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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案例,甲犯强奸罪吗?还是算被强奸的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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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和乙是室友。
甲在网上找了一个流氓,付款1万元指使该流氓晚上偷偷潜入其寝室强奸农村女生乙。结果半夜的时候,该农村女生肚子痛去了校园诊所。 流氓半夜爬进寝室后,发现屋内就甲一个女生。于是,也没有看清脸,对甲实施了强奸。
问如何评价女生甲的刑事责任。


IP属地:广东1楼2019-03-07 11:47回复
    这属于强奸既遂,还是强奸未遂


    IP属地:广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2楼2019-03-07 1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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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就是传说中的作死吗?


      IP属地:广东3楼2019-03-07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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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害者


        IP属地:山东来自iPhone客户端4楼2019-03-07 1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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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强奸就是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之发生性关系,是强奸


          来自Android客户端5楼2019-03-07 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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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P属地:广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6楼2019-03-07 1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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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对甲来说,既是受害者又是教唆者。甲买凶强奸,甲和流氓构成强奸罪共犯。----由于流氓对象认识错误,导致流氓强奸乙强奸未遂。
              2,对流氓来说对,构成对甲强奸既遂。对乙构成强奸未遂。照法定符合说,上述同类对象错误应当按照犯罪既遂定罪处罚。
              分析如下:
              正犯属于对象错误,成立强奸既遂,甲某是强奸罪的教唆犯,不是间接正犯。教唆犯属于打击错误。对于教唆犯(甲)的定性,有三种不同观点:强奸既遂、强奸未遂、无罪。在打击错误的情况下,应按法定符合说,故张某成立强奸既遂。易言之,甲既是强奸罪的教唆者也是受害者,二者并不矛盾。甲既是强奸罪的教唆者也是受害者,二者并不矛盾,完全可以并存。前者是针对正犯而言,毕竟正犯的强奸行为与甲的教唆行为之间具有心理的因果关系。后者是针对甲自身性的法益而言。不能认为“既然你甲教唆别的男人强奸了,你自己的性法益就不受保护了,就可以被强奸”,这是荒唐的。
              献丑了


              8楼2019-03-07 1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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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甲出钱雇佣犯罪,甲应该是是共同犯罪的主犯。
                雇佣者应该是要判的更重,而行凶者是从犯,应该判的更轻。
                雇佣犯罪,造成的后果是雇佣者的意愿。


                IP属地:广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9楼2019-03-08 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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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认为是甲雇佣的丙,那么甲应该是共同犯罪中的主犯,丙是从犯,共同犯罪是执行的甲的意愿。
                  但是由于丙的误认,导致受害者从乙变成了甲。
                  所以这应该是俩个案子:
                  第一个案子:甲和丙是共同犯罪,受害人是乙,甲是主犯,乙是从犯,由于非主观原因,强奸未遂,


                  IP属地:广东10楼2019-03-08 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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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额...法盲说句话吧,甲等于1W花钱嫖了个鸭....


                    IP属地:广东11楼2019-03-08 1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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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楼说的对


                      IP属地:北京来自Android客户端12楼2019-03-08 1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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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问题来了,谁是报案人


                        来自Android客户端13楼2019-03-08 2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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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么问题来了,你们在dota吧讨论法学案例?


                          IP属地:内蒙古来自Android客户端15楼2019-03-11 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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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也觉得应该分为2个案子,第一个案子甲是主犯,流氓从犯。第二个案子是流氓犯了强奸罪,因为他违背甲的意志了。那么问题来了,难道甲在被强奸的过程没说他是甲吗,0沟通的?


                            IP属地:贵州16楼2019-03-11 1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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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过程,拆成两个案子。
                              1 甲雇凶强奸,流氓实施强奸
                              2 流氓强奸罪,甲是受害人。


                              IP属地:浙江17楼2019-06-19 1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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