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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才是根脉,但文化到底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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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属地:江苏1楼2019-07-21 14:50回复
    大众习惯和风俗要改起来是很难的,到底是老百姓引导国家还是国家引导老百姓?想象上去,自上而下总是最简单的。
    并不是一件事很好,就能很快兴起,男女社会分工很好,没有国家立法保护,依靠老百姓自己能够兴起吗?古代有通奸罪一说,能维护婚姻的稳定,而现在婚恋自由,通奸无罪,大约我们国家军婚除外。父母帮助子女了解未来配偶的家庭情况、人品情况,当然是非常好的一件事儿,总比年轻人自己交往了两三年,还不知道对方的家庭到底怎么回事,要好得多吧?
    虽然古代包办婚姻,子女不愿意也是无法告状的,但是即便在今天法律规定干涉婚姻自由有罪,父母干涉子女的婚姻,子女一般来说也不愿意去告状,毕竟是自己的父母,没有那么深的仇恨,都知道父母也是一片苦心,为了自己好。
    这是社会风俗使然,大家都这么做,你不这么做的话,会被歧视,感觉会被社会抛弃。即便在今天也是这样,我把包办婚姻、父母之爱说的再好、把独自猎取异性的男人说的再危险,年轻人再被父母包办的话,会觉得非常丢人。即便我说女性独立会导致生育不足、慢慢绝种,人家照样觉得做家庭主妇没地位被歧视。
    古代父母对自己女儿肯定也非常宠爱。梁山伯和祝英台的故事是反对包办婚姻的,大家都知道梁山伯和祝英台是被祝英台的父母逼死的。事实上,祝英台的父母正是因为宠爱自己的女儿,才会让她女扮男装出去游学,他们并不知道祝英台在外面私定终生,既然答应了别家的婚事,在当时的社会毁婚会被天下耻笑的。我非常理解当时祝英台父母的处境,那是没法做人了。
    谈到包办婚姻的好处,反对包办婚姻的人,实际上在否定世界上最优质的道德关系——父母之爱。我们今天的自由恋爱是伤痕累累的,我们花很长时间却发现自己很难了解一个人,男女社会分工被打破,家庭矛盾激化,即便结了婚,离婚率也极高。既然了解一个人这么难,父母和家庭在后面帮我们把关不好吗?
    我可以给古代的贞操观、童养媳、指腹为婚很合理的解释,但是我认为废除通奸罪是完全错误的。
    古代的贞操观对年轻有生育要求的女性来讲是残酷的,但是我认为这种贞操观总体来讲利大于弊。首先,它应该是一种自发的产物,是人的一种社会性自私的表现,人的社会性的重要表现就是我不希望被别人背叛,也不会背叛别人。在一个男权社会中,当弱势的女性嫁入男家之后,男性家庭当然不希望她背叛这个家庭。而且这种贞操观也是对女性的保护,如果年轻女性的丈夫死后,女性可以改嫁的话,那这个女性被遗弃的几率就高,在一个肯定男女社会分工的社会中,贞操观对社会整体和女性整体来说是利大于弊的。
    假如今后男性到女性的家庭中结婚,女性和自己父母生活在一起,那就不存在丈夫死后被遗弃的问题。那贞操观就不那么重要了,女性也相对强势,有生育需求就可以另外结婚。
    最起码贞操观是反对背叛行为、保护忠诚行为的,这对一个社会来说是很重要的。
    古代大约只有贫穷的人家才会将女儿送去做童养媳,能养活谁会这么做呢?我相信这样的话也是给女儿一个更好的出路。有钱人家把女儿送出去做童养媳估计是很丢人的。
    在一个肯定男女社会分工的社会中,家庭是比较稳定和谐的,所以人的思想也会相对单纯,更加接近人的本性。所以说在这种情况下,即便指腹为婚,也不会有太大的差错,当时人们敢于指腹为婚,说明当时社会中死亡率是不高的,建国后一直到今天,卫生部都在宣布解放前,我们国家的人口平均寿命只有35岁以下,这绝对是个配合推动计划生育的弥天大谎。
    关于废除通奸罪,当然是保护性自由,法律其实是不能保护个人自由的,因为法律是规则,法律应该保护大多数人的自由,而给大多数人自由的做法一定是规则,所以法律应该保护的是规则,这个规则就是大多数人的天然的感受。
    比如一个人的配偶和别人通奸的话,那这个人真的是生不如死了,他会被所有人嘲笑或者同情,配偶之间应该是拥有一种最高的社会性,是不允许相互背叛的,这对社会来说是好的,因为他们需要共同抚养后代,配偶之间如果可以随便背叛的话,那他们的后代就得不到保障。
    今天废除通奸罪,表面上说是保护性自由,实际上是保护背叛行为,社会法律、规则的缺陷这么大,难怪现在社会执法这么困难。不管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国外家庭主妇还是比较普遍的,而我们国家到处都是要求女性经济独立的言论。
    我认为文化实际上是一种优秀的社会管理模式,而这种模式得到社会上层的肯定和法律保护。


    IP属地:江苏2楼2019-07-21 1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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