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农民监督员)
以法律为准绳,用事实来说话。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也就是说,只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有权对当地政府进行实施宪法赋予我们的监督权力。
那么依照2016年4月25日,国家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的通知》中明确提出:
要结合本地区实际,抓紧制定实施方案,务必于6月30日前将需兑现到农民手中的补贴资金发放到位,让农民群众吃上“定心丸”。
现如今,河南省周口市扶沟县的三项补贴未按照有关国家规定进行向我们的劳苦大众进行发放呢?
还有就是,既然国家的发放标准是按照2017年《农村土地承包权证》上认证的地亩数进行发放的的补贴,为什么基层人民政府还是按照2017年之前的进行上报发放,到底是国家卫星定位的数据为准,还是之前的老数据为准?这个问题令我们广大人民群众百思不得其解?
如果您是河南省周口市扶沟县的人民群众,请给予转发,谢谢!
再次我请求有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向广大人民群众交付一张满意的试卷!
以法律为准绳,用事实来说话。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也就是说,只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有权对当地政府进行实施宪法赋予我们的监督权力。
那么依照2016年4月25日,国家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的通知》中明确提出:
要结合本地区实际,抓紧制定实施方案,务必于6月30日前将需兑现到农民手中的补贴资金发放到位,让农民群众吃上“定心丸”。
现如今,河南省周口市扶沟县的三项补贴未按照有关国家规定进行向我们的劳苦大众进行发放呢?
还有就是,既然国家的发放标准是按照2017年《农村土地承包权证》上认证的地亩数进行发放的的补贴,为什么基层人民政府还是按照2017年之前的进行上报发放,到底是国家卫星定位的数据为准,还是之前的老数据为准?这个问题令我们广大人民群众百思不得其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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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我请求有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向广大人民群众交付一张满意的试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