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女。第一次结婚后,婚后和丈夫开饭店,婚内出轨。事情败露,离婚。期间怀孕,便和出轨男结婚。第二次结婚后,习惯性的还是找男人,手机和生活中,不放过任何出轨的机会。给外边男人索要礼物和红包。他的现任丈夫也知道他的行为,因为他老公也经常用她的手机接到过男人电话。她十天半个月的就出去跟外边男人开房一两天。(现居地址:香河县大运河城温莎郡)
这两口子所做属于什么啊?欺诈卖#吧?女人在外边用身体能换来金钱和物质,男人默认假装不知。
关键是就有那么多渣男好这一口,势必成全这种社会败类越来越猖狂。
人类的道德底线还有多少?如此践踏,最终还有几分人性?人和动物还有必要区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