鲍毓明吧 关注:189贴子:24,233

逐条驳鲍某十问女方言论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老夫好像丢了一贴哟,可惜,重新发一遍需要很费力吗?
第一问:除了指责这70斤以外,你还能举出什么证据来?谁能说出自己的体重是正好70斤?只能理解为70多斤,70斤也对,79斤不可以么?你说15年女孩已近一米七,那么以一米九身高的你来说,靠目测的近一米七?只能说女孩没到一米七,那么,一米六可不可以?一米六,79斤,这不正是这个年龄的女孩该有的身高体重么?还是说,你准确的测量过?
本问结论:纯属文字游戏!
第二问:鲍说女孩说鲍想和妈妈成亲?这可怜的情商啊!女孩在接受新京报采访的原话是:
“他(鲍某某)想跟我妈妈一起抚养我,因为我妈妈带着我,然后他跟我妈一起带着我,他说要么他自己照顾我,对于大人的事儿我不明白,我也不懂,我也没有去问过”
你那只眼睛看到了成亲?平时都是下边决定上边么?除了搞对象还能想到点别的什么不?
本问结论:除了*欲,你在男女之间还能想到点其他事么?
第三问:你说15年12月31日被……,不敲了太累,常理道,花季少女,东边日出西边雨,女孩子的情绪你哄成啥样就是啥样,被办了再给点好处多陪陪,还不是乐得跟花儿一样,她们真懂这是多大的事么?要真懂的话,天底下哪来那么多偷吃禁果的少男少女。
本问结论:别玩文字游戏,你既然想要自证为受害者,可就得先自证你没强奸,举个第一次发生关系时女孩自愿的证据出来?
第四问:你不承认女孩到过北京是吧,好办,你自己接受财经记者采访都坦白了,女孩第一次报警就是16年6月在北京,她自己摸到了北京?找到了能管辖你的派出所?没在北京上学的为什么你在过完年的2月29号让女孩坐火车到北京?你自己有车,15年12月31号把女孩哄到天津接到手里之后,整个河北你不就是想到哪就到哪?很难吗?
财经报道中的时间点对应:
2015年12月31日,下午近3点,鲍驱车到火车站(天津)接到兰儿
16年2月29日,鲍让女方母亲给孩子办了身份证,为了买票到北京,并且说了,“没有身份证在这边住着很不方便”
16年4月左右,鲍工作调动到山东
16年6月,鲍称女孩在北京报警
本问结论:这时间线好玩不?试问3月份你和女孩在北京干嘛了?当律师当傻了,自己把尾巴撅给别人看?
第五问:不用说了,同第四问,你这本来就自相矛盾
本问结论:这律师到底是凭本事当?还是凭关系当啊?专业素质呢?
第六问:特意点出了自己买房子的时间,这就好笑了,就这个证据也好算?买房之前不能租?我就不信你除了公司都没个落脚的地方!堂堂副总裁哟,连个宿舍都没有!太敬业了!
你自己有车!坐在车里让人不知道身在何处的办法,不用别人教了吧,好多人自己开着车都搞不定呢
本问结论:我是谁?我在哪?我在干什么?
第七问:这段里还算是律师职业的本能,把几个事串成串糊弄人的本事还不错,详细说明一下
1、暂停学业的事在你们相处的4年里有没有过?拿失学说事没用,你自己在财经专访里坦白的女方母亲原话
“还有你说是暑假之后孩子开始上学吗?因为上学时间也不能让孩子耽误太久,开始我也没想过会耽误半年时间”
谁耽误的?怎么耽误的?
2、身份证和临时乘车证明有区别么?姓名,身份证号码这两个关键信息不存在?别装小男生那酸臭味了,你装不来!
3、有钥匙和门卡的是在哪里?什么时间?你和女孩相处的4年中都给了钥匙和门卡?别拿个案去套全体了,当律师的玩这套可以,别拿来糊弄同行!
本问结论:终于看到了律师的专业素质,可惜依然证明不了你无辜
第八问:女孩拍的两张照片能看出来,你站的地方离窗子更近,在门上贴个画需要跑这么远撕胶带?你手里拿的胶带不假,可画呢?画在哪里?在你嘴里么?你说是画就是画吧,反正当不了证据,但是别拿出来误导大众;
手机从不离身!说的好啊,当律师的能说出这么绝对的词,专业!
本问结论:各执一词的话,拿证据证明,说这么一堆废话?伪装小男生博取同情吗?啊呀呀,俺都这么大的人啦,没谈过恋爱,被小女生耍的团团转!别忘了,你在美国就结过婚!不是没见过女人的小C男!
第九问:真是好玩,女孩的原话是你不让她告诉别人实情,说了你就找人收拾他们,这是特指的妈妈?更可能是同学好吧?你怎么就认定是妈妈?难道你干过?
本问结论:主观题,想怎么答就怎么答
第十问:你现在拒绝养父这个称呼了,抛出恋爱关系了?可惜,要看法庭认不认,你苦心积虑准备的那些示爱记录,能自证当时女孩是自由意志吗?机关算尽太愚蠢喽!
本问结论:依旧是主观题,到年龄结婚是鲍自己在财经专访提的,即便是这个理由成立:
“到了年龄结婚”、“如果将来感情真能发展到那一步”这都是你自己在财经专访里说的,到了年龄吗?是将来吗?感情是怎么发展到这一步的?
按照鲍大律师行文规范,要来个总结
没那么好的文采,理屈词穷,就俩字:
人渣!


IP属地:吉林1楼2020-05-07 23:59回复








    保安:谁?
    女孩:我爸
    保安:对对对,在这住


    IP属地:吉林3楼2020-05-08 00:35
    收起回复
      这种水贴,迟早还是要被删的.


      IP属地:重庆4楼2020-05-08 00:35
      回复


        纯情的爸爸


        IP属地:吉林5楼2020-05-08 00:35
        收起回复







          十问:你说你妈妈要和我成亲?


          IP属地:吉林6楼2020-05-08 00:36
          收起回复
            几天前,你抛这篇毫无逻辑的投名状出来我还以为你是拿来故意丑化女权的(这点某女权到现在一直坚信你是),后来就知道你纯属来这吧刷存在感的,网络发泄确实是低消费娱乐,疫情基本结束,现实生活很多娱乐的。


            7楼2020-05-08 00:37
            收起回复

              未满十八岁的少女,相处几十天?开豪车?
              好有名气哦,无非是想引来更多人去围观女孩,施加压力而已
              纯水,无需理会


              IP属地:吉林8楼2020-05-08 00:38
              收起回复
                别老是议论鲍某,别一天天显你很厉害的样子,有本事你让养女出来说,让养女母亲出来说,你真要有能耐让她们母女媒体面前露面,实名举报,大家会人肉搜索的,我就不信没有个知情人


                来自手机贴吧9楼2020-05-08 12:24
                收起回复
                  试论部分理中客并非人类,由女孩的身高体重说谈起
                  财经:

                  南风:

                  来来来,理中客?你们是纯种人类吗?
                  鲍某:女孩快一米七了
                  女孩:当时又瘦又小
                  理中客:女孩就是快一米七!
                  老夫:理中客的爸爸是非人类生物
                  理中客:女孩就是接近一米七!
                  看客:理中客的爸爸?存疑吧,暂时先别信
                  鲍某:女孩不是70斤,100多斤了
                  女孩:当时只有70多斤
                  理中客:女孩撒谎!100多斤!
                  老夫:楼下是串种
                  理中客:我的妈妈是人类!
                  来来来,理中客们,你们自己看,逻辑线依旧砸你们脸上
                  老夫试论,按照某些观点及鲍某说法,可以得出:
                  理中客,为父系非人类、母系人类的非人类串种
                  你们是赞成啊?还是同意啊?还是认同啊?


                  IP属地:吉林10楼2020-05-09 11:24
                  收起回复
                    老夫, 你现在还有什么要说,全是谬论也。自作聪明,以后说话谨慎点


                    IP属地:上海11楼2020-09-21 15:50
                    回复

                      对付楼上这种藏头露尾之辈,一张图足矣


                      IP属地:吉林12楼2020-09-21 17:35
                      收起回复
                        实践证明:盲目站队是完全错误的,调查结果让一部分人大跌眼镜,但和我当初的判断是一致的。调查结果公布了,你的脸被打得火辣火辣的,在所难免!疼哈疼哈,都要忍着点。都过去几天了,脸退烧了吗?其实这两个人都不是什么好鸟,半斤八两,黑吃黑。


                        13楼2020-09-21 17:42
                        收起回复
                          @devil_z

                          看清楚:
                          "根据司-法-鉴-定结论意见,韩某某具有性-防-卫能力和作-证能力.韩某某关于被鲍某某使用暴-力-手-段-发-生-性-关-系的陈述内容及提交的有关物-证,经-查-证与事实不符."
                          请问莫非你看不懂这句话?什么叫经-查-证与事实不符,选择性无视?
                          还有:
                          "调-查显示,韩某某多次报-案,撤-案和对外寻求帮助,均与其和鲍某某产生矛盾或两人关系出现问题相关,一旦两人关系恢复或和好,韩某某即否认报-警或者要求公-安-机-关-撤-案.
                          调-查显示,在鲍某某和韩某某交往期间,韩某某行动自由,与家人和朋友保持正常通讯,未发现被鲍某某控-制-人-身和通讯自由的情况.在不与鲍某某共同居住期间,韩某某在南京正常上学和生活,且在多次报-警的同时,以交朋友为名结识其他男性并交往."
                          直接解释了韩婷婷多次报-警的原因,根本就不是什么强-奸,也没有被限-制-自-由和精-神-控-制.同时也证实了笑点所言非虚,韩婷婷确实跟其他男人交往.当然了,韩婷婷跟多少个男人交往我都没有兴趣,我想对你说的是,官-宣文字中已经明确证实不是强-奸,你还有什么话说?这个时候还玩断-章-取-义的文字游戏?


                          IP属地:重庆14楼2020-10-09 13:37
                          收起回复
                            楼主,你还是先驳驳你自己吧,


                            IP属地:上海来自手机贴吧15楼2020-10-10 10:30
                            回复
                              ****,你根本不懂以下几点大问题:1,鲍老师是美国人而且其本地背景深厚,2鲍老师是律师一般情况是不可能和14岁以下少女发生关系的,处于职业素养,根本不可能,而且女孩一米六一米七左右不可能未满14周岁,后来的证明该女子改过出生年月也是佐证,3跟14岁以上未成年人发生关系只要双方自愿不管是金钱还是别的,是合法的。4最终涉及到女孩母亲是否存在买卖子女的问题,这很好处理。懂了吧


                              16楼2020-10-14 10:2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