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铜元泛滥之灾愈演愈烈,清政府决心彻底改革币制,从根本上解决铜元铸行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废除旧铜元,再造新铜元。1910年(宣统二年)4月16日, 清政府颁布了《币制则例》, 实行银本位制, 即以银元为主币,铜元为辅币,一种新型辅币制度明文确立。新铜元以分为单位,有二分、一分、五厘、一厘四种。然而,这套新铜元的币值又与制钱比价相背离,只铸式样,并未流通。故1911年(宣统三年)又推出一套新铜元, 仍称“大清铜币”, 计有二十文、 十文、五文和二文、一文五种,五文以上铸有制钱和银元互换值, 以补第一套新铜元之不足。 同时还规定新、 旧铜元暂时同用,在三年之内逐步收回旧铜元,期满停止使用。但这一币制改革方案,还未来得及全面实施(只有十文和一文铜元进入流通领域),便爆发了辛亥革命,清朝灭亡。
原新式币正中心分别以“厘、分”为币值单位计有:一厘、五厘、一分、二分四等;三年改铸以制钱“文”为币值单位计有:五文、十文、二十文三等币。除十文币,其余币值初期试铸的新式币与宣统三年其余两等币均未大量发行流通,只是作短暂且像征性的试铸。一个系列里不可及的珍品往往也会影响到此系列中其它某个品种,而宣三十文就是最佳的例子之一。在大清铜元中“宣统年造”及“宣统三年”系列铜元是独一无二的,它设计简约、大方、精致,相比此前所有十文铸币略显大气,尤以背小团飞龙不与一般而称绝。
原新式币正中心分别以“厘、分”为币值单位计有:一厘、五厘、一分、二分四等;三年改铸以制钱“文”为币值单位计有:五文、十文、二十文三等币。除十文币,其余币值初期试铸的新式币与宣统三年其余两等币均未大量发行流通,只是作短暂且像征性的试铸。一个系列里不可及的珍品往往也会影响到此系列中其它某个品种,而宣三十文就是最佳的例子之一。在大清铜元中“宣统年造”及“宣统三年”系列铜元是独一无二的,它设计简约、大方、精致,相比此前所有十文铸币略显大气,尤以背小团飞龙不与一般而称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