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后挪车十多米,
被判拘役
【案例】2019年7月25日21时30分许,邓某饮酒后电话联系代驾,为方便代驾师傅找到自己,便把车从酒店门口挪到路边打开双闪等候,没想到只开了十多米的距离,便碰到执勤交警。经现场酒精测试仪检测,发现其血清酒精含量超标。交警又将其带至某医院抽取静脉血样。后经司法鉴定,邓某血液酒精含量为189.4毫克/100毫升,属醉酒驾驶。法院以邓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1个月,宣告缓刑1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点评】有人认为,短距离移动车辆不属于驾驶,其实不然。危险驾驶罪的构成有以下三个核心要素: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首先,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内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通行的场所。其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印发的《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再次,所谓驾驶,是指操纵车船或飞机等行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只要将车驶离车原位,不论行驶距离长短,都属于驾驶行为。本案中,邓某虽然主观上不想酒驾,但在客观上实施了酒后在道路上挪车的行为,而且其血液酒精含量为189.4毫克/100毫升,显然属于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无疑构成了危险驾驶罪。
被判拘役
【案例】2019年7月25日21时30分许,邓某饮酒后电话联系代驾,为方便代驾师傅找到自己,便把车从酒店门口挪到路边打开双闪等候,没想到只开了十多米的距离,便碰到执勤交警。经现场酒精测试仪检测,发现其血清酒精含量超标。交警又将其带至某医院抽取静脉血样。后经司法鉴定,邓某血液酒精含量为189.4毫克/100毫升,属醉酒驾驶。法院以邓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1个月,宣告缓刑1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点评】有人认为,短距离移动车辆不属于驾驶,其实不然。危险驾驶罪的构成有以下三个核心要素: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首先,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内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通行的场所。其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印发的《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再次,所谓驾驶,是指操纵车船或飞机等行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只要将车驶离车原位,不论行驶距离长短,都属于驾驶行为。本案中,邓某虽然主观上不想酒驾,但在客观上实施了酒后在道路上挪车的行为,而且其血液酒精含量为189.4毫克/100毫升,显然属于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无疑构成了危险驾驶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