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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论中国古代的食狗之风及人们对食用狗肉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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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论中国古代的食狗之风及人们对食用狗肉的态度》
摘要:中国古代的食狗之风大致以隋唐为界,可以分为前后两个时期:隋唐以前,食狗之风兴盛,人们普遍接受食用狗肉;隋唐以后,狗肉地位迅速下降,社会上层人士开始拒食狗肉,而下层普通民众也只有在非正式场合才品尝狗肉。
关键词:食狗之风;狗肉;肉狗;看家狗
中国古代的食狗之风和中国人食用狗肉态度的变化是一个饶有兴味、值得探讨的问题,然而以往学术界对此却关注的比较少。本文拟对中国古代的食狗之风发展的过程及唐宋以后中国社会上下层对待狗肉两种不同态度产生的原因进行探讨。不足之处,敬请方家斧正。
一、食狗之风的兴起、转移与衰落
中国古代的食狗之风在商周时期于北方中原地区兴起后,至战国秦汉时期逐渐走向高峰,整个社会无论上层贵族,还是下层百姓,都十分喜欢食用狗肉。魏晋南北朝时期,由于北方游牧民族的南迁与佛教的兴起,中国的食狗之风开始发生转移,北方中原地区的食狗之风渐渐衰落,而南方广大地区的食狗之风则呈现兴盛局面。隋唐以后,无论南方还是北方,狗肉的地位都在下降,人们食用狗肉的态度发生很大变化,在一般人的观念中,狗已不是可以用来食用的动物了。
(一)食狗之风的兴起新石器时代至西周末年,是中国古代食狗之风的兴起阶段。在这一阶段,食狗地区主要在北方中原地区,食狗人群仅局限于贵族。狗是新石器时代人们最早训化的家畜。在中国,狗的分布范围相当广泛,几乎所有的新石器时代遗址都有狗的遗骸出土。其中,河北徐水县南庄头狗骨的年代距今近万年,河北磁山、河南裴李岗狗骨的年代都距今七八千年,可见人们驯养狗的历史之久远。不过,狗的个体数在各个遗址出土的动物遗骸中一直很少。在姜寨一期文化中,狗仅有2个个体,而同时期的家猪却有85个。在尹家城龙山文化的遗存中,狗仅有5个个体,占总数的2.6%。王仁湘先生认为,“这种比例虽未必真实地反映了当时的情况,但至少说明狗在当时并没有被大量地饲养。”狗在新石器时代可能主要被用作人类狩猎的助手。但当时狗肉可能是允许吃的,“因为遗址中所见的狗骨大都比较破碎,而且散乱地分布于废弃物中;在磁山遗址出土的狗骨,其头颅骨和下颌骨都被敲砸过,残缺不全,显然应是人类吃肉后的废弃物。”新石器时代到商周时期,狗是最主要的家畜之一。狗在当时有三种用途:“一日守犬,守御田舍;二日田犬,田猎所用;三日食犬,充庖厨庶羞用。”(卷八十七引孔颖达疏 这一时期,狗肉的地位较高,仅次于牛肉和羊肉,与猪肉的地位大致相同或略高,狗肉的食用者基本上是贵族。这可以从《礼记·王制》“诸侯无故不杀牛,大夫无故不杀羊,士无故不杀犬豕,庶人无故不食珍”的规定看出来。《礼记·坊记》也记载有:“大夫不坐羊,士不坐犬。”郑玄注:“古者,杀牲食其肉坐其皮,不坐犬羊,是不无故杀之。”从中我们可以看出,只有士以上的贵族才有资格吃狗肉。狗肉还是周天子筵席上不可缺少的重要食品,《礼记·内则》所记周代“八珍”中有一道称为“肝努”的名菜,它就是用网油烤制的狗肝。狗及狗肉还是商周时期贵族祭祀或丧葬时的重要祭品,这在文字构成、文献记载和考古发掘中均有反映。“简体字‘献’,繁体字写作‘献’,至少说明了两层意思:一是用狗(犬)贡献(祭祀)表示恭敬虔诚;二是将‘献’字分割开来,左边‘卢’头下的‘鬲’是陶制炊具,意味着用陶器煮狗肉,用来吃。”商代甲骨文中多次提到犬祭,如“丁巳卜,又燎于父丁百犬、百、卯百牛。”·月令》也载有:“孟秋之月,⋯⋯ (天子)食麻与犬”;“仲秋之月,⋯⋯ (天子)以犬尝麻,先荐寝庙”;“季秋之月,⋯⋯ 天子乃以犬尝稻,先荐寝庙”。在商周时期的墓葬中,家犬遗骸占出土家畜遗骸的大宗,犬主要用于墓葬,置于腰坑内、墓道、墓室或填土内。犬祭主要分布于黄河中下游,在北方游牧民族地区也较盛行。“犬祭有两种意义:一种为死者随葬,犬是作为死者的爱犬牺牲的,生前犬是死者的狩猎助手和护卫,死后猎犬也跟随主人到另一个世界去,为死者服务;另一种犬祭多半是将犬作为肉食,宰杀后献给神灵的。”
(二)食狗之风的兴盛
春秋到两汉时期,中国的食狗人群从贵族扩大到平民。整个社会上,无论是上层贵族,还是下层百姓,都十分喜欢食用狗肉。中国古代的食狗之风逐渐走向高峰,呈现兴盛局面。春秋时期,狗肉是北方中原地区人们喜食的肉类之一。《晏子春秋》记载,齐景公的猎狗死了,要用棺敛之,还准备祭祀,后来晏婴提了意见,于是齐景公“趣庖治狗,以会朝属”。这则齐国君臣食用狗肉的记载,说明春秋时期狗肉仍登大雅之堂。《左传·昭公二十三年》载:鲁国的大夫叔孙被晋国扣留,“吏人之与叔孙居于箕者,请其吠狗,弗与。及将归,杀而与之食之”。许嘉璐先生评价这一史料时说:“吏人要活的不给,是避贿赂之嫌;临回国时杀了狗请客,是为了表明自己不是舍不得。而吏人跟‘犯人’要狗吃,这不但反映了当时人们对狗肉的兴趣之大,而且说明狗是随时可以杀掉吃的。”吏人显然不属于贵族阶层,吏人要狗肉吃反映出春秋时期中国的食狗人群已开始从贵族扩大到平民了。除北方中原地区外,南方的楚国、越国也盛行吃狗肉。《楚辞·大招》载:“醢豚苦狗,脍苴专只。”这句话译成白话就是:“烤乳猪、炖狗肉、蘸苦酱,佐以小菜鬼子姜。”如果说楚国的炖狗肉尚属于贵族阶层享用的宫廷菜肴的话,那么越国的平民百姓显然已开始和贵族一样拥有吃狗肉的权力了。《国语·越语》记载,越王勾践为鼓励繁殖人口,规定“生丈夫,二壶酒,一犬;生女子,二壶酒,一豚。”生男孩奖一条狗,生女孩奖一头猪,这种奖励方法,一方面反映出狗肉的地位比猪肉要高一些,另一方面也反映出越国的平民百姓是可以吃狗肉的,因为平民百姓只要生了男孩也将得到一条狗作为奖励,可以用于食用的。战国时期,狗作为食用畜进行豢养很是普遍。《墨子·天志》载:“四海之内,粒食之民,莫不牛耨牛羊,豢犬彘。”《苟子·荣辱》云:“今人之生也,方知蓄鸡狗猪彘,又畜牛羊。”《孟子·梁惠王上》言:“鸡豚狗彘之畜,无失其时,七十者可以食肉矣。”由于礼崩乐坏和豢养的家畜日益增多,到战国时期时,《礼记·王制》“士无故不杀犬豕”的规定就没有什么约束力了。社会上,屠狗者日渐增多,以至成了一种专门职业,如战国时期的刺客聂政,即“家贫,客游以为狗屠”;荆轲在燕国时,“爱燕之狗屠及善击筑者高渐离’’(卷八十六<刺客列传》)。狗屠的出现,说明社会上普遍养狗,食用狗肉的人群也在扩大,不再仅仅是贵族了。只要有钱买肉,人们即可食肉,狗肉开始进入普通民众的饮食生活。秦汉时期,狗肉是人们的重要肉食来源。在汉代画像石上的“庖厨图”中常可见到宰狗的场面,如山东诸城前凉台及河南南阳英庄等地出土的画像石上都有庖厨屠狗的描绘。这一时期的文献也常见有关狗肉的记载,如《睡虎地秦墓竹简·秦律十八种·田律》规定:民众的家犬进入禁苑捕兽,守苑者可将其杀死,“食其肉而人其皮”。《淮南子》多次将狗肉与猪肉相提并论,如《说林训》篇称“狗彘不择瓯觑而食,偷肥其体,而不顾近其死”;《泰族训》篇称“剥狗烧豕,调平五味”。东汉许慎《说文解字》“肉部”有“腴,犬肉也”的记载。秦汉时期,用狗肉烹制的名馔花样繁多。《盐铁论·散不足》中所载汉代的“狗膪”,就是名噪一时的佳肴。“狗艚”是切成薄片的狗肉。“这款名菜的出现,可能与孔夫子训诫的‘食不厌精,脍不厌细’有一定关系。吃狗肉已不是整条烧烤,而是变得精工细切了。”另一道受当时人们广泛欢迎的狗肉名菜为“庸脯”,它是将狗肉片沉于沸汤中煮后捞出,撒上花椒末、生姜粉晒干,再调上各种调味品而制成狗肉干。“庸脯”常在市肆间出售,往往被人们一抢而空。秦汉时期,无论是上层贵族,还是下层民众都十分喜欢食用狗肉。湖南长沙马王堆西汉一号墓的墓主人生前地位较高,在墓葬出土的遗策上有犬羹、犬胁炙、犬肝炙等菜肴名称,说明西汉的贵族十分喜欢食用狗肉菜肴。西汉枚乘的《七发》赞道:“肥狗之和,冒以山肤”,十分推崇这种配有脆嫩石耳的狗肉羹汤,认为这是人间之至味。《盐铁论·散不足》记载有:“今富者祈名岳、望山川,椎牛击鼓,戏倡侥(舞)象。中者南居当路,水上云台,屠杀羊狗,鼓瑟吹笙。贫者鸡豕五芳,卫保散腊,倾盖社场。”说明西汉时,富者吃狗肉,贫者吃鸡肉和猪肉,狗肉的身价仍高于猪肉,而为中等人家所食用。秦汉时期,人们食用狗肉十分讲究,选择的原则是选幼不选壮,选壮不选老。也就是说,以食小狗为上,从马王堆出土的肉食标本分析,小狗以豢养一年以内的为佳。
未完待续


IP属地:四川1楼2019-10-25 19:21回复
    (二)中国上层人士拒食狗肉的原因
    与普通民众食用狗肉正好相反,隋唐以后中国古代的上层人士是拒食狗肉的,其主要原因是隋唐以后中国社会上层人士所饲养的狗是一种十分无效的动物食物资源。隋唐以前,按用途可以把中国的狗分为三类:肉狗、看家狗和猎狗。魏晋以后,由于北方少数民族大量内迁,中原地区以养羊为代表的畜牧业获得了巨大的发展,传统的肉狗养殖逐渐衰落。与普通民众养狗看家不同,隋唐以后中国的上层人士养的多是用于田猎的猎狗和用于娱乐的宠物狗。虽然中国是一个传统的农业国家,狩猎不是汉民族的谋生手段,但历史上的统治者为了讲究武备,更多地是为了消遣娱乐,也经常搞一些田猎活动,飞鹰走狗则是他们田猎的得力工具。如果说大型凶猛的猎犬主要服务于社会上层的男性的话,温顺的哈叭狗、狮子狗等小型宠物狗则主要陪伴于女主人的身侧。狗和猫一样,成为中国古代社会上层人士的宠物。但这些狗并不是因为成了社会上层人士的宠物就逃脱了被主人吃掉的命运。马文·哈里斯在《好吃:食物与文化之谜》一书中以大量的事实批驳了人们不吃宠物这一观点:“被视为宠物的那些动物最终照样会落人其主人的胃里(或者经过其主人的同意,落人其他人的胃里)。”马文·哈里斯认为狗、猫等人们的宠物都有一个共同之处:“即同牛、猪和鸡相比,它们都是十分无效的动物食物资源。用最佳搜寻理论的术语来说,正是高级反刍动物的丰盈把这些宠物从我们最理想的食谱中挤了出去,而不是因为它们是宠物这一事实本身。”中国古代社会上层所饲养的狗正是属于马文·哈里斯所说的十分无效的动物食物资源。与社会下层的看家狗正好相反, 无论是猎犬还是哈叭狗、狮子狗,它们吃的不再是垃圾, 饲养它们的费用是很大的, 远远超过了它们的肉的价值。同时, 生活的富裕使中国古代的上层人士可以经常消费猪羊肉和各种水产品。因此, 中国古代的社会上层没有必要把自己饲养的狗作为肉食资源。当然, 社会上层不吃狗肉也不能完全归因于在他们家庭中狗是一种十分无效的动物食物来源。中国古代的士人常讲“ 君子之于**也, 见其生, 不忍见其死; 闻其声, 不忍食其肉”, 何况去吃与之朝夕相处、倾注了自己深厚感情的宠物狗了。隋唐以后中国社会上层不吃狗肉的另一原因正是下层普通民众食用狗肉。前文已经说过, 古代中国社会下层普通民众所食用的狗肉都是“ 有问题” 的, 它们或者是自己家病死、老死的狗, 或者是偷杀的别人家的狗。以君子自居的社会上层人士自然要远离这些“有问题” 的狗肉了。这样, 是否食用狗肉无意间竟成了区分社会上层和下层的标志了。由于社会上层人士经常充当社会生活习俗引导者的角色, 隋唐以后中国社会上层拒食狗肉的态度也影响到人们的生活习俗, 如狗肉一般不在正式的宴席上出现, 这正是隋唐以后中国古代食谱中罕有狗肉做成的菜肴的原因。隋唐以后, 狗肉是属于中国下层普通民众的,它在一定程度上也加剧了中国文化中狗的贬意色彩。因此, 狗肺才不是什么好东西, 狗皮做成的膏药才成了便宜货, 狗血才用于喷头污人。隋唐以后, 在中国南方和北方不同地区, 社会上层人士和下层普通民众在对待狗肉态度差异的程度上也是不尽相同的。总的来说, 在北方中原地区, 社会上层人士和下层普通民众在对待狗肉态度上差异较大, 人们在正式场合也是不吃狗肉的; 而在南方的广大地区, 则较多地保留着吃狗肉的传统, 社会上层人士和下层普通民众对待狗肉的态度则差异不大, 人们普遍可以接受食用狗肉;在一些边疆地区的一些少数民族如东北的朝鲜族更是以喜食狗肉闻名。


    IP属地:四川4楼2019-10-25 2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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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的我都饿了


      IP属地:江苏5楼2019-10-25 2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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