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HLHS-CG-20190104
内蒙古和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呼和浩特市公共交通总公司的委托对呼和浩特市公共交通总公司纯电动新能源公交车(500辆)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公共交通总公司纯电动新能源公交车(500辆)采购项目
2、项目内容:
3、项目地点:呼和浩特市
4、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是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登记注册的客车生产商,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代理机构的法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项目专业技术能力以及供货和售后维护保障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供应商所投车辆车型须已纳入国家工信部发布的《道路机动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和《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如所投车辆未纳入以上公告及目录,供应商须承诺,所投车辆车型在交付前必须纳入国家工信部发布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和《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
6、供应商所投车辆车型须具有3C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且已纳入《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如所投车辆未具有3C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及未纳入以上公告及目录,供应商须承诺,所投车辆车型在交付前必须具有3C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且已纳入《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
7、供应商须提供售后服务承诺函;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不允许供应商对本投标货物及其相关服务进行分包和转包。
注:①每一标段供应商必须同时具备上述资格条件,方可报名参加投标。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具体审查内容见招标文件。
②本项目允许多标段投标,多标段中标。
内蒙古和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呼和浩特市公共交通总公司的委托对呼和浩特市公共交通总公司纯电动新能源公交车(500辆)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公共交通总公司纯电动新能源公交车(500辆)采购项目
2、项目内容:
3、项目地点:呼和浩特市
4、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是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登记注册的客车生产商,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代理机构的法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项目专业技术能力以及供货和售后维护保障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供应商所投车辆车型须已纳入国家工信部发布的《道路机动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和《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如所投车辆未纳入以上公告及目录,供应商须承诺,所投车辆车型在交付前必须纳入国家工信部发布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和《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
6、供应商所投车辆车型须具有3C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且已纳入《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如所投车辆未具有3C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及未纳入以上公告及目录,供应商须承诺,所投车辆车型在交付前必须具有3C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且已纳入《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
7、供应商须提供售后服务承诺函;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不允许供应商对本投标货物及其相关服务进行分包和转包。
注:①每一标段供应商必须同时具备上述资格条件,方可报名参加投标。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具体审查内容见招标文件。
②本项目允许多标段投标,多标段中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