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结核病在当时尚属不治之症,抗击结核的重心就在于阻断传播和加强护理,具体表现为一些重要立法的出台,比如1911年《帝国保险规章》、1923年《普鲁士抗击结核法》等,以及大规模举办专门医院和疗养院。根据法律,患者的所有病理和社会信息都要登记报告,以便根据不同情境采取隔离措施。1924年时,全国共建成约400座结核专科医院、170个成人疗养院、189个儿童疗养院、28个森林康复学校和29个康复所。1926年,政府与医疗保险业协会达成一致,决定将上报义务延伸至一切疑似患者,并宣布结核疗养院免费开放。
(根据《普鲁士抗击结核法》制作的患者情况登记表格)
此外,随着1940年代链霉素的发明和临床推广,结核病最终得到遏制,柏林的这所医院也就转型成为综合性公卫设施。到了1989年,东德陷入混乱,医院虽有4000人员编制,全年也只收治了3500病人。第二年,东德并入西德,医院同时解体。自2012年起,原院区被逐渐改造为住宅,结核病的痕迹也完全看不到了。
因此,虽然结核病曾经是世界性绝症,肖邦、契诃夫、卡夫卡、梭罗,都是受害者——这一长长的名单上,还有鲁迅——但这些痛苦都过去了,和结核病同为乙类传染病的SARS也过去了,甚至柏林的这所医院,以及小汤山,都似乎不重要了。
基于这些经验,我们甚至可以乐观地预言,人类终将克服一切疫病的威胁。当然前提首先是,要正视它,如鲁迅先生的名言:“必须敢于正视,这才可望敢想、敢说、敢做、敢当”。
国内有人批评,当前国内的疫情扩大是当地主政者一开始“不敢做、不敢当、不让别人说、权当看不见”造成的?笔者暂时无以深究,但是希望主政者要明白:研究怎么治病,非常重要,研究为什么技术条件到了,却还治不了病、不能快速治病,同样非常重要。
有效应对大疫大灾,是检疫一切制度和措施、一切人事和法治、一切修辞和宣传的最终根据,中华民族在大疫大灾中绵延了几千年,然而中国的现代化治理水平与发达社会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法律与政策,公共应急机制,公共廉价的医疗保障,都是战胜疫情的重要措施,所有这些方面,“中国制度”的完善和加强尚任重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