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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楼上飞下来一块大砖头,2岁女童头部粉碎性骨折颈椎脱位
因为同一个案子,来自五六个省份的31个人站在了一起。他们彼此都不相识。
1年多前,一块砖头从天而降,正好砸在2岁女童小薇(化名)的头上,顿时血流如注。但砖头是谁扔的,无法确定。
2月5日,桐乡法院判决,旁边一栋居民楼3楼以上的18位租客分别补偿小薇3105.5元,合计5.5万余元。
他们有的觉得自己很冤,毕竟扔下砖头的应该只有一个人。为什么这么判?法官有话说。通讯员童法记者甘凌峰
女童被楼上扔下的砖头
砸成重伤
小薇一家是四川人,父母在桐乡打工,平时由奶奶带她。
2016年11月19日上午,奶奶胡女士把小薇放在婴儿推车里,一起去买菜。上午10点左右,买完菜的胡奶奶推着孙女回家,经过桐乡市民丰路桐庆小区。
桐庆小区有些年代了,路两边停了不少车。胡奶奶小心翼翼走在路中间。
“突然听到砰的一声响,看到一块砖头弹出去两三米远。”胡奶奶还没反应过来怎么回事,就听到婴儿车里的孙女大哭了两声,然后没了声音。
“她的头歪在那里,嘴角出血了。”胡奶奶想把孙女抱起来,却看到孙女头上的血像泉水一样涌出来。
小薇被送到当地医院。由于伤势严重,只做了简单的清创处理,就转到了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
经诊断,小薇颅骨粉碎性骨折,颈椎半脱位。碎骨头扎在脑子里面,伤到了脑神经,换句话说,将来她的身体可能永远无法像正常人一样协调和灵活。
到底是谁扔的砖头?
砸中小薇的是半截多孔砖头。
砖头掉落的位置,正对着一栋5层高楼房的楼梯间,是民丰路163-165号。
民警赶到了现场。在5楼的楼梯间,确实有一些多孔砖。
路面监控还原了事发经过:砖头重重砸在小薇头上,小薇的头被砸得往下一缩,然后歪向旁边。看得出,砖头的力度很大,应该是从高处掉下来的。
但是,监控只拍到3楼以下的画面。结合砖头落下的抛物线等,可以确定砖头是从涉案房屋3楼以上的某处被人为扔下来的。
到底是什么人,从什么具体位置扔下的砖头,这些仍无法确认。当地警方公开征集线索也无果。
房东和租客总共31人成被告
事发后,小薇做了开颅手术,医药费花掉了6万多元。
除了身体的创伤,还有心理的。
但是,小薇的父母想要维权,却索赔无门。民丰路163-165号南北座向,5层高,一共19个房间出租,租客多达29名。加上没有住在这里的房东夫妇,有嫌疑的一共31人。
无奈之下,他们把房东夫妇和所有租客都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医药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等6.6万多元。
31名被告,除了房东夫妇是本地人,其他租客分别来自重庆、四川、贵州、江西、河南等地。
“砸的人只有一个,其他人可能心里有怨气,我也不想冤枉人,大家最好能搞一个证明,证明自己那天不在事发地,就行了。”小薇的爸爸郭先生说,他也不想告这么多人。
毕竟,告的人越多,索赔越复杂。小薇一家的条件并不好,支付医药费已经困难,连律师也是法律援助的。
租客们七嘴八舌喊冤
去年9月,桐乡法院第一次开庭审理此案。
开庭当天,一共19名被告到庭,都是来喊冤的。
“房子是我的,但我没有住在这里啊!”房东苏某说。
“当天我在海宁上班,回家时已经看到派出所的人在调查,都不知道出了什么事。”租客王某辩解。
“我租的房子是朝西的,砖头是东面扔下去的,所以不可能是我家里扔的。”“我还在坐月子啊!”其他租客也纷纷辩解。
部分租客还拿出了“当天在上班”等不在场证明。
18位租客每人补偿3105.5元
今年2月5日,法院宣布了一审
判决结果:其中18位租客每人补偿小薇3105.5元。
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87条:从建筑物上抛掷或跌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予以补偿。
“大家来补偿,对原告来说,是一种更好的保障。”主审的陈法官说,这18位租客都是3楼以上的。当然,并不是3楼以上的所有租客都承担责任,能证明自己当时不在家的已排除在外。
1楼和2楼的住户免责,是因为监控看得很清楚,砖头是从3楼以上的位置丢下来的。如果说1楼和2楼的人可能跑到楼上去,那外面的人也可能跑进来,就说不清楚了。
而房东虽然是房屋的所有人,但他们毕竟没有住在这里,不是这个建筑的使用人。从所有的证据材料来看,这块砖头是人为抛出来的,而不是建筑物上掉下来的,不存在管理不善的问题。
万幸的是小女孩恢复得还不错
宣判当天,也有10多位租客在法庭上。对于这样的判决结果,各怀心思。
“挺公平的,毕竟视频能看到砖头是从上面扔下来的。”2楼的一位租客说。
“如果2楼以下都没有责任,那我觉得我也没有责任。”租客唐某说,他住在3楼,为什么要跑到上面楼梯间的窗户去扔砖头呢?他表示不愿意执行。
根据判决,补偿款需在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如果逾期,要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
补偿款什么时候能完全兑现,目前还不得而知。万幸的是,小薇的恢复情况还不错。
“希望所有住高层的居民,大家都能提高自己的个人素质。”陈法官说。你随手的一个动作,也许对别人造成的就是很大很大的伤害。


1楼2018-02-07 17:41回复
    我倾向物业赔偿——如果安装了无死角监控就能找到谁扔的砖头,警方也无能,进入居民家里勘察;从时间上、空间上逐家排查。又一起强者【物业】欺凌弱者【租房户】,还不如捐款好听些。
    警方破案有点象医院治病——不管治好与否一律收费,侦破不了大家平摊。


    2楼2018-02-07 1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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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判决是。否会理不知道,合法是一定的


      来自Android客户端3楼2018-02-07 2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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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截多孔砖头,三楼以上,2岁幼童脑部受砸。。。。。。没死救活了,看着心惊肉跳,小孩的脑袋这么硬朗!!
        不是半截多孔砖么?没扔下的那半截砖在哪里?找啊!谁家在搞修缮,查呀,谁家有闲余剩砖。。。。。这样范围就小了


        IP属地:美国4楼2018-02-07 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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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是;合法不一定合理,裁决者总是挑软柿子捏,社会效果不好。于欢案警察说;‘’讨债可以,打人不行‘’高利贷也可以,污辱人行,自卫杀人判无期。还是升斗小民吃亏!


          5楼2018-02-07 2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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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差察不出,这里就有问题。警差查不出,就要整个楼都赔?
            如果在野外人死了,警差查不出,是不是要全地区都赔? 应该的


            IP属地:广东6楼2018-02-07 2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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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符合法律规定,是合法的。在合法与合理之间要选择合法,所有的人和组织都必须准守法律。


              IP属地:黑龙江7楼2018-02-08 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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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我观察一栋安两个足够了,夏季一场暴风雨,碎瓷砖砸坏业主好多车,赔款十万余元,去年我向物业提过碎瓷砖的危害,被他们好顿嘲讽,被垃圾袋所砸的车主去物业讨说法,被告知无能为力,车主们只能不缴物业费了,就因为几个摄像头,责任无法厘清。再说我们小区的物业是自属物业——和开发商是一家的。


                8楼2018-02-08 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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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年,出台这条**时,笔者的第一反应是,不好,坏,是某些**机guan不想作为的**!


                  IP属地:上海9楼2018-02-08 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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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必要高层按摄像头


                    来自Android客户端10楼2018-02-08 1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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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小区不但是自属物业,还是国营的,人浮于事,门卫有陈姓、崔姓两位保安干得好,最后被迫辞职,树根子把道砖拱起来了没人管,最后是三位老年业主砍断树根,重新铺平,保安队长就在旁边溜达玩,脸色不红不白的,就象没看见一样。我看将来物业就得赔钱而离开,


                      11楼2018-02-08 1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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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安确实不管这事的。


                        来自Android客户端12楼2018-02-09 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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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而江湖就是丛林法则,三国演义上有句按语;阿瞒当年相汉时,欺它寡妇与孤儿,谁知四十余年后,寡妇孤儿亦被欺。如果那些租房户是巨商大贾,你再看怎么解决!都知道电脑系统容易出漏洞——换句话说是后门。法律更是如此,可操作范围很大。再说没有陪审的法...........你懂得!


                          13楼2018-02-09 1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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