2个,本吧官方灌水刷经验楼链接直通车:http://tieba.baidu.com/p/5311559997
    2.涉及宗教纠纷、政治敏感问题、恐怖因素、地域歧视等引起不适的帖子
    3.谩骂贴,包括谩骂吧友,吧务,作者,原著角色,原游戏,改编小说,严禁通过起恶意的黑称或外号来借机攻击游戏角色,例如用“杜苏”“妓”“鸡”等敏感词指代第三线女主杜嫣然。本吧要求和谐讨论,如有不愉快还请尽量文明用语。
    4.求资源贴
    (1)小说资源贴
    本吧主旨意在讨论游戏本体,需要小说资源的请往精品区寻找,小说在未经作者许可的情况下,严禁二次转载在其他贴吧。
    (2)游戏资源贴
    由于作者YT本人申请下架精修《姻缘劫》,更换立绘,故请各位求资源的善用百度、百度、百度(重要的事说三遍),动动手指用百度就能解决的问题。勿轻易做伸手党。
    5.直接挑起纷争贴,即由楼主本身发起的纷争话题,不包括贴内某一层引起的纷争。
    6.新人报道贴,稍后会由本吧吧务开新人报道专用贴,交友求眼熟请勿重新开贴。
    7.关于同类穿越题材,可以在吧里客观讨论提起,但禁无脑黑、捧xxx,踩本游戏的,一经发现,删帖或封号。捧姻缘劫来贬低其他游戏的同理。另外,严禁与楼主自身主题贴任何无关讨论或钓鱼引战,一经发现,情节严重的,原精品不做警告直接撤精或者删除整个主题贴。
    关于坟贴
    (1)定义:本吧一个月(即30天内)未有回复的非精华贴为坟贴,即最后回复在一个月前以上的帖子。如果楼主是填坑,则不算做坟贴范围,吧友也可在填坑后继续回复。楼主或者追坑者,水贴回复顶起自己或他人在本吧一个月以上未有回复的非精华贴,属于恶意挖坟。例如,故意把时隔几年且“沉尸海底”的旧坟顶起来等。吧务可对挖坟跟坟id或帖子酌情处分。
    (2)顶坟贴者一次封号1天,若记录累计3次以上封号3天,5次以上封号10天列入小黑屋名单。
    (3)坟贴被顶上来后视其内容而定,如有保留意义即会考虑复活,没有即删封。坟贴楼主请勿因删帖而责怪或辱骂吧务人员。另外,辱不及家人,逞口舌之快辱及家人者,首先攻击反弹,其次警告,最后仍屡教不改上蹿下跳的直接封10天,严重者“数罪并罚”的将可能被循环封禁。
    附:吧规不可能面面俱到,钻空子、擦边球、纠缠不休无理取闹者一律重罚。请大家严格遵守。
    此版本吧规最终解释权归穿越之姻缘劫吧吧务组所有。
    具体吧务管理信息,请各位自行查看“本吧详情”。


    来自Android客户端2楼2017-09-10 19:48
    收起回复
      P.S.:起山寨id,即故意模仿本吧85人员或作者id,混淆视线,以及被85处理后,使用辱骂吧务头像或者侮辱性id,一律享有跟广告号“封禁10天并永久小黑屋”的同等待遇。


      来自Android客户端3楼2017-09-10 20:12
      回复
        有关楼主删帖的规定:
        (1)请各位吧友注意,无论你是发帖人还是回帖人,一言不合删回帖或者动用贴吧超会权限随意禁言他人的,封号1-10天,吧友如遇类似情况,可在原贴@本吧吧务人员举报。
        (2)请勿删吧务的正常管理回帖。


        来自Android客户端4楼2017-09-10 21:04
        回复
          【姻缘劫吧功能导航】
          唯一新人专用报道链接:【穿越之姻缘劫·公告】新人专用报道贴 http://tieba.baidu.com/p/5316179367
          唯一刷楼灌水链接:
          【水楼】还记得大明湖畔的水笔吗?(刷经验/灌水) http://tieba.baidu.com/p/5311559997
          唯一申精链接:
          【穿越之姻缘劫·精品组】申精专用楼 http://tieba.baidu.com/p/5316132815
          唯一删封及申诉链接:
          【穿越之姻缘劫·吧务】吧务删封记录及吧友申诉楼 http://tieba.baidu.com/p/5316271106
          唯一建议收集链接:(暂无,以后吧务开通会补充在此楼中楼)
          后续若有其他需要,可能考虑开通唯一茶楼链接(插科打诨聊天撕X八卦专用)及游戏角色真爱楼等。


          来自Android客户端5楼2017-09-10 23:10
          回复
            结语
            鉴于之前贴吧风气不太好,因此近期管理方面相对较为严格。一般良性讨论贴,无引战钓鱼倾向的,不禁止。还是那句话,能聚在同一个吧是缘分,且行且珍惜。
            此吧规执行时间:从发帖之日开始执行。
            ==================================完===================================
            关于吧规变更及补充:
            吧规是日常吧务吧友必须遵守的,若遇到非常时期,可能会稍微改动或者补充,请大家理解。


            来自Android客户端6楼2017-09-10 23:40
            收起回复
              与本吧外交的贴吧以作者本人@cyt1013姻缘劫 关注的《穿越之姻缘劫》角色贴吧为主
              1.“尉迟烈”吧
              2.“穿越之姻缘劫展越”吧
              3.“展越”吧
              4.“穿越之姻缘劫尉迟枫”吧
              稍后会修改本吧右侧友情链接一栏。


              来自Android客户端7楼2017-09-11 18:21
              回复
                作者君其他游戏(附链接):
                【逆袭之星途闪耀】http://www.66rpg.com/game/61414
                【遇龙】http://www.66rpg.com/game/220105


                8楼2017-09-16 23:24
                回复


                  来自Android客户端10楼2017-09-19 21:50
                  回复
                    已建立穿越之姻缘劫吧吧务群,已由群主即本人向本吧其他吧务组成员发出群邀请,请入群的小伙伴核对群号:577xxxx09,并及时将群名片改为自己的贴吧ID。


                    来自Android客户端11楼2017-09-24 01:32
                    回复
                      文贴一经成坟被删,原楼主申请恢复帖子后,请于恢复成功后的24小时内更文,且要求更文字数至少不低于1000字。


                      来自Android客户端13楼2017-10-13 14:05
                      回复
                        补充一条吧规。即日起(20171112)开同人文的,需要经过吧主本人的审核,并且保证绝不拖更弃坑及其文贴质量(比方,不出现人设ooc这一现象)。同时请开新坑的各位作者,在新贴2L附上吧主本人批准开坑的截图。未经吧主本人同意擅自开同人文的,吧务组成员可以行使删贴权。


                        来自Android客户端14楼2017-11-12 16:24
                        收起回复
                          以后凡是挖坟无视吧规的,特别是原楼主n年不更文还一直挖坟顶置的,一律删除。


                          来自Android客户端15楼2018-12-16 17:27
                          收起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