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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想找个人。济南平阴的宁晓莉。或许结婚了,或许没有。88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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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18-01-04 10:44回复
    《关于xx局长一二三》A篇~歪曲事实,张寇李戴。xx局长明明知道当事人只是一名小小的经管站长,却在《起诉意见书》中写上“经依法查明,xx在负责该镇一事一议工作期间··”,睁眼说瞎话!大家注意,猫腻的关键在“负责该镇”四个字上,其实大家都很清楚,一事一议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建设是涉及财政、农业(经管)、水利、建设、土管、环卫等多个部门的工作,是由政府确定一名副科领导干部组织协调实施(编者注:无意追究他人责任,因为当时全县都是一个样,编者只能以反映真实情况为基点,以下皆同,敬请见谅),县经管站任站长在《询问笔录》中这样说到“在会上,张云雷副县长多次要求各乡镇政府是这项工作的具体实施和组织者”。[注:至于xx局长指示办案人员与县经管站任站长经过长达7个小时50分钟(9:40~17:30)通过彩排、剪辑制造了一个不满13页的《询问笔录》,怎样炮制了一个“由镇政府负责”转变成了“实际由乡镇经管站负责的详情,将在B卷中细说(编者坚信,不实之词决非任站长之本意,这一恶作剧的编导就是反渎局!]这是其一。其二,xx局长在明明知道由县财政、农业部门对项目进行实地勘察,却指控镇经管站长没有进行实地勘察是严重的玩忽职守犯罪行为。其证据1:办案人员与任站长《询问笔录》记载:“问,根据平农字(2010)47号文件规定,按照这个文件规定,县财政、农业部门对项目进行实勘察,你对这个要求是怎么理解的?答:--总体程序是先乡镇审核,再由县級把关汇总”。“问:对鲁财农改(2011)2号文件规定的‘县级人民政府要建立考核验收制度’,我们县里是怎样做的?答:是到了2012年8月13出台了---”。其三,所有上级关于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文件中,没有一个文件,没有一句话是明确镇经管站负责实地勘察初验和验收的,公诉人在法庭上出示的所有文件规定证据中,全部说的是“县級---乡镇(办)---乡镇财政、农业(经管)部门---,公诉人自己清楚,审判长、主审法官、人民陪审员、书记员心里跟明镜似的。但是,在xx局长强大压力下,连公诉人也只好违心的把文件中“县级~县级有关部门~乡镇~乡镇财政、农业(经管)部门的职责都概念化的成为指控当事人的法庭证据,为什么?到底是为什么,难道让我们宁可相信苍天显灵降魔,也不能相信人间邪不压正?!!!!!


    来自Android客户端2楼2018-01-05 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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