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王白王 《当年明月》
(随手写的段落,废稿)
王富贵总觉得自己早就不记得和白月初那个混小子穷鬼初见的时候了。
但找回一部分王权富贵前世记忆的那个晚上,推翻了他对白月初所有一厢情愿的印象。
他做了一个过于漫长而幽深的梦,醒来时,没有汗透重衣,内心却莫名空落,睁开眼时情绪过于平静,仿佛心若死灰。
王富贵望着天花板,眼神沉沉,心里却涌上了一点想要嗤笑什么的冲动。
没想到他一辈子都困守在这段记忆里,却依旧选择了与清瞳续缘。也许,是对那法力低微的小妖的不放心,也许……是因为不想忘记那个人的所有,即使生生世世也要记得。
前世的他君子端方光明磊落一世,竟然也有那么自私的时候。
看来涂山吹嘘这么多年的相思树,也不是很准嘛。他想着,依稀回忆起了些什么。
托前世这深重执念的福,他回想起了第一次倒映在他眼中的白月初。
与君初相识,犹如故人归。
还是孩子的时候就在古诗集里背到过这句诗,当时便很任性的小少爷嗤之以鼻,先入为主地觉得那不过是搭讪女孩子的花言胡语,还想着下次在泡妞的时候用上一用,也可显得自己文雅博学。
可是不想他还没来得及拿这诗去哄女孩子,他就先和白月初见面了。
那个时候的白月初小小软软的,看起来眉清目秀,深蓝的长发编成麻花绕在颈上,灰色的眼睛明亮得像雨后天空。他含着一根五彩棒,笑得眉眼弯弯,表情尽是欣喜与满足。
当时的王富贵一反常态地愣住了,呆呆看着他几乎转不开眼睛,觉着这人有种奇妙的熟稔,明明是初次相见却犹如故人重逢——正是合了那句诗——与君初相识,犹如故人归。
于是白月初便成了他对这句诗所有的印象。
后来他知道那家伙的表情是因为得到了毕生挚爱五彩棒时,他觉得自己的感情受到了欺骗。偏偏白月初那小子也并不是个安分而庸碌的小鬼,不多时初见的印象便彻底破灭,两人像这年纪所有好斗而精力充沛的男孩子一样,该抢的抢,该争的争,鸡飞狗跳半点没少,所有在初见时生出的绮念在一次次互殴中彻底消耗干净。
实现了呢,王权富贵。你当年的心愿,在我和他的身上实现了。
我在很早很早的时候就遇见了他,比所有人都早。
他对清瞳的感情当然不是爱恋。一开始的排斥,到后来的接受,原因只是他感受到了清瞳那颗为心中所念之人飞蛾扑火奉献所有的心,像溅到他脸颊上的鲜血一般灼热。
清瞳总是和王权富贵那么相似。
而王富贵却是一个看起来恣意实际上却很胆怯的人,他拼了命地想要将清瞳推开,只是因为他知道自己还不起,更不可能因此爱上她。
就像他成天流连花丛却依旧有美名傍身,也只是因为他和那些女孩各自都心知肚明地从不捧出真心逢场作戏各取所需,而对他真正动了心的女孩却会被他敏感地远离。
喜欢这种东西是脆弱的玻璃器皿,好好地藏在身体里最好。若是盛出一颗心就这样递给了别人,很容易就会连着里面的血肉也在地上碎裂成片。
他没有勇气这样做,于是对敢于这样做的人十分敬佩。
清瞳是个可怜可敬的女子,对于王富贵,却不可爱。
况且她执着的人也不是他王富贵,而是早已死去的王权富贵。
除了这张脸与相同的名字,他们又有什么相同的呢?
他一向是对转世续缘很抵触的,不只是因为名字的缘故。用这个孩子气的原因当一切的挡箭牌,是因为他不想说出真正的理由。
同一个灵魂,即使拥有了过去的记忆,却也依旧和前世不是一个人。人格的存在是难以复制的,因为记忆在变化在增多,凭空多出的前世记忆到底没有今生的根深蒂固,倒像是在观赏一幕毫不相关的传奇,若不是那里面演员们的面容与名字都如斯熟悉。
时间与轮回是最无情的东西,这世间不存在复活,只存在转生。转生会造成灵魂上的断层与空白,纵然找回了记忆,他们依旧不是当年的人。
续缘也许是根本上就错误了的事,用那些法力在轮回中保护下来的,仅仅是些残存的记忆。
人类的存在很脆弱,记忆与情感甚至比生命还要脆弱,死了就是死了,就意味着消失,就算有了转世,也不可能是当年的那一个人。
可妖长生,他们用不变的容颜和心去等待一份早已消失在时光断层里的爱情再度出现,付出了法力、法宝以及全部相爱的记忆。几百年的守候,能等来转世之人已经是很幸运的事,哪能奢求一模一样呢。
五百年太漫长,几乎谁都变了样。没有记忆,就算对面相逢亦不识君。
白月初比起东方月初真的好懂多了,虽然有着一脉相承扑朔迷离并不着调的本质,但至少王富贵和他一起相处了近十年的光阴,比想象中更自然也更迅速地摸清了他的脾性。
因为比所有人都更早地到达了他的身边,王富贵再清楚不过,白月初不是东方月初,即使取回了那人的记忆,他也不爱涂山红红或者涂山苏苏,更不会主动选择那样的结局。
只因为他是和王富贵一同长大的白月初,因为他只是和王富贵一同长大的白月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