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谨第一次见到郭望时,是在一座寺庙里。
那时他刚刚打了一场仗,险胜,对面虽死了主将,他也与部下冲散了,肩上还中了箭,可谓狼狈至极。所幸在辨认地形后发现自己少时曾随家人到过附近,再往前走应有一座寺庙,他砍断了箭杆,俯下身子催着马往前跑。等瞧见寺庙略显破旧的门才终于松了一口气,到门口时本想翻身下马却力不从心的跌了下去,失去意识前的最后一个念头居然是,跑过来那个和尚还挺好看的。
郭望当时正在扫地,瞧见有个骑马来的人也不过偏头瞧了一眼,不想那人竟从马上掉了下来,他虽尚未受戒,可也修行了有些年头,哪有坐视不管的道理,只好丢了扫帚将人往里架,有叫人去通知方丈,他走近了才看见这人肩头有伤,箭头还未取出来,脸色有些潮红,十有八九是在发热。
等于谨再次睁开眼时已经是第二天的中午了,身上的盔甲连带上衣都没了踪影,肩膀上缠了厚厚的纱布,明显是在他昏迷的时候就被治了伤,于谨翻身下床,瞧了半天也没找着衣服,索性光着膀子就出去了,一边往外走一边拿手揉肚子,饿了。
郭望正好端着药进来,俩人险些撞上,但于谨毕竟有功夫在身,往旁边侧了侧,郭望端稳了碗抬头便是满眼精壮的身体,顿时面露尴尬,稳了稳神才把药递过去,尴尬之余还有一点点的羡慕,他就练不出来这样的身材,顶了天也不过是稍微有一点点线条,这几年开始修行后就更不如前了。
见于谨接了药郭望转身就要走,却被于谨伸手拦住,手臂差点便碰到了他,郭望退了半步,问他何事。
“小师父怎么称呼啊?”
“忘忧”
“在下于谨,敢问现在可有饭食?”于谨摸了摸鼻子,实在是饿了,不然他也不能显得这样馋嘴。
“自是备下的,于施主稍后”
“谢谢忘忧师父了”
与饭食一并送来的还有一套僧袍,于谨可算不用光着膀子走来走去了。
吃完了饭于谨在院中消食,忘忧来请他,说方丈要见他,领着于谨去禅房。于谨在后面跟着,发现忘忧走的规规矩矩的,让他看起来有些眼熟,但一时又想不起来在哪儿见过,盯了一路也没想出个所以然来,倒是忘忧被盯得有些发毛。
方丈还是当年的方丈,于谨提了提自己的母亲,方丈就想起来了,毕竟那位施主佛法颇为精深,两人辩了好一场呢,况且还捐了不少香火钱,那一笔花了好几年。
托了方丈送个信儿出去,于谨就老老实实养起了伤,这场仗对面可比他惨多了,一时半会也翻不起浪,与其急匆匆的赶回去,不如在这养养伤看看小和尚呢,跟忘忧逗可好玩了,而且人也长的好看。
是的,大部分原因是忘忧长的好看,于谨打小就是个爱美人的性子,也不沾情欲,单纯觉得好看的需要护着,天地间的丑事太多,全指着美人美景得一方干净。所以于谨虽一路当到了将军也没改掉这个性子,甚至连杀人都要追求个好看了。
忘忧生的好看,又极爱干净,浑身上下打理的妥妥当当,连每日里去扫地,拿着扫帚扫落叶时也好看的紧,于谨一有空就跑去找他,一起吃饭啊,去蹭茶喝,连忘忧去扫地他也要拿个扫帚在一边帮忙。换二一个忘忧估计就厌恶的不行了,可于谨就是有让人讨厌不起来的本事,冲人笑的灿烂不说,既会说话又有眼色,亲近但不逾越的度把握的十分好,一来二去忘忧竟和他亲近起来。
那时他刚刚打了一场仗,险胜,对面虽死了主将,他也与部下冲散了,肩上还中了箭,可谓狼狈至极。所幸在辨认地形后发现自己少时曾随家人到过附近,再往前走应有一座寺庙,他砍断了箭杆,俯下身子催着马往前跑。等瞧见寺庙略显破旧的门才终于松了一口气,到门口时本想翻身下马却力不从心的跌了下去,失去意识前的最后一个念头居然是,跑过来那个和尚还挺好看的。
郭望当时正在扫地,瞧见有个骑马来的人也不过偏头瞧了一眼,不想那人竟从马上掉了下来,他虽尚未受戒,可也修行了有些年头,哪有坐视不管的道理,只好丢了扫帚将人往里架,有叫人去通知方丈,他走近了才看见这人肩头有伤,箭头还未取出来,脸色有些潮红,十有八九是在发热。
等于谨再次睁开眼时已经是第二天的中午了,身上的盔甲连带上衣都没了踪影,肩膀上缠了厚厚的纱布,明显是在他昏迷的时候就被治了伤,于谨翻身下床,瞧了半天也没找着衣服,索性光着膀子就出去了,一边往外走一边拿手揉肚子,饿了。
郭望正好端着药进来,俩人险些撞上,但于谨毕竟有功夫在身,往旁边侧了侧,郭望端稳了碗抬头便是满眼精壮的身体,顿时面露尴尬,稳了稳神才把药递过去,尴尬之余还有一点点的羡慕,他就练不出来这样的身材,顶了天也不过是稍微有一点点线条,这几年开始修行后就更不如前了。
见于谨接了药郭望转身就要走,却被于谨伸手拦住,手臂差点便碰到了他,郭望退了半步,问他何事。
“小师父怎么称呼啊?”
“忘忧”
“在下于谨,敢问现在可有饭食?”于谨摸了摸鼻子,实在是饿了,不然他也不能显得这样馋嘴。
“自是备下的,于施主稍后”
“谢谢忘忧师父了”
与饭食一并送来的还有一套僧袍,于谨可算不用光着膀子走来走去了。
吃完了饭于谨在院中消食,忘忧来请他,说方丈要见他,领着于谨去禅房。于谨在后面跟着,发现忘忧走的规规矩矩的,让他看起来有些眼熟,但一时又想不起来在哪儿见过,盯了一路也没想出个所以然来,倒是忘忧被盯得有些发毛。
方丈还是当年的方丈,于谨提了提自己的母亲,方丈就想起来了,毕竟那位施主佛法颇为精深,两人辩了好一场呢,况且还捐了不少香火钱,那一笔花了好几年。
托了方丈送个信儿出去,于谨就老老实实养起了伤,这场仗对面可比他惨多了,一时半会也翻不起浪,与其急匆匆的赶回去,不如在这养养伤看看小和尚呢,跟忘忧逗可好玩了,而且人也长的好看。
是的,大部分原因是忘忧长的好看,于谨打小就是个爱美人的性子,也不沾情欲,单纯觉得好看的需要护着,天地间的丑事太多,全指着美人美景得一方干净。所以于谨虽一路当到了将军也没改掉这个性子,甚至连杀人都要追求个好看了。
忘忧生的好看,又极爱干净,浑身上下打理的妥妥当当,连每日里去扫地,拿着扫帚扫落叶时也好看的紧,于谨一有空就跑去找他,一起吃饭啊,去蹭茶喝,连忘忧去扫地他也要拿个扫帚在一边帮忙。换二一个忘忧估计就厌恶的不行了,可于谨就是有让人讨厌不起来的本事,冲人笑的灿烂不说,既会说话又有眼色,亲近但不逾越的度把握的十分好,一来二去忘忧竟和他亲近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