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合并糖尿病孕妇主要的症状有:多饮、多食、多尿(每日排尿量>2500ml);体重>90kg,本次怀孕有羊水过多或者巨大儿的情况就应该警惕有妊娠合并糖尿病的可能,但是以上症状并不能判断妊娠合并糖尿病的金标准。以下详细介绍临床医学对妊娠合并糖尿病的诊断。
一、糖尿病合并妊娠
1. 怀孕前已确诊为糖尿病;
2. ①空腹血糖≥7.0mmol/L;②糖化血红蛋白≥6.5%;③任意血糖≥11.1mmol/L。如果没有明确的高血糖症状,任意血糖≥11.1mmol/L,需次日复测①或②确诊
一、GDM的诊断
1. 有良好的医疗条件,妊娠24-28周及以后进行糖耐量测试(OGTT)。
OGTT的方法:前一日晚餐后禁食8小时至第二天清晨(最迟不超过上午9点),检查前三日,正常体力活动,正常饮食。检查时,5分钟内口服75g的葡萄糖300ml,分别抽取服糖前,服糖后1小时,2小时的静脉血。
75gOGTT的诊断标准:空腹血糖值5.1mmol/L,服糖后1小时血糖值10.0mmol/L,服糖后2小时血糖值8.50mmol/L,任何一点血糖值达到或者超过上述标准即诊断为GDM
2. 医疗资源缺乏地,建议24-28周首先检查FPG。FPG≥5.1,可直接诊断为GDM,不必再做OGTT,若4.4mmol/L≤FPG≥5.1mmol/L,应尽早做OGTT,FPG<4.4,可暂时不用做OGTT。
3. 孕妇具有GDM高危因素,首次OGTT正常者,必要时在妊娠晚期重做OGTT。
★(GDM的高危因素:①年龄≥35岁,妊娠前超重或者肥胖、糖耐量异常史、多囊卵巢综合症;②糖尿病家族史;③妊娠分娩史存在:死胎、死产、流产史、巨大儿分娩史、胎儿畸形和羊水过多史;④本次妊娠因素:胎儿大于孕周、羊水过多、反复外阴白色念珠菌感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