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全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工作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负责,市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工业和信息化委等部门负责本行业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工作。各县(市)区、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施工企业的信用信息采集、记录和报送工作。
企业信用等级按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分别划分为AAA、AA、A、B四个等级,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将从市场准入、评先创优、动态监管等方面对其实施差别化管理。其中,AAA级企业在参加政府采购、国有投资项目招投标等事项中享有优先权;加入市政府外出推介企业名单,优先列入焦作市预选承包商名录库;AAA级施工总承包一级企业在本行政区域内招投标可享受特级企业同等待遇;在焦作市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时,优先选用;在各类创优评先中享有优先权。
建筑企业如存在以下不良行为,如伪造资质证书或安全生产许可证、允许其他企业或个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的;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与建设单位或企业之间相互串通投标,或以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的;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未依法履行工程质量保修义务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发生过较大以上工程质量或安全事故的;采取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等不正当手段骗取高级别信用等级的;克扣、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报酬,数额达到认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数额标准的;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引发群体性事件、极端事件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发生其他严重违法行为的,其信用等级则被定为B级,在市场准入方面建议全市建设单位慎重与其发生业务关系,限制其创先评优资格,并被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年度资质动态核查必检对象。如果企业连续2年被评为B级,将被列入企业信用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布,属外地入焦企业的,清除出焦作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