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官司很简单,就是原告起诉被告“暴力抗检”。
全世界打官司其实都一样,原告提出证据,指控被告,被告则需要提出自己的证据来推翻原告证据,从而洗脱自己的罪名。而法院呢,则通过双方给的证据来判断双方到底谁说的是事实,从而判处被告是否有罪。
这次孙杨方的律师,却完全被对面原告玩弄于股掌之间。
首选,原告方提供的证据只是三个参与检查的人员的书面证词,并没有视频或者直接出庭作证,为什么证人没有直接出庭作证呢,全世界包括原告也都知道,两个没有检查资质的闲散人员提供的证词,根本得不到法院支持。
其实只要听证会开始前,孙杨一方坚决反对原告的一切指控,并且坚持三个证人出庭对质,并且在出庭时指出,其中两个人员并非专业检查人员,所以他们的证词不能作为证据,如果这样的话,这个案子,必赢。
但是孙杨这方根本没有这方面一丁点的考虑,反而在听证会上,对方问什么答什么,将自己阻止检查人员,摔烂血样这一事实全盘说出,甚至还拿出来视频证据(说到这里我想扇扇这边律师的脸),这一下不当紧,全世界都知道了孙杨摔坏血样的这个客观事实,正中对方下怀。
本来不存在的证据,被告方自己全部说了出来,原告简直做梦就要笑醒。
到了这时候虽然原告自己提供的证据没有分量,但是由于被告的神操作,法院确定了“孙杨摔碎血样”这个事实证据。
至于检查人员不合格,害怕血样被污染,孙杨方这些主观看法并没有改变“孙杨摔碎血样”这个客观事实,更重要的,是孙杨方也没有提出关于这两个无资格人员的确切证据。
到此,法院通过证据判孙杨有罪,无话可说。
就被告方这种操作,就算是在中国的法院,也是同样原告胜诉!
全世界打官司其实都一样,原告提出证据,指控被告,被告则需要提出自己的证据来推翻原告证据,从而洗脱自己的罪名。而法院呢,则通过双方给的证据来判断双方到底谁说的是事实,从而判处被告是否有罪。
这次孙杨方的律师,却完全被对面原告玩弄于股掌之间。
首选,原告方提供的证据只是三个参与检查的人员的书面证词,并没有视频或者直接出庭作证,为什么证人没有直接出庭作证呢,全世界包括原告也都知道,两个没有检查资质的闲散人员提供的证词,根本得不到法院支持。
其实只要听证会开始前,孙杨一方坚决反对原告的一切指控,并且坚持三个证人出庭对质,并且在出庭时指出,其中两个人员并非专业检查人员,所以他们的证词不能作为证据,如果这样的话,这个案子,必赢。
但是孙杨这方根本没有这方面一丁点的考虑,反而在听证会上,对方问什么答什么,将自己阻止检查人员,摔烂血样这一事实全盘说出,甚至还拿出来视频证据(说到这里我想扇扇这边律师的脸),这一下不当紧,全世界都知道了孙杨摔坏血样的这个客观事实,正中对方下怀。
本来不存在的证据,被告方自己全部说了出来,原告简直做梦就要笑醒。
到了这时候虽然原告自己提供的证据没有分量,但是由于被告的神操作,法院确定了“孙杨摔碎血样”这个事实证据。
至于检查人员不合格,害怕血样被污染,孙杨方这些主观看法并没有改变“孙杨摔碎血样”这个客观事实,更重要的,是孙杨方也没有提出关于这两个无资格人员的确切证据。
到此,法院通过证据判孙杨有罪,无话可说。
就被告方这种操作,就算是在中国的法院,也是同样原告胜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