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参加高考,广东理科类总分体育总分494,排位2361,第一志愿填了北师大珠海校区,被提档了,但北师大招生章程说体育教育专业:只招收理科生(文理不分的省份除外,浙江、上海不限选考科目)。在高考文化课成绩不低于考生所在省份同科类普通本科一批录取控制线(合并一、二本招生的省份及上海市为自主招生参考线,浙江为一段线)80%,体育专业考试成绩不低于 80 分(100 分制)的条件下,按照进档考生的体育专业考试成绩择优录取;因为考试院没注意到北师大珠海校区的招生章程而提档到北师大,导致我不能被任何本科学校录取!据了解被提档的考生大多数达不到北师大的招生要求,辛辛苦苦十几载因为考试院一个失误而断送前程,考试院是不是该负起责任并给个说法给个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