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次参加演剧。当时我的日程紧张得要命,从一个录音室到另一个摄象室,从学校到工作场所,每天忙得团团转。在演剧摄象室里,比我资格老得多的演员们穿好服装等着我,我跑来只拍我出演的场面,马上又得匆匆离去。这必然打乱了演出的进度。那时候,一位老资格的女演员提出有权要求赔偿损失。我因为没有听过本人直接跟我说,也不知是真是假,但我感到她对于按照我的日程表行动是有抵触的。我觉得很对不住她,但另一方面我也想到这是毫无办法的。我还不至于不谦逊到这种地步:自己是主角所以周围都得随和我。然而,只要在演艺界的体制之下,我认为有些事就非得服从它不可。而且这个体制又不是我能决定的,我自己没有为此而赔礼道歉的机会,也没有这个权利。不过,以这件事为转机,我不得不越发承认歌手是不足道的了。一一来自自传《苍茫时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