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份老生常谈,73胜勇士VS72胜公牛,的小视频。
——————
虽然作者判别强弱的依据很扯淡,但乔丹公牛确实强过勇士却是事实。
依据:
1,以前NBA是比赛,而现在却是秀,尤其笑话上台后。
2,以前规则有利内线,不利外线~很简单的例子,以前外线防守可以上手,生拉硬拽,而现在?体毛哨而已~
3,对抗强了,比赛到了白热化的时候,还得看中投,哪怕平时三分再准,那个时候也没人敢浪,也浪不起。
4,公牛的外线防守很强,强到过分那种强,称一声外线终结者也不为过,不然也不可能在中锋至上的时代杀出来。
5,乔丹那帮子人生到三分时代,大概率依旧会是巨星,而宇宙队?异地相处,算上杜书包,最多也就汤普森能达到现在的高度。
另外说一句,书包实际上也是搭上了时代的风,如果不是小球时代来了,书包最多就是个防守弱化版老狼。
总结:
1,小球时代-手感逆天时勇士完胜;正常状态下四六开,勇6牛4。
2,90年代规则-勇士半场报废。
3,将两个时代的规则中和-勇士完败。
最后,上书勇士都是书包加入后的宇宙勇,公牛也并非72公牛,而是最强公牛。
另外,个人也很喜欢库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