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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北城新区A112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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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北城新区A112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版)
1项目背景
临沂市北城新区 A112 地块,位于临沂市北城新区,兰陵路与府左路交汇东南,
地块占地面积 15011m 2 。该地块原为王家岔河村居住用地,2011 年该地块及其周边拆迁;2012 年-2018 年该地块周边建设住宅,在此期间,目标地块内搭建施工板房;目前地块闲置。按照规划,本地块未来拟规划建设幼儿园,属于第一类用地。
2工作内容
为减少本地块再开发利用过程中可能带来的环境问题,确保后续用地接触人群人身安全,需要对原地块开展环境调查工作。为此,临沂市北城新区开发建设协调推进办公室通过公开招投标的方式,确定山东省地矿工程勘察院作为技术服务单位,进行A112 地块的场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该调查项目通过初步钻探,了解地块的土壤类型、地层情况,并进行土壤、地下水采样检测分析,初步判断是否存在污染物超标,如果超标,初步确定污染物种类、程度和大致空间分布情况,成果编制形成调查报告,作为后续工作依据。
3调查结果
(1)土壤:本次调查地块内施工了 6 个土壤采样钻孔,地块外参考了 1 个土壤对照点,最大采样深度为原始地面以下 6m,达到了未污染地层。本项目共检测了 23 件土壤样品,检测项目为 GB36600-2018 的 45 项基本项目及特征污染物石油烃(C 10 -C 40 )。全部土壤样品的检测结果均未超过 GB 36600-2018 标准,地块内样品检测值与清洁对照点浓度基本相近,且单一检测项目的各样品检出值基本相近,未发现明显的偏离。
(2)地下水:地块内地下水样品检测结果显示:① 感官性状及一般化学指标(锰除外)、微生物指标、毒理学指标及石油烃共 37 项指标检测结果,均满足了地下水 III 类标准;② 地块内地下水样品检出锰轻微超 III 类水标准,但满足 IV 类水标准,由于地块内历史上不存在含锰物质的生产与存放活动,可以推断该地块内地下水锰轻微超标是外部因素导致;由于地下水的锰属于一般化学指标,不是毒理学指标。开发建设完成后,地块调查深度范围内的浅部地下水不作为饮用水源,该水质已满足地块用地类型需要,且地下水中的锰不是挥发性或半挥发性有机物,不存在地下水超标污染物经饮用及其他的人体健康风险暴露途径,在确定 A112 地块是否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下一阶段工作时,该地下水锰轻微超标情况不作为判断的决定性因素。
(3)本次调查结论
本调查地块,所有土壤样品的污染物浓度均未超过 GB 36600 等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以及清洁对照点浓度,并且经过不确定性分析,确认不需要进一步调查,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
4建议
地块内浅部地下水,不进行开发利用,超标地下水未经处理达标,不得作为饮用水源,也不用作工农业用水及其他用途。在开发建设过程中,对施工开挖揭露的浅部地下水妥善处理,开发建设完成后,做好地面硬化与地下水阻隔。
委托单位:临沂市北城新区开发建设协调推进办公室
报告编制单位:山东省地矿工程勘察院
联系人:张清平
联系方式:0531-81852326


IP属地:山东1楼2020-09-29 12:04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