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检察职业学院学生助理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落实《河南检察职业学院学生助理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切实推进勤工助学工作,不断提高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能力,努力实现学院人才培养目标,拟面向本、专科17、18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招聘学生助理。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对象:
本、专科17、18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注:实习生和2019年参加专升本考试的学生不能从事学生助理工作。
二、招聘岗位:
学院各行政部门、各系部相应的行政、教研助手岗位。
三、聘任条件:
(一)政治素质过硬,道德品质优良;
(二)学习成绩良好;
(三)遵章守纪,服从管理;
(四)热爱学生助理工作,有较强的责任心;
(五)身心健康,适应能力强;
(六)能熟练操作电脑办公系统;
(七)必须提供上交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
四、工作要求:
(一)协助各相关部门开展教学、科研和管理等工作,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
(二)了解岗位要求,掌握业务技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及时汇报工作情况和意见、建议;
(三)遵守工作中的保密、安全规定;
(四)其他学生助理应当履行的义务。
五、工作待遇:
受聘的学生助理每人每月会发放一定数额的生活补贴。
六、招聘程序:
1.招聘
符合条件的学生请填写好《应聘学生助理申请表》(附件1)交至学生处409办公室张容浩进行集中汇总,上交申请表截止时间为12月25日。
2.面试
本次学生助理面试统一由学生处组织,面试时间初定为 12月27日中午12:30。届时,请各系配合通知符合条件的学生前来面试,学生面试时请务必携带家庭经济困难相关证明材料。
3.聘任
面试通过的学生助理,名单会储存在学生助理人才储备库中,一旦有合适的岗位,会通知学生上岗。
4.岗位分布
学生助理岗位有:办公室、院长信箱、组织处、宣传处、纪委、工会、教务处、学生处、培训处、保卫处、招办、计财处、后勤服务中心、法律系、检察系、经济管理系、司法管理系、实验中心、基础部、警体部、图书馆、科研信息中心、社科部。
附件 1:学生助理招聘工作流程
2:应聘学生助理申请表
河南检察职业学院学生处
2018年12月20日
为进一步落实《河南检察职业学院学生助理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切实推进勤工助学工作,不断提高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能力,努力实现学院人才培养目标,拟面向本、专科17、18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招聘学生助理。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对象:
本、专科17、18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注:实习生和2019年参加专升本考试的学生不能从事学生助理工作。
二、招聘岗位:
学院各行政部门、各系部相应的行政、教研助手岗位。
三、聘任条件:
(一)政治素质过硬,道德品质优良;
(二)学习成绩良好;
(三)遵章守纪,服从管理;
(四)热爱学生助理工作,有较强的责任心;
(五)身心健康,适应能力强;
(六)能熟练操作电脑办公系统;
(七)必须提供上交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
四、工作要求:
(一)协助各相关部门开展教学、科研和管理等工作,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
(二)了解岗位要求,掌握业务技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及时汇报工作情况和意见、建议;
(三)遵守工作中的保密、安全规定;
(四)其他学生助理应当履行的义务。
五、工作待遇:
受聘的学生助理每人每月会发放一定数额的生活补贴。
六、招聘程序:
1.招聘
符合条件的学生请填写好《应聘学生助理申请表》(附件1)交至学生处409办公室张容浩进行集中汇总,上交申请表截止时间为12月25日。
2.面试
本次学生助理面试统一由学生处组织,面试时间初定为 12月27日中午12:30。届时,请各系配合通知符合条件的学生前来面试,学生面试时请务必携带家庭经济困难相关证明材料。
3.聘任
面试通过的学生助理,名单会储存在学生助理人才储备库中,一旦有合适的岗位,会通知学生上岗。
4.岗位分布
学生助理岗位有:办公室、院长信箱、组织处、宣传处、纪委、工会、教务处、学生处、培训处、保卫处、招办、计财处、后勤服务中心、法律系、检察系、经济管理系、司法管理系、实验中心、基础部、警体部、图书馆、科研信息中心、社科部。
附件 1:学生助理招聘工作流程
2:应聘学生助理申请表
河南检察职业学院学生处
2018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