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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护航脱贫攻坚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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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扶贫领域,每一项政策、每一个项目、每一笔资金的落实情况都直接关系老百姓的福祉,直接影响到脱贫攻坚的成效。
必须提高政治站位、层层压实责任。将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纳入脱贫攻坚大局,列入党委班子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推动脱贫攻坚与监督执纪问责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
必须精准监督执纪,对腐败“零容忍”。以“零容忍”的态度,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充分发挥信访举报主渠道、巡察“利剑”作用、派驻机构“探头”效力、基层廉洁工作站“前哨监督”和蹲点督导“一线监督”作用,收集、发现和排查问题线索。
必须扎紧“微权力”篱笆,提升群众获得感。随着党在农村基层各项强农惠农普惠政策的落实,特别是在脱贫攻坚、社会保障领域,农村村级党组织拥有面广量大的“小微权力”,在操作实施中由于权力界定模糊、决策执行随意、监管薄弱,导致基层“微腐败”现象易发多发,严重损害了群众切身利益,影响了党群、干群关系。围绕农村基层“小微权力”规范运行、治理“微腐败”等关键领域和重点问题,形成层层包抓、上下联动、统筹协调的良好工作局面,共同应对复杂多变的工作要求。
扶贫领域工作点多面广,项目多、资金量大,监督执纪难度不小。如何做好一体推进扶贫领域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后半篇文章”?
严格监督执纪,树立“不敢腐”的“警示牌”。紧盯扶贫资金、项目和资产的管理,从严查处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问题,在抓早抓小上下功夫,运用好“四种形态”,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教育,实现“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常态化。
深化以案促改,筑牢“不能腐”的“防火墙”。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切实扛起以案促改的主体责任,加强对以案促改工作的组织领导,注重从典型案件中查找制度漏洞,把查处的扶贫领域腐败案件在全县进行通报,用身边人身边事警示教育身边人,做到“查处一人、警示一批、教育一方”。
广泛宣传教育,绷紧“不想腐”的“廉洁弦”。将案件通报到农户“家门口”,利用村口“大喇叭”每天广播两次,让违纪党员干部在父老乡亲面前“亮丑”。同时,注重正面宣传引导,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党风廉政舆论氛围,使党员干部因知敬畏而“不敢腐”、因制度严而“不能腐”、因觉悟高而“不想腐”。


1楼2020-10-10 18:14回复