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拔干部,须“实名举报”是一道“伪命题”
每遇干部提拔公示,似乎都有一条不成文的规定,有异议者必“实名举报”,否则,概不受理。
显然,这是一道“伪命题”。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倾听群众各种反映上升到关心群众利益,密切联系群众,相信群众,维护党和国家形象的高度,鼓励不同渠道、不同方式的群众反映,深受群众欢迎,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对推动国家和社会进步都起到了积极而重要的作用。
以反腐倡廉为例,十八大以来的七年间,中纪委先后制发正式文件,实施有奖举报,开通网络等举报平台,激励群众以各种形式向党组织检举揭发身边贪腐和“四风问题”。据不完全统计,各级纪委接到的各类举报近3000万件,群众举报占比最大,其中“匿名举报”占到80%以上或更多,而受理查办的案件中,包括大案要案,线索不少来源于匿名举报,有些有价值的线索甚至来源于网上,但至今高额奖金发出却寥寥无几。可以说,正是这些“无名英雄”的匿名举报,才造就了我党反腐倡廉今天这样举世瞩目的成就。
换个角度说,如果反腐倡廉只强调“实名举报”,而排斥和不接受“匿名举报”和其他举报方式,按照正常的心理反应和国情民情的实际,每年就不会有大量的群众举报如雪片一样飞向各级纪检机关,那些“苍蝇””“老虎”就会始终逍遥法外,堂而皇之的蚕食我们的肌体而得不到有效治理,这显然是亲者痛、仇者快的事。我们如果这样做了,就等于站在了腐败得这一边,有意无意之中为有问题的干部,利用我们的职权,撑起了一把无形的“保护伞”。
表面看,干部提拔只受理“实名举报”,也有其自圆其说的道理,那就是提倡敢说真话、对提拔对象负责,便于调查取证,降低办理成本,反对诬告陷害,竖起的实际是“实事求是”“保护同志”的大旗,岂不知,这样做,就在很大程度上堵住了反映渠道。说到底,这种做法,无疑等同于宣誓:“不欢迎举报”。一味提倡“实名举报”,说得好听一点,是职业习惯,说的难听一点,就是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的罔顾事实,显示的是一种“权力武断,”其结果不是导致群众掂量掂量“少说为佳、明哲保身”,就是把反映问题者放在最亮处暴露,增加了举报的风险成本。
作为一个唯物主义者,我们也不得不承认,敢于直面问题,好!但是我们也必须看到,期待实名反映问题何其难。有些实名举报,除了需要勇敢以外,还有无奈的成分,像这次疫情中某公安副局长通过网络举报属下治安大队长“火线提拔”,这种不但“实名”、而且“求扩散”式的举报,与其说是一种“直面”,莫如说是一种无奈。如果我们的组织部门,能一视同仁对待各种举报,而不是限制“匿名举报”,相信事事实在,能查清,那今天关注的点也许就不是哪种举报的问题。
从逻辑上看,匿名举报并不等于“无中生有”,更不能与“诬告”划等号。把“匿名举报”视为“不受欢迎的举报”固然也有其特定的原因。除了增加证实的难度以外,就是源于职业习惯思维。与纪委不同,组织部门长期扮演“送子观音”的角色,他们身上虽然肩负选人识人的重任,但思考的方向就是把好事办好,不出差错,所以,对“匿名举报”极具敏感,甚至抗议,这也不难理解。但提干选人,事关民生福祉,涉及周边利益,难免需要更加广开言路,不仅要接纳各种动机的举报或反映,更要看到反映背后暴露的深层次问题,至少可以看出这样的提拔并非“完美”。
特殊强调“实名举报”,排斥“匿名举报”,不仅反映了对待重大问题职业习惯的局限性,也折射了对干部选拔过程的某种不自信。一个真正经得起考验的提拔对象,即便是匿名、谩骂、攻击都不会有任何所失,是金子不怕火炼,也许,任何来自外界的“保护”都是不合时宜,而且多余。
事实上,干部任前公示的核心,是针对被提拔对象的公开检视,也是任前关键的“最后一公里”。能不能过关,不仅要看组织推荐、组织考察、民主测评的票数,更要看最终能不能过得了公示中群众反映问题的这一关,过得了这关,才能算是真正的“过关”。
也必须承认,检视过往,干部“带病提拔”并不少见,有案例显示,有人从科级提到副部级每次都没有躲过“问题提拔”这道魔咒,许多被反腐败拉下马的“苍蝇”“老虎”也都暴露出提拔任用方面存在的问题,不是被提拔者有三头六臂,而是我们的关口太松,也不是群众没意见,只是这些意见很大成分被拒之“实名举报”之外,教训不能不说不深刻。
各级组织部门,肩负的是为党和人民选拔干部、甄别干部、保证干部纯度、符合干部任用标准的重任,重点和中心应该聚焦在如何选对人、用对人,避免用错人上,而不是要把注意力放在架构群众哪种举报方式更合适上。否则,就可能顾此失彼、得不偿失,甚至失职渎职,给党的事业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放过一个贪渎者,提拔一个带病的,直接的损失也许并不大,但由此对社会的导向作用却不可低估。动机不纯、贪欲膨胀、欺骗组织、权钱交易、攀亲结贵、圈子文化,现实中,某些价值取向的严重扭曲,或均与组织在识人的精准上有关,至少,入口出口,不能完全脱得了干系。
诚然,在干部提拔这件事上,提倡实名举报未尝不可,但并不等于必须棒杀“匿名举报”。
这就好比,纪委和组工部门是保持党的干部队伍纯洁的两个“轮子”,只有“双轮”同步驱动,方能一直保持前进的速度。
一言以蔽之,固执于“实名举报”,不仅是“伪命题”,而且还要警惕过于偏执的做法,容易交上“政治白卷”。(2020、3、13)
每遇干部提拔公示,似乎都有一条不成文的规定,有异议者必“实名举报”,否则,概不受理。
显然,这是一道“伪命题”。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倾听群众各种反映上升到关心群众利益,密切联系群众,相信群众,维护党和国家形象的高度,鼓励不同渠道、不同方式的群众反映,深受群众欢迎,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对推动国家和社会进步都起到了积极而重要的作用。
以反腐倡廉为例,十八大以来的七年间,中纪委先后制发正式文件,实施有奖举报,开通网络等举报平台,激励群众以各种形式向党组织检举揭发身边贪腐和“四风问题”。据不完全统计,各级纪委接到的各类举报近3000万件,群众举报占比最大,其中“匿名举报”占到80%以上或更多,而受理查办的案件中,包括大案要案,线索不少来源于匿名举报,有些有价值的线索甚至来源于网上,但至今高额奖金发出却寥寥无几。可以说,正是这些“无名英雄”的匿名举报,才造就了我党反腐倡廉今天这样举世瞩目的成就。
换个角度说,如果反腐倡廉只强调“实名举报”,而排斥和不接受“匿名举报”和其他举报方式,按照正常的心理反应和国情民情的实际,每年就不会有大量的群众举报如雪片一样飞向各级纪检机关,那些“苍蝇””“老虎”就会始终逍遥法外,堂而皇之的蚕食我们的肌体而得不到有效治理,这显然是亲者痛、仇者快的事。我们如果这样做了,就等于站在了腐败得这一边,有意无意之中为有问题的干部,利用我们的职权,撑起了一把无形的“保护伞”。
表面看,干部提拔只受理“实名举报”,也有其自圆其说的道理,那就是提倡敢说真话、对提拔对象负责,便于调查取证,降低办理成本,反对诬告陷害,竖起的实际是“实事求是”“保护同志”的大旗,岂不知,这样做,就在很大程度上堵住了反映渠道。说到底,这种做法,无疑等同于宣誓:“不欢迎举报”。一味提倡“实名举报”,说得好听一点,是职业习惯,说的难听一点,就是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的罔顾事实,显示的是一种“权力武断,”其结果不是导致群众掂量掂量“少说为佳、明哲保身”,就是把反映问题者放在最亮处暴露,增加了举报的风险成本。
作为一个唯物主义者,我们也不得不承认,敢于直面问题,好!但是我们也必须看到,期待实名反映问题何其难。有些实名举报,除了需要勇敢以外,还有无奈的成分,像这次疫情中某公安副局长通过网络举报属下治安大队长“火线提拔”,这种不但“实名”、而且“求扩散”式的举报,与其说是一种“直面”,莫如说是一种无奈。如果我们的组织部门,能一视同仁对待各种举报,而不是限制“匿名举报”,相信事事实在,能查清,那今天关注的点也许就不是哪种举报的问题。
从逻辑上看,匿名举报并不等于“无中生有”,更不能与“诬告”划等号。把“匿名举报”视为“不受欢迎的举报”固然也有其特定的原因。除了增加证实的难度以外,就是源于职业习惯思维。与纪委不同,组织部门长期扮演“送子观音”的角色,他们身上虽然肩负选人识人的重任,但思考的方向就是把好事办好,不出差错,所以,对“匿名举报”极具敏感,甚至抗议,这也不难理解。但提干选人,事关民生福祉,涉及周边利益,难免需要更加广开言路,不仅要接纳各种动机的举报或反映,更要看到反映背后暴露的深层次问题,至少可以看出这样的提拔并非“完美”。
特殊强调“实名举报”,排斥“匿名举报”,不仅反映了对待重大问题职业习惯的局限性,也折射了对干部选拔过程的某种不自信。一个真正经得起考验的提拔对象,即便是匿名、谩骂、攻击都不会有任何所失,是金子不怕火炼,也许,任何来自外界的“保护”都是不合时宜,而且多余。
事实上,干部任前公示的核心,是针对被提拔对象的公开检视,也是任前关键的“最后一公里”。能不能过关,不仅要看组织推荐、组织考察、民主测评的票数,更要看最终能不能过得了公示中群众反映问题的这一关,过得了这关,才能算是真正的“过关”。
也必须承认,检视过往,干部“带病提拔”并不少见,有案例显示,有人从科级提到副部级每次都没有躲过“问题提拔”这道魔咒,许多被反腐败拉下马的“苍蝇”“老虎”也都暴露出提拔任用方面存在的问题,不是被提拔者有三头六臂,而是我们的关口太松,也不是群众没意见,只是这些意见很大成分被拒之“实名举报”之外,教训不能不说不深刻。
各级组织部门,肩负的是为党和人民选拔干部、甄别干部、保证干部纯度、符合干部任用标准的重任,重点和中心应该聚焦在如何选对人、用对人,避免用错人上,而不是要把注意力放在架构群众哪种举报方式更合适上。否则,就可能顾此失彼、得不偿失,甚至失职渎职,给党的事业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放过一个贪渎者,提拔一个带病的,直接的损失也许并不大,但由此对社会的导向作用却不可低估。动机不纯、贪欲膨胀、欺骗组织、权钱交易、攀亲结贵、圈子文化,现实中,某些价值取向的严重扭曲,或均与组织在识人的精准上有关,至少,入口出口,不能完全脱得了干系。
诚然,在干部提拔这件事上,提倡实名举报未尝不可,但并不等于必须棒杀“匿名举报”。
这就好比,纪委和组工部门是保持党的干部队伍纯洁的两个“轮子”,只有“双轮”同步驱动,方能一直保持前进的速度。
一言以蔽之,固执于“实名举报”,不仅是“伪命题”,而且还要警惕过于偏执的做法,容易交上“政治白卷”。(2020、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