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取得驾照已经几年了,由于工作原因,必须要每天开车上下班,也算一个很守法的小司机。常言道“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的道理,违章也是不可避免的,几年间总共有过4次违章,全部都是违章停车,无其他交通违章行为。驻马店风光路也算是很熟悉的一条路了,对那一块附近的路况、停车场、停车位的都有所了解。前几天一个晚上8点左右,和媳妇去逛了一下凡客和附近的眼镜店,车就停在风光路影剧院的门口,车头顶着影剧院的围墙,当然门口还停着其他的几辆小车。这里声明一下已经不止一次在这里停了,车完全没有占到主路、非机动车道,当然也没有盲道的标识。以前停车总有个影剧院的人出来收5块钱的停车费,本次停车倒没有人收停车费,还以为是比较晚了才不收的。结果停了半个小时左右回来交警同志给贴了条,又一个违章停车,一下子就蒙了,200RMB呀。以前影剧院收停车费的时候怎么不贴呢,百思不得其解呀。没有占主路、没有占非机动车道、没有占盲道、没有影响交通、并且还是大晚上天冷人少的为啥要贴我呢?给个理由,只要你们不是为影剧院站台就好。既然驻马店已经评上文明城市了,我们愿意提高素质做一个文明人,但也希望你们执法时文明一些、也考虑一些实际情况好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