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正常法律程序,房屋不可能在某一方单纯意愿情况下就进行捐赠,因为根据法律条文房产产权发生变动必须经过产权登记,你可以这样理解,赠与成立但法律不认可,所以没啥用(比如你喝高了,把房子送给小情人了,这个时候实际上你的那一份已经属于小情人了,但对不起法律认为夫妻才是共同体,这个事你必须跟老婆协商进行产权变更才可以,这就是你为什么要有房产证,就是让你酒醒后有机会可以翻盘)。这个时候敲黑板,重点来了,我们国家有一条bug跳脱于以上法律,依法归属国家所有的,可以不进行产权登记,所以当捐赠给国家的时候恭喜你,不需要进行产权登记就可以直接跨过这一项。那么请问,作为个人你能买卖国家财产么,很难。因为一不小心可能就是国有资产流失,那可是会判刑的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