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市拟对义务教育段学校划片招生工作进一步规范。《栖霞市2020年度义务教育学校划片招生工作的意见》经市委市政府讨论通过,即将予以发布。招生入学的申报学校工作,将按程序于8月3-5日通过开放招生智慧平台组织进行。关于今年的义务教育招生,在保持政策连续性基础上,结合我市今年的实际,又在以下几个方面予以明确:
1、翠屏街道辖区内的翠亭社区、迎宾社区(村庄住户和商住房)居民子女,确定翠屏小学为招生安置学校,小学毕业后“对口直升”翠屏中学。
2、庄园街道辖区内的龙腾社区居民子女,确定凤翔小学为招生安置学校。
3、臧家庄中学、臧家庄小学、寨里小学、经济开发区小学等学校的招生工作,由福山区教体局负责。寨里小学毕业生全部到臧家庄中学就读。
4、亭口小学毕业生不再安置到臧家庄中学,可根据家庭住址情况自由选择庙后学校、松山学校或唐家泊中学就读。
5、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优先落实教育优待政策;对招商引资年纳税额5万元以上经商办企业人员子女,招才引智工作表现突出人员子女和长期在乡镇工作的优秀工作人员子女,根据城区学校学位情况,可给予教育安置政策倾斜。
6、对进城区务工、经商的租房户子女,原则上安置到翠屏和庄园学校就读。仅提供租房协议的,回户籍所在地就读。
7、凡年满6周岁(时间截止到2014年8月31日)的辖区内少年儿童,应当入学接受义务教育,凡因身体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家长必须提出申请并得以批准。
附:2020年栖霞市义务教育段学校划片招生规定
栖霞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0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