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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昌钰鉴识过几个全球重大的案件,但是对南大案确无从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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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昌钰鉴识过几个全球重大的案件,但是对南大案确无从下手!李昌钰说:凶手留下的证据太少了!没有物证再符合逻辑的推论也是无意义的。李昌钰都能意识到凶手留下的证据太少他查不出凶手!这里还有不少人认为凶手反侦察能力一般!
所以我认为:反侦察能力越强=他留下的证据越少!因为他的反侦察能力强,所以他才能做到基本不留证据的杀人!反观普通人杀人案都会留下较多证据!证据多了破案就越容易!南大案凶手能做到几乎不留证据的杀人就是因为他的反侦察能力强!不是运气好能解释的!
有人说凶手反侦察能力一般,那你能说说他为什么杀人碎尸,闹市区抛尸19处还能做到几乎没留下证据吗?是证据自己跑了吗?是作案第一现场自己消失了吗?


IP属地:江苏1楼2019-06-22 13:02回复
    因为南大案持续的舆论关注!所以当时中国确实请来了李昌钰来破案。结果就是我上面说的


    IP属地:江苏3楼2019-06-22 1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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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留证据的杀人!是罪犯最想做到的!但事实是只有极少数案犯能做到几乎不留证据!
      南大案的凶手做到,说明他确实比普通杀人犯的反侦察能力强,所以才能做到不留证据!以上就是我的推理!不是凭空想象!


      IP属地:江苏5楼2019-06-22 1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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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反侦察能力强=留下的证据少,但是,留下的证据少≠反侦察能力强,反侦察能力强只是其中的一种可能,还有很多客观原因,比如刑侦技术的落后等等
        当然,我也不能确凿地说凶手的反侦察能力一定不强,但是你信誓旦旦地说,凶手的反侦察能力一定很强,未免太武断
        2,大概了解一下上世纪那些案子就会发现,那些被抓到的凶手之所以被抓,是因为留下的证据太多,之所以留下的证据多是因为连环作案,可是南大案是孤案,所以留下的证据少,如果这个凶手是连环杀人犯,每起案子都像这一起一样,留下的证据这么少,或者这个案子发生在现在,在科技这么发达,遍地都是监控的情况下,他依然没留下什么证据,那我承认他是犯罪天才,反侦察能力超强,但是在那个科技落后的年代,仅此一个案子留下的证据少,并不能证明他反侦察能力一定有多强
        3,什么行为属于反侦察能力的范畴,达到什么程度才能算强?这个判断其实很主观的,有人觉得凶手能想到碎尸抛尸,就说明他反侦察能力强,但是我觉得这只是正常人都能想到的而已,只要不是傻子,杀了人以后都能想到这一点吧?如果这个算作反侦察能力的话,也只能算是最基本的反侦察常识而已
        有人说如果凶手反侦察能力不强的话,为什么不干脆把尸体随便往家门口一扔?这就是典型的抬杠了,我们说凶手不一定具备很强的反侦察能力,不等于说他是个傻子。
        4,凶手肯定是具备反侦察能力的,但是不一定比普通人强多少。凶手的心理素质很强是肯定的,但是我也并不觉得他在杀人分尸的一系列过程中有多么镇定。
        假如他是冲动杀人激情杀人或者意外杀人的话,刚开始的时候肯定会慌乱的,甚至有可能吓得要死,但是一旦发现杀人的事已经成了事实,害怕已经无济于事,出于自保的本能,会强迫自己冷静下来,毁尸灭迹,而且他的时间非常充足,这么多天的时间足够他心里建设了,就算一开始吓得要死,过了几天后应该也冷静得差不多了。
        何况假如凶手真如很多人推测的那样,是五十甚至六十岁左右的老人的话,那心理素质强是很正常的,毕竟经历过战乱、饥荒、浩劫,说不定人杀人,人吃人都见过,分尸对他也就不算啥了
        5,这个案子其实就是个普通的案子,之所以难破,是因为很多事情都赶巧了,只能用机缘凑巧来形容。
        比如被害者性格内向,没有向身边的人过多透露过自己的交际关系
        比如凶手只作案一起,此后再也没做过案。
        在那个年代,没能告破的悬案还是很多的,何况如果这个案子真的是突发性杀人的话,那就是一个偶然性的小概率事件,没办法从被害者的人际关系入手,也没有更多的证据,那破不了实在太正常不过了,不是说凶手一定就是个犯罪天才,我看了很多的大案纪实,可以这么说,高智商的犯罪天才实在是太少了,基本都是普通人(单从智商来说)


        来自Android客户端6楼2019-06-22 1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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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昌钰是明白人,可能看出了一手遮天势力强大的背景,不是证据的问题,是人的问题。床单,旅行包,铝箔纸,刀痕,木屑,猫毛等等证物太多。从猫毛能查出猫的品种,哪些地区的列出表格。木屑可以查出树木的种类,是家具类木材还是普通的木菜板。床单可以查出污垢物属于男人女人老人孩童。从旅行包可以查出里面放过的物品,了解旅行包主人的生活阶层。铝箔纸产地,去处,可以知道包装尸块所处的环境。
          客观的事实是,大量的神秘人物把凶手指向众多无辜者,干扰浪费警力。假如,不是巧合。说明凶手借用了相同的信仰,民族,家族等势力,或花钱雇佣包括小学生在内的人跟踪监控干扰警方破案。此案件可能不会是孤案,已经有大量被害者,只是没被公开抛尸可能性更大。线索太多,一手遮天干扰破案能力太强。朱令案就是明显的例子,为嫌疑人孙维服务的各类人物太多。


          IP属地:辽宁11楼2019-06-22 1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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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们根本有些东西未搞得明白,,这不是破不破案的问题了。这个案其实与当年聂树斌案有相似之处,之于那里相似就不讲明白了。知道聂案多复杂吗,这案更加了。聂也是同年同月死的。


            来自Android客户端12楼2019-06-22 1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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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执着于凶手的智商没有必要. 凶手无论是傻子, 普通人, 天才, 还是百姓, 还是退伍军人, 政客, 只要他杀了人, 就要抓他法办.


              IP属地:中国台湾15楼2019-06-22 1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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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凭凶手横空出世“与众不同”的作案风格,就可以判断此人非同寻常。只有变态才会针对毫无瓜葛的人下手,比如章莹颖案。比如最近操场埋尸案,就地掩埋,有恨就有狠还有张狂,张狂是自信和一种底气的驱使。抛尸大学也是动机之一。个人觉得,千变不离其中,南大案,凶手跑不了外圈


                来自Android客户端16楼2019-06-22 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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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凶手以不再犯案,风平浪静。凶手妥妥地继续工作一二十年直至告老。掐指一算,五、六年前就应该不在南京了


                  来自Android客户端17楼2019-06-22 1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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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没转弯啊,这就是充分必要条件的问题,反侦察能力越强,留下的证据肯定越少啊,这个没毛病。但是反过来,留下的证据少,就说明他反侦察能力一定很强吗?这个倒推是不成立的。打个比方,馒头肯定是面食,但面食难道只能是馒头?就不能是大饼花卷面条吗?这么简单的道理,我不知道你为什么就是理解不了。
                    我在这个吧潜水有一段时间了,本来不想发帖的,但是我看你这两天一直在纠结这个反侦察能力的问题,所以实在忍不住想要回复一下。


                    来自Android客户端18楼2019-06-22 1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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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所以会案发,是因为有人把肉片捡回家,在里面发现了手指。
                      有人说手指是故意放进去的,就是为了挑衅JF,除非凶手疯了,或者是变态,要不然是不可能故意挑衅的。
                      然而凶手肯定不是疯子,也不可能是变态,如果他真的变态到敢于挑衅jc的地步,那他一定会再次作案的,不可能只作一起案子。
                      所以手指一定是在极度紧张慌乱的情况下,不小心放进去的,这是一个非常低级的错误,这么低级的错误都能犯,说明他的反侦察能力也强不到哪里去。


                      来自Android客户端19楼2019-06-22 1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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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位楼主文化水平不高, 但内心是善良的, 是想积极帮助破案的网友


                        IP属地:中国台湾21楼2019-06-22 1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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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复制了楼主一句:反侦察能力强=留下的证据少。
                          这里我要解释一下,这个等号的意思并不是说这两个概念是相等的,是可以互为印证推导的,这个等号其实是⇒的意思,也许我用⇒这个符号更容易理解一些,就是反侦察能力强⇒留下的证据少,但是留下的证据少不能倒推反侦察能力强。
                          我之所以用等号是因为我觉得没必要解释的这么清楚,学过初中数学的应该都能理解我想表达的意思,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楼主还是误会了。


                          来自Android客户端22楼2019-06-22 1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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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银案破了,当初给凶手冠以那么多浪漫的色彩,还有主观臆断都没有什么用,就是个普通人。跑开所谓的后台什么的,我觉得这个案子,实在是不好破了。这种性格内向的人,人际交往具有私匿性,如果没有仇人的就是非熟人作案,那就是个陌生人,激情杀人。而这种激情杀人的的最大的逻辑就是钱和色。对于姿色一般的穷大学生来水这就很奇葩了,不图钱不图色,也没有仇杀的可能性,唯一的问题就来了,为什么呢,过失杀人,出车祸想毁尸灭迹?如果是这样那肯定有留下的血迹和痕迹,所以过失杀人的可能性不大,还有就是在学校附近,那就可能是因为那个凶手熟悉学校的作息习惯和宿舍情况。至于被切了2000多块,这也是最被人诟病和奇特的,首先来说,肉被煮熟了,也不知道切的很整齐,有可能是冻僵了以后放到机器里里切好的,这也就解释了又猪肉的肉榍,至于木屑有可能是为了藏碎尸或者装碎尸的时候,就在塑料袋里留下的碎屑,与本案不关,也有可能是凶手在实体上,留下了很多证据,这些证据只有通过蒸煮才能去掉。所以上述的分析,我觉得刁爱青是自杀。


                            IP属地:山东23楼2019-06-22 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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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你说抛尸19处,如何得知?请在线解答,谢谢!


                              IP属地:江苏来自iPhone客户端25楼2019-06-22 1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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