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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非全日制用工的注意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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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全日制用工一般每天工作不超过四个小时,一周不超过二十四个小时,即法律对非全日制用工的工作时间有一个原则性的规定。
通常来讲,如果偶尔超过工作时间,不会影响非全日制用工性质的认定,但如果每天的工作时间都超过四小时,八小时上班制之类的那就不是“非全日制用工”,而是“全日制用工”。
其次,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报酬一般按小时计算,其小时工资中已经包含了劳动者本人参加社会保险所需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这一点从各地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就可以看出,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时最低工资如果换算成全日制用工的劳动报酬,要比同期公布的全日制用工的最低工资高很多。
再次,非全日制用工的工资支付周期最长不超过十五日,也就是说,每半个月要向员工支付一次工资。
最后,一定要注意,非全日制用工并不是什么社会保险费都不缴,用人单位还是要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
在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过程中,还要注意各地的实践,有些地方只有在已经有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参加了全部五项社会保险的情况下,才能以非全日制用工的方式,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否则就是真的非全日制用工,也不能单独缴纳工伤保险费。
所以说,“非全日制用工”看起来好用,用起来要多注意,千万小心别变成“全日制”!


1楼2020-08-08 15:16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