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哀快红吧 关注:707贴子:2,190
  • 6回复贴,共1

【柯哀快红王道】<柯南>里的所有”酒”的介绍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琴酒(GIN):又称"金酒"或"杜松子酒",是人类第一种为特殊目的所造的烈酒,琴酒的故乡在荷兰,它起源于1660年,最先是由一位荷兰的大学教授席尔毕斯(Sylvius)所发明,其目的是为了让荷兰人预防感染热带性疾病,最初是作为利尿、清热的药剂使用。不久人们发现这种利尿剂香气和谐、口味协调、醇和温雅、酒体洁净,具有净、爽的自然风格,很快就被人们作为正式的酒精饮料饮用。琴酒的怡人香气主要来自具有利尿作用的杜松子。杜松子的加法有许多种,一般是将其包于纱布中,挂在蒸馏器出口部位。蒸酒时,其味便串于酒中,或者将杜松子浸于绝对中性的酒精中,一周后再回流复蒸,将其味蒸于酒中。有时还可以将杜松子压碎成小片状,加入酿酒原料中,进行糖化、发酵、蒸馏,以得其味。有的国家和酒厂配合其它香料来酿制琴酒,如荽子、豆蔻、甘草、橙皮等。而准确的配方,厂家一向是非常保密的。 
后来,传入美国,则被大量的使用在鸡尾酒的调制上。现在的琴酒,主要是以谷物为原料,经过糖化、发酵、蒸馏成高度酒精后,加入杜松子、柠檬皮、肉桂等原料,再进行第二次的蒸馏,即形成琴酒 
伏特加(VODKA ):传说在1812年,以俄国严冬为舞台,展开了一场俄法大战,战争以白兰地酒瓶见底的法军败走于伏特加无尽的俄军而告终。帝俄时代的1818年,宝狮伏特加(Pierre Smirnoff Fils)酒厂就在莫斯科建成,1917年,十月革命后,仍是一个家族的企业,1930年,伏特加酒的配方被带到美国,在美国也建起了宝狮(smirnoff)酒厂,所产酒的酒精度很高,在最后过程中用一种特殊的木炭过滤,以求取得伏特加酒味纯净。伏特加是俄国和波兰的国酒,是北欧寒冷国家十分流行的烈性饮料,“伏特加”是原苏联人对“水”的昵称。 
龙舌兰酒(Tequila):这译名可同时泛指多种不同属性的酒款,本条目主要是在介绍其中最出名的Tequila酒款。其他种类龙舌兰酒,请参考梅斯卡尔酒(Mezcal)与普逵酒(Pulque)。 
龙舌兰酒是一种墨西哥产、使用龙舌兰草(Agave)的心(Pi?a,不过以植物学的角度来说,它是这种植物的茎部)为原料所制造出的含酒精饮品。 
分类:通常我们提到龙舌兰酒时,可能意指的是下列几种酒之中的一种,但如果没有特别说明,最有可能的还是指为人广知的Tequila,其他几款酒则大都是墨西哥当地人才较为熟悉。 
Pulque——这是种用龙舌兰草的心为原料,经过发酵而制造出的发酵酒类,最早由古代的印第安文明发现,在宗教上有不小的用途,也是所有龙舌兰酒的基础原型。由于没有经过蒸馏处理酒精度不高,目前在墨西哥许多地区仍然有酿造。 
Mezcal——Mezcal其实可说是所有以龙舌兰草心为原料,所制造出的蒸馏酒之总称,简单说来Tequila可说是Mezcal的一种,但并不是所有的Mezcal都能称作Tequila。开始时,无论是制造地点、原料或作法上, Mezcal都较Tequila的范围来得广泛、规定不严谨,但近年来Mezcal也渐渐有了较为确定的产品规范以便能争取到较高的认同地位,与 Tequila分庭抗礼。 
Tequila——Tequila是龙舌兰酒一族的顶峰,只有在某些特定地区、使用一种称为蓝色龙舌兰草(Blue Agave)的植物做为原料所制造的此类产品,才有资格冠上Tequila之名。 
还有一些其他种类,同样也是使用龙舌兰为原料所制造的酒类,例如齐瓦瓦州(Chihuahua)生产的Sotol就是。这类的酒通常都是比较区域性的产品而不是很出名。 
定义:Tequila可能是最受误解的一种酒,对于许多人来说,它是一种瓶子里面泡了些虫子、用仙人掌为原料制造的墨西哥酒。但事实是,Tequila既不是仙人掌做的,更不可以在瓶里放虫子,想像中应该是很随性制造的Tequila,其实是所有酒类之中受到法规限制最严格的一种产品。 



1楼2009-08-27 15:32回复
    好……详细的介绍,顶


    4楼2009-10-06 15:34
    回复
      好想要一瓶苦艾酒哦!但买不起啊!~~~~(>_<)~~~~


      IP属地:福建5楼2010-01-25 22:01
      回复
        厉害


        6楼2010-08-22 16:13
        回复
          不错哦


          7楼2012-01-26 00:20
          回复
            。。。。好东西。。。LZ辛苦了


            8楼2012-02-19 00:45
            回复


              9楼2012-07-01 21:13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