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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新居|买卖自建房被拆迁,新房主能合法取得拆迁补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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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购买农村自建房的现象越来越多,有的农户认为自建房是个人财产,已草拟资金决定交易与否就是了,那么真的是这样吗?如果房屋被拆迁,新房主能合法取得拆迁补偿款吗?


1楼2018-08-14 16:16回复
    买卖宅基地后发生拆迁,此时分两种情况,即买方属于本村集体经济组织人员(本村农民)和其他人,具体处理意见也有所不同:

    1、本村村民:通常主要是看房屋买卖协议是否有效,如果有效,那么,拆迁补偿款则直接补偿给买受人,这种情况通常是“地随房走”。想比较而言,其他人购买宅基地则麻烦的多。
    2、其他人:包括非本村村民、城里人等,这种情况下,主要焦点在于房屋买卖协议是否有效,若是1999年之前购买的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一般都视为合同有效,因为,在1999年才有相关政策规定城市人不可以购买农村房屋,因此,此类房屋买卖协议按照当时法律规定并没有违法;其次,房屋若存在灭失后又翻建或者改建,这种情况下,原出卖人可能因房屋灭失而失去主张权益的情况,可能会被法院驳回;最后,如果能证明买受人享受了本村村民待遇、户口迁入本村等等情形,也可能会认定房屋买卖协议有效。


    2楼2018-08-14 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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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自建房交易本身来说,对买卖双方都是弊大于利:
      1.房屋出让方
      根据现有的农村宅基地管理政策,在私自买卖了宅基地上房屋之后,该户人员是不再具备有宅基地申请资格的,而今后随着国家在宅基地这一块政策的放开,宅基地有偿退出、宅基地房屋发展农家乐,宅基地房屋出租等宅基地增值收益都将没有该农户的份。
      而且该农户的行为其实已经损害了集体内其他成员的利益,被举报的话还要面临被罚款甚至收回宅基地的风险,当然如果宅基地被收回了,通过买卖获得的收益自然也要归还给对方。
      2.房屋购买方
      如果是非本村集体组织成员的房屋购买方,唯一的好处就是在没有人举报和查处的情况下获得房屋的居住权,但其所面临的风险更大:
      (1)房屋购买合同不具备法律效应,打起官司来处于弱势方;
      (2)原房屋出让方若反悔,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回宅基地和房屋;(购买时支付的费用和后期房屋的装修费用可以酌情要回。)
      以上提及了实践中常见购买宅基地自建房处理意见,具体操作上是根据各地区实际情况确定。造新居在此提醒各位,遇到购买宅基地自建房拆迁时,如若对补偿有异议的,一定要及时咨询专业律师,避免自己权益受损。


      3楼2018-08-14 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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