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州市红果浅水湾小区物业不作为如下:
1、不尊重业主意见:物业与小区业主没有沟通平台,对业主投诉意见处理不及时、不到位。物业擅自断停业主水电。
2、收取高额物业费,没有发改局或物价局相关收费文件,乱增加收费项目,不公示收费明细及用途。
3、公共环境卫生差:路灯、路砖、椅子等公共设施损坏未及时维修更换、楼梯、走道、道路长期不打扫,灰尘、垃圾随处可见,业主反映后物业回复:所有卫生区域是不定时打扫清理。小区环境卫生越来越差,给小区众业主的居住生活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4、 对小区地下车库车辆收费过高,没有政府发改局和物价局的收费文件。卖房的时候承诺车位比列1:1.5,可租可买,现在物业要求车位只售卖不出租。收费标准高:3小时15元,5小时19元,12小时26元。小区停车场产权归属不明确,是否为公摊?小区停车场本该优先满足业主们的需求,却擅自改变停车场用途,开设经营性洗车场,污水乱排造成环境污染,大量外来车辆和人员进入小区带来巨大安全隐患。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随意放置,经常未及时清理。
5、治安管理、消防管理、安全防范差,对外来人员、小区门口商贩、闲杂人员等缺乏有效监管,门禁形同虚设,保安对小区的巡逻检查不到位,无法保证小区业主安全。可视对讲系统基本功能时好时坏,物业不及时维修。
6、物业缺乏服务精神和职业素养,保安,物管办公室等物业人员对待业主态度恶劣,保洁人员数量严重不足,环境卫生差。
7、 对公共区域养护、维修和管理比较差。配套设施不对业主开放,业主使用还需单独收费。(如活动中心、篮球场等公用场地)
8、 对开发商遗留房屋建筑问题,物业有责任和义务协助业主妥善解决,物业不但推卸责任还对业主态度蛮横。
9、无理由强扣业主装修押金,至今还有很多业主未退取到原有的装修押金。
10、酒店、饭店等商铺擅自将花坛、人行道路等公用设施拆除,改做酒店饭店停车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