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今年鞍山已有39人被处罚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规定,深入推进文明城市建设,切实做好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打击整治工作,鞍山市公安局早摸排、早宣传、早预防。从今年2月15日起,向全社会发放了《致全体市民的一封信》1万余份。截至目前,全市公安机关已处罚违规燃放行为39起,行政处罚39人。
在高考、中考即将来临之际,为给我市考生营造良好的复习和考试环境,公安机关再次提醒广大市民,依据《鞍山市限制燃放烟花爆竹规定》,我市允许燃放烟花爆竹时间为每年农历腊月二十三至次年农历正月十五,除此时间段外,一律为禁放时间。如在此期间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公安机关将依据《鞍山市限制燃放烟花爆竹规定》第十三条,处5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给予治安拘留处罚。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规定,深入推进文明城市建设,切实做好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打击整治工作,鞍山市公安局早摸排、早宣传、早预防。从今年2月15日起,向全社会发放了《致全体市民的一封信》1万余份。截至目前,全市公安机关已处罚违规燃放行为39起,行政处罚39人。
在高考、中考即将来临之际,为给我市考生营造良好的复习和考试环境,公安机关再次提醒广大市民,依据《鞍山市限制燃放烟花爆竹规定》,我市允许燃放烟花爆竹时间为每年农历腊月二十三至次年农历正月十五,除此时间段外,一律为禁放时间。如在此期间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公安机关将依据《鞍山市限制燃放烟花爆竹规定》第十三条,处5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给予治安拘留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