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小区属于钟山区曹家湾棚户区改造建设的小区,在这里购买房子时,刚开始置业顾问说2018年6月30交房,后来又说8月30号交房,最后购房合同上写的是2018年12月30日交房,由于房开的原因未按时交房,到现在工地都一团乱。现在突然接到交房通知,可是房开公司无法提供任何相关的验收证书(房屋竣工验收报告、综合验收合格证、房屋交付使用许可证、房屋质量保证书、房屋使用说明书),房子根本无法居住,也不敢居住。小区楼栋入户门没有安装,过道没有灯,消防设施不齐,消防栓里面都是空的,楼栋到处是垃圾,停车场没有完善无法使用,小区绿化植被覆盖太低,到处是泥等等,在这样的情况下变相要求业主收房。
在交房时要求预交一年的物业费才能给钥匙的霸王条款,没有任何法规依据。甚至通知我们交房时,通知单上写着若我们不到场,视为已交付的霸王条款。今天又改成说是自愿,但是已经形成了变相的违法交房,房开用补偿半年物业费的条件引诱业主签字。物业费1.5元,停车费每月280元的单方强制要求。然而关于延期交房的违约金,房开公司却只字不提,我们小区属于棚户区改造小区,无法承受这样的高额费用。
最可怕的就是工地上一团乱,消防管道都没有,消防栓是空的,烟感报警器只安了个壳在墙上,更别提消防喷淋设施。想想就可怕,!
看下面的工地,这个样子怎么住!
在交房时要求预交一年的物业费才能给钥匙的霸王条款,没有任何法规依据。甚至通知我们交房时,通知单上写着若我们不到场,视为已交付的霸王条款。今天又改成说是自愿,但是已经形成了变相的违法交房,房开用补偿半年物业费的条件引诱业主签字。物业费1.5元,停车费每月280元的单方强制要求。然而关于延期交房的违约金,房开公司却只字不提,我们小区属于棚户区改造小区,无法承受这样的高额费用。
最可怕的就是工地上一团乱,消防管道都没有,消防栓是空的,烟感报警器只安了个壳在墙上,更别提消防喷淋设施。想想就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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