跪求律师帮忙解惑,政府的行政问题。
我是乡镇的屠宰点,合法合规。合作手续全部合法办理通过。因现在规划问题,不合适在原地址继续从事屠宰行业,被相关部门责令相关规定转型发展。其当地政府要引进建设大型屠宰场项目。根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一个区域只能有一个屠宰场。我屠宰场则修建至今已有7年。现在相关部门直接抹杀我屠宰点,不谈赔偿与收购事件。请问相关部门是否有这样的权利?而我该何去何从?跪求律师解惑!
我是乡镇的屠宰点,合法合规。合作手续全部合法办理通过。因现在规划问题,不合适在原地址继续从事屠宰行业,被相关部门责令相关规定转型发展。其当地政府要引进建设大型屠宰场项目。根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一个区域只能有一个屠宰场。我屠宰场则修建至今已有7年。现在相关部门直接抹杀我屠宰点,不谈赔偿与收购事件。请问相关部门是否有这样的权利?而我该何去何从?跪求律师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