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县人民政府关于春节元宵节期问减少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春节、元宵“两节”临近,烟花爆竹燃放进入高峰期,为加强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减少噪声和大气污染,消除火灾隐患,提高空气质量,确保全县群众过上一个环保、安全的“两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县政府决定2018年春节、元宵节“两节”期间在全县范围内对烟花爆竹燃放进行管控。现通告如下:
不燃放或减少燃放烟花爆竹
二、严禁在下列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文物保护单位;车站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加油站、加气站
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山林、草地等重点防火区。
三、严禁所有行政事业单位燃放烟花爆竹;广大党员干部要率先垂范,并引导亲属好友不燃放或减少燃放烟花爆竹。环境优美靠大家。请广大市民尽量少放或不放烟花爆竹。过一个节俭、安全、环保低碳的文明节日,为代县的天更蓝、空气更清新、生活环境更优美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代县人民政府
2018年2月11日
春节、元宵“两节”临近,烟花爆竹燃放进入高峰期,为加强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减少噪声和大气污染,消除火灾隐患,提高空气质量,确保全县群众过上一个环保、安全的“两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县政府决定2018年春节、元宵节“两节”期间在全县范围内对烟花爆竹燃放进行管控。现通告如下:
不燃放或减少燃放烟花爆竹
二、严禁在下列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文物保护单位;车站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加油站、加气站
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山林、草地等重点防火区。
三、严禁所有行政事业单位燃放烟花爆竹;广大党员干部要率先垂范,并引导亲属好友不燃放或减少燃放烟花爆竹。环境优美靠大家。请广大市民尽量少放或不放烟花爆竹。过一个节俭、安全、环保低碳的文明节日,为代县的天更蓝、空气更清新、生活环境更优美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代县人民政府
2018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