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年多名领导干部被查处
据邯郸市永年区纪委监委通报,多名领导干部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方面问题被查处。
一、农牧局正科级干部李同恩违规公款旅游问题。李同恩在担任区农牧局正科级干部期间,多次借外出参加会议或培训之机公款旅游,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11784.8元。给予李同恩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住建局造价站站长郭社红违规发放补助问题。郭社红在担任永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经理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发放补助、奖金44795元。给予郭社红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三、讲武镇小北汪二分村党支部书记李庆民违规发放补助问题。李庆民在担任小北汪二分村党支部书记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发放禁烧补助8400元;同时,李庆民还有其他违反纪律的错误。给予李庆民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四、曲陌乡河东七方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赵英动违规公款吃喝问题。赵英动任职期间,2015年至2016年两年共计违规支出招待费22617元;同时,赵英动还有其他严重违反纪律的错误。给予赵英动开除党籍处分。
五、城管局执法大队五队副队长兼洺州新城执法队队长赵仕锋违规公款吃喝问题。赵仕锋任职期间,2017年2月31日收取某家具批发门市垃圾处理费1500元,并出据了正式票据,但赵仕锋将该票据第二联(记账)和第三联(存根)写为2017年2月16日收取垃圾处理费100元后记入单位财务账,然后将未记账收入1400元用于日常加班吃饭开支。给予赵仕锋政务记过处分,并建议城管局按照程序免去赵仕锋执法大队五队副队长兼洺州新城执法队队长职务。
六、高新建材产业发展管理委员会陈坤违规私车公养问题。高新建材产业发展管理委员会工作人员陈坤持公务加油卡于2018年2月16日违规向私家车加油300元。给予陈坤政务记过处分。
据邯郸市永年区纪委监委通报,多名领导干部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方面问题被查处。
一、农牧局正科级干部李同恩违规公款旅游问题。李同恩在担任区农牧局正科级干部期间,多次借外出参加会议或培训之机公款旅游,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11784.8元。给予李同恩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住建局造价站站长郭社红违规发放补助问题。郭社红在担任永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经理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发放补助、奖金44795元。给予郭社红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三、讲武镇小北汪二分村党支部书记李庆民违规发放补助问题。李庆民在担任小北汪二分村党支部书记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发放禁烧补助8400元;同时,李庆民还有其他违反纪律的错误。给予李庆民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四、曲陌乡河东七方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赵英动违规公款吃喝问题。赵英动任职期间,2015年至2016年两年共计违规支出招待费22617元;同时,赵英动还有其他严重违反纪律的错误。给予赵英动开除党籍处分。
五、城管局执法大队五队副队长兼洺州新城执法队队长赵仕锋违规公款吃喝问题。赵仕锋任职期间,2017年2月31日收取某家具批发门市垃圾处理费1500元,并出据了正式票据,但赵仕锋将该票据第二联(记账)和第三联(存根)写为2017年2月16日收取垃圾处理费100元后记入单位财务账,然后将未记账收入1400元用于日常加班吃饭开支。给予赵仕锋政务记过处分,并建议城管局按照程序免去赵仕锋执法大队五队副队长兼洺州新城执法队队长职务。
六、高新建材产业发展管理委员会陈坤违规私车公养问题。高新建材产业发展管理委员会工作人员陈坤持公务加油卡于2018年2月16日违规向私家车加油300元。给予陈坤政务记过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