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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盟大会】联盟专家崔秋立:“校企双制”的基本内涵及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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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盟专家崔秋立:“校企双制”的基本内涵及意义—《校企双制、工学一体—校企合作指南》解读
校企双制,工学一体,已然成为技工教育的鲜明标志。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若干意见》中,明确提出“大力发展校企双制、工学一体的技工教育”,为技工教育实现特色发展指明了方向。什么是“校企双制”,根据人社部组织编写的《校企合作指南》中的表述,结合个人的思考心得,阐述如下:
“校企双制是指技工院校和企业以共同培育技能人才为目标,双方通过有效的合作机制,将教育、就业制度与企业生产、用人制度有机结合,学校学习过程与企业工作过程相互融合,形成校中有企、企中有校、校企共育、工学一体的办学制度和培养模式”。
这个定义有三个要点:第一,“以共同培育技能人才为目标”,校企有共同的愿景和合作机制。第二,制度文化的融合,将教育、就业制度与企业生产、用人制度有机结合,即把企业的制度体系如管理制度、用人制度、操作规程,企业文化等等,与学校的育人制度相融合,实现学校办学制度企业化。第三,培养模式的融合,学校学习过程与企业工作过程相互融合。按照工作本位的理念,把企业在生产岗位实践中的培养方法,融入教学和人才培养中。
校企双制,从它产生的过程来看,是一项有内容有形式有实施办法的具体项目,有其特定的实践含义。它不是用来看的,而是用来干的。它的实践内涵是:以共同愿景和利益共享机制为基础,以“八个共同”为主要内容,以“双制班”、新型学徒制等形式为载体,以全日制和在职培养为基本类型,以政策体系为保障的校企合作的办学模式。其中,最核心的就是“八个共同”。根据人社部《技工教育十三五规划》的表述,八个共同是指,校企双方共同招生招工、共商专业规划、共议课程开发、共组师资队伍、共创培养模式、共建实习基地、共搭管理平台、共评培养质量。这八个共同,把校企合作的基本办学制度,贯穿于学校工作的全方位、全过程,从而把校企合作提升到了新的高度。
从技工教育和整个职业教育发展的历史方位中去考察,校企双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技工教育传统特色的传承和发展
技工教育的历史,应追溯到150年前的船政学堂的艺圃。艺圃的特点:第一,直接为船政培养技工;第二,校企一体的管理模式,企就是校,校就是企;第三,半工半读,工多于读,采取与生产实际紧密结合的教学方法,学生直接参与生产活动,在工作中学习。这种校企一体、直接为企业一线培养技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培养学生的技能和素养的方式方法,是对古代“艺徒制”的传承和创新,也构成了我国近现代技工教育的DNA。
经过150年的发展,在基因传承的基础上,技工教育在整个职业教育体系中形成了自己鲜明的办学特色,主要有三点:1、校企合作的基本办学制度。即如人社部张立新司长所说,目前将校企合作上升为基本办学制度的惟有技工学校;2、与生产劳动实践相结合的特色文化。崇尚劳动与实践的价值观,渗透于技工教育的细胞之中。3、“高、新、实、准”的人才培养特点。
所谓高,就是有较高职业素养和职业技能,培养技能领军人才和大国工匠。新,面向新产业、新业态,及时掌握新的生产操作技能。实:实用性,注重务实精神,踏实的工作态度的培养。准:定位准确,为企业定制化培养。它不是一种“泛化”的职业教育,培养目标的指向性和人才培养的针对性非常强。即以企业需求为导向,为企业定制化服务,在生产实践中培养与企业生产岗位零距离的技能人才。
校企双制的理论和实践,体现了技工教育的办学特色,是新时代技工教育坚持校企合作、与现代生产组织技术相结合形成的最新成果,为技工教育在职业教育体系中实现差别发展、特色发展开辟了路径。
当前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创新
(一)全方位全过程的校企合作,较好地解决了校企双元之间的矛盾
从现有的职业院校的校企合作模式看,多数都是单一的,或者专注于课程、或者专注于某个环节的合作融合。而校企双制则是整体思维,从校企双方的共同价值观共同愿景出发,从制度机制和培养模式上,构建的全方位的合作体系,比单纯的从课程角度解决问题更深入,也更有利于课程等方面的深度合作。特别是八个共同的要求,更是把校企合作提升到新的高度。
(二)基于工作本位的制度设计,有利于解决工与学的矛盾工作本位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一种新的思潮,是针对学校教育模式忽视实践倾向而产生的新的概念和模式,重视真实生产环境,在工作现场、通过接近工作过程学习。不少专家认为“真实情境中的工作任务具备整合理论与实践的功能”。真实生产环境、实际工作过程,是工作本位的两个基本要素。近年来我国大力推行的现代学徒制、新型学徒制,都是工作本位教育理念的体现。
工作本位是技工教育传统的培养模式,也是校企双制的立足点。在八个共同中,突出强调真实生产环境条件下的学习,包括一体化课程改革、校企共建实训基地、构建一体化学习站、学习型工厂和车间,学生管理的企业化等等,特别是企业新型学徒制,作为校企双制的一种实现形式,坚持以企业为主体,在生产实践中培养,是工作本位理念的探索和实践。校企双制,符合职业教育的改革方向,为职业院校实现工学一体提供了样本。
实现产教融合的有效途径
产教融合可分为宏观和微观的两个层次。宏观上,是指产业与教育的融合,即所谓“四链”衔接,“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的有机衔接。通过这种供给侧与需求侧的有机衔接,为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加快建设实体经济、科技创新、现代金融、人力资源四位一体,协同发展的产业体系”服务。“微观层面”上,产教也是生产活动与教育活动、产品生产与教育教学相融合。将产业和企业的文化元素、技术元素、管理元素等等,融入到教育教学过程中,转化为专业、课程和培养模式。宏观上体现产教融合广度,微观上体现产教融合的深度。
技工教育从历史看就是产教融合的产物。而我们今天面临着新形势。技工教育的整体结构不一样,面对的问题不一样。需要我们重新寻找路径。宏观上,必须有战略眼光,了解国家的产业政策、产业结构、产业方向,当前就是要紧紧围绕新旧动能转换,服务于战略新兴产业发展,服务于传统产业提升,在办学方向、专业设置、人才培养等方面,更加贴近产业发展。同时,在微观上,努力做到校与企、人才培养与生产、产品的有机结合。而校企双制从宏观、微观两个方面,都为实现产教融合提供了路径和方法。
对于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和构建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有着深远影响
校企双制,从其目前的实践看,既是技工学校的一种办学制度,也是高技能人才培养的一种模式,也是落实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有效方式。高技能人才的培养,从中央[2006]15号文件开始就要求校企合作。提出,要建立高技能人才校企合作培养制度。健全和完善以企业行业为主体、职业院校为基础、学校教育与企业培养紧密联系、政府推动与社会支持相互结合的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而目前来看,校企合作培养开展高技能人才培养方面,技工院校卓有成效。一是有传统优势,二是定位准确,三是功能完善。校企双制,全面深化校企合作,全方位高度融合,并且有政府元素在其中,必将为高技能人才培养提供新的范式。早在2012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社部、财政部、国资委关于加强企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意见的通知》中就提到了校企双制。校企双制不仅适用于青年学生培养,同时,也适用于企业在职人员。在广东等地实践中,既有以学生为主体的双制班,也有以企业在职人员为主体的双制班。因此,校企双制对于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和构建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亦有着积极的作用和深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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