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西海岸新区“11.26”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简要情况报告(续报)
2017年11月26日11时56分许,在S293滨海大道124公里处发生一起死亡7人、受伤1人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现将事故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的基本情况
2017年11月26日10时40分许,杨辉,(男,54岁,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人)驾驶苏ADF897黑色尼桑轿车,从黄岛区中铁世博城工地到黄岛区铁橛山路询角铝价格后回返,11时56分许,该沿滨海大道由东向西行驶至中铁世博城南门时,驾车冲上路沿石,将在人行道上行走的8人撞倒,造成5人当场死亡、3人受伤,其中2名伤者经全力抢救无效先后死亡。
二、死伤者基本情况
1、死者基本情况:
王淑趁,男,41岁,菏泽单县张集镇刘庄行政村后王楼村;
杨公振,男,49岁,菏泽单县张集镇谢张庄行政村谢张庄;
杨德运,男,60岁,菏泽单县张集镇谢张庄行政村谢张庄;
陈光启,男,50岁,菏泽单县张集镇谢张庄行政村谢张庄;
田素本,男,51岁,菏泽单县徐寨镇李古同行政村庞庄;
田素杰,男,43岁,菏泽单县徐寨镇李古同行政村庞庄;
时兰光,男,47岁,菏泽单县时楼镇西平楼行政村西平楼村。
2、伤者基本情况:
刘茂生,男,46岁,菏泽单县徐寨镇李古同行政村李古同村;
以上死伤者均为黄岛区中铁世博城务工人员。
三、应急处置情况
事故发生后,西海岸新区迅速启动道路交通事故处置应急预案,区长李奉利,副区长顾清弥、李金国等政府领导以及青岛交警支队支队长王广键、副支队长戴铭洲等赶赴现场组织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接报后,省交警总队李西鲁同志带队赶赴现场进行指导。
青岛市副市长、公安局长闫希军立即作出批示:请西海岸新区全力抢救受伤人员,交警支队迅速查明原因,依法严处,并举一反三,汲取教训,坚决杜绝此类事故再次发生。
四、调查取证情况
1、驾驶人情况:杨辉,(男,54岁,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人)驾驶证:C1,初领日期:2015年4月28日,驾驶证记分:2016年至今,罚款50元记1分,驾驶证有效期为2015年4月28日至2021年4月28日。经现场呼吸测试酒精含量为0,唾液检测呈阴性。目前,青岛市公安局黄岛分局已对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肇事车辆情况:苏ADF897黑色尼桑轿车,车主:谈政,系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人,车辆属于非营运个人自有,该车2005年2月2日注册,车辆检验有效期至201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