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筑安抚家族为何采用金姓而不用他姓?这个问题似乎有点费解。遍稽有关文献,可借缺载,但并非无一点蛛丝马迹可寻。清道光《贵阳府志》云:“金竹(后改为筑’)金氏自谓夜郎竹王之胃也。竹、王既灭,吴霸表封其三子为侯,以慰夷蹼,其一为金竹侯,世守其土,久之以金为氏。”记载中说:“自谓竹王之宵也”,足见其不可信。我们于一九八七年六月到广顺实地调查时,发现一本清宣统年间重修的《金氏家谱》,该书保存完好,记载较详细。其中云:“在汉初有西蜀嘉定民间女院物放巡水,有大金竹三节流入足间,其有声,剖之,得一儿归养之,有才武,众从之,自立为夜郎侯,指金竹为姓,……有金筑多同袭夜郎侯职。”这段文字显然是抄袭晋人常像所著《华阳国志》中的“竹王传说”。竹王之说早在魏晋之前己流行,从“指金竹为姓”之记载看,金姓则最迟启用在魏晋。而在元明文献中大多是用“搔驴”、’“密定”、“得某”或“的某”的名字,均无“金姓出现。若金氏真为“金竹夜郎王之青”,而文献中并无金姓出现,这就自相矛盾了。《贵阳府志》之说,一则可能采用民间传说,二则是照抄《金氏家谱》未加分析,否则断不会出此漏洞。更为可疑的是该家谱前后矛盾,前有指金竹为姓,后在提到“多同”时,并未在前加上“金”字,仅在提到“金墉”时加上“金公”的字样。既承认“多同”为其祖,又不冠以尊称,这与我国古代避讳是矛盾的。尤其在族谱中更是不允许的。由此推之,“金竹夜郎王之胃”之记载完全是附会之说。采用金姓完全是以后的事。一可光耀列祖列宗,二则表明与汉人无异。
黔中各族使用汉姓早晚不一。布依族于宋初已用汉姓。八番各长官.家族在元、明两代一直使用龙、程、方、金等汉姓。彝族在元及明初亦无汉姓,但人名多称“阿某”或“奢(蛇)某”,如阿察、蛇节、奢香等,在明初,才取用汉姓“安”,如奢香子名安的。苗族,直到清代初年,才大规模开始采用汉姓。金筑土司家族采用汉姓于明代正统年间,这与经济文化发展有关。因金筑司所居地斗蓬山(今贵阳花溪党武乡境),是通往黔南、黔西北、云南大理的交通孔道。南面是盛产粮食的八番土司,北面是黔北大道,处在这一地带的金筑土司家族,必然与外界交往频繁,外称自称便逐渐以金为姓。但《黔记》、《大清一统志》等书仍云:(苗族)“有名无姓”,史载苗名其第一个字每每是“的〔得)”,《元史·泰定本纪》云:“泰定二年(1325年)二月丁亥,平伐苗酋的娘率其户十万来降。”“的娘”为苗酋,族属巳明,正是采用“的某”的类型。此外,在《明实录》中记载的苗酋有“的令”、“的若”等,也属此类型。据研究苗族语言的专家说,“的(得)”是平辈互相称呼词语,意思近放爱称,通用于黔中各地。(参看《黔中苗族命名法》一文,载《民族研究》1986年4期)金筑安抚使有“得弟”、“得(的)珠”、“得垛”,属于“的(得)某”的类型。足见出自苗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