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
(二)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
呵呵,别的我不知道。就我手里起诉的危险驾驶罪,已经取得当事双方谅解,侦查终结报告和起诉意见书以及警综平台上面我还特地都写的轻微(轻微 一般 严重),各种执法仪录像、笔录,调解书,谅解书都齐了,最后法院还判了当事人三个月拘役。
不知道哈尔滨道里区人民法院判得这么轻是有什么依据?(审判长审判员的钱袋子重了手就轻了是不是?纪委是不是要好好盘盘这个法院当时的审判长?)
至于法院从轻处理的依据也不知道是起诉意见书和侦查终结报告上面,给王金磊一系列的犯罪行为定为了轻微还是拿到了曲玉权直系家属的谅解书了?(都不可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