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白银案的一点启发,南大案凶手可能就是一个普通人,也没那么聪明。该案件偶然性极大。网上可能对很多案件细节复杂化的解读了。
凶手画像推测:30-40岁中年男子。面相老实,更倾向不是南京本地人,以前在老家从事过厨师或屠宰相关事业,夫妻在南京开了餐馆(3年左右)。更倾向于不是南京本地人。家里曾经有人可能是知青
由于宿舍违规使用电器,作为宿舍长的刁被罚,心情不好,晚饭没怎么吃。就出去散心(性格较为内向的人,更倾向寒冷的环境独行)。在路上有点饿了,就沿街找了一家餐馆(最后目击点,青岛路附近) 。由于当时正值冬季,街上行人较少,又是晚饭后的时间(餐馆基本都临近关门),餐馆基本都没人了。这时候刁进了一家餐馆准备吃饭。由于妻子回老家接孩子或者是处理其他事情,暂时不在南京。此时,店里面只有刁和凶手两人。凶手见只有刁一人,心生色意(在反抗的过程中,由于刁一个年轻女孩,没有过多的拉扯,所以刁衣服较为完整,但毕竟有反抗,所以可能是失手致死。这个时候凶手肯定是恐慌的。 一。因为自己孩子还小,加上自己的事业刚刚才有起色,所以如果自首,一切就毁了。能够承受碎尸这么恐惧的事情,那就是一定有比这个更重要的事,那就只能是自己的家庭了。所以不能够自首。 既然不能自首,又不被人发现,那要就必须要在餐馆处理掉尸体。并且还能够一切照常。那个年代,冰箱很少,一般餐馆都会有冰柜。所以可能第一时间,凶手把尸体放在了冰柜,再加上是冬季,尸体不会快速腐烂。在后面的几天,就有足够的时间来处理,加上尸体冻过,肉切起来会更顺利(有从事过相关厨师经验的朋友应该会知道)。 包括摆放整齐的肠子,我认为这是从事过屠宰相关事业的职业习惯。
并且餐馆也符合用开水烫尸体的条件,并且兄也知道,开水烫过后能减少腥味。 刚好餐馆的味道,能够覆盖掉血腥味。 餐馆也符合多种作案工具的条件,通常餐馆都会有锋利的剔骨刀。
并且在08年的检测中,也说在尸块中检测到了木屑和猪肉的成分,还有棕绷和猫毛的成分。那么就可以推测。凶手平常住在餐馆,木屑和猪肉是平时切菜案板缝隙里面残留的,棕绷可能是床单上沾上的。猫毛有可能是餐馆老板养猫(一般餐馆好像很少有养猫狗之类的,有可能流浪猫进入餐馆的时候掉落的,然后凶手在搬运尸体的过程中粘上的,有可能是自己养的猫,也有可能是抛尸之后流浪猫翻垃圾堆粘上的)
抛尸地点不远的原因可能是,餐馆要正常的营业。为了不引起怀疑就只能就近抛尸(还有一个原因就是要在几天全部处理完,妻子可能要回来了)
抛尸的包装物,有年轻人使用的背包,有知青时代流行的包,有黑色塑料袋 我认为前面的物品可能是老家拿过来的,黑色塑料袋就是平常餐馆使用的黑色塑料袋。
抛尸时间可能是早上在买菜的中途进行抛尸,作案车辆,可能是三轮车,自行车或者摩托车
22年过去了,凶手还在世的话,大概50-60岁了。可能在出事后的一年内离开了南京,因为这是孤案,所以我认为凶手并非心里极其变态的杀人犯。碎尸到这种程度只是因为自己的人生和家庭。最大限度的损毁证据。 达到以让自己摆脱法律的制裁的目的。
所以,可以调查一下南大周边的餐馆,更细致的方向是调查97 98年南大周边关门的餐馆,或者是更换了老板的餐馆。(当然不排除凶手还在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